周公主持營建東都成周,是爲了確立周王朝統一的統治四方的中央政權,同時也是爲“致政”成王作好准備。
關於成周的建設規模,《逸周書·作雒》有比較詳細的記載:
周公敬念於後曰:予畏周室不延(“不延”原誤作“克追”,從朱右曾依據《初學記》所引改正。延,長也),俾中天下(謂設置天下的中心)。及將致政(謂將歸政於成王),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水經洛水注》引作“中土”,謂天下中心),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立字原脱,從王念孫依據《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玉海》所引增補,又“七百”,《藝文類聚》等書都引作“六百”),郛方七十里(《藝文類聚》等書都引作“七十二里”,《詩地理考》《通鑒前編》又引作“十七里”)。南繫於雒水,北因於郟山,以爲天下之大凑。制郊甸方六百里,因而土方千里(“因”原誤作“國”,從王念孫據《水經注》改正)。
孔晁注,解釋“王”爲“王城”,“郛”爲“郭”,是正確的。張華《博物記》説:“王城方七百二十丈(‘七百’上脱‘千’字),郛方七十里”(《續漢書·郡國志》河南尹洛邑下劉昭注引),這和孔晁同樣把“城”解釋爲“王城”,是不錯的。整個成周大邑,有大小二城,小城叫“城”,後來稱爲“王城”,因王宫所在而得名。大城叫“郛”,即是“郭”,用作居民會集和軍隊留守之處。《吴越春秋》説:“鯀築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東周都城的建築,都有大、小二城。多數宫城在大城的西邊,齊都臨淄,鄭都新鄭,趙都邯鄲,都是這樣布局。秦都咸陽的遺跡已不清楚,也該是同樣布局,因爲秦惠王時張儀和張若主持建築的成都,是“與咸陽同制”的,成都故城也是小城造在大城西邊。只有魯的國都曲阜,現存故城遺址是内外兩城相套的,宫城居中而略偏東北,但是這已是春秋以後的遺跡,西周是否如此,尚待作進一步的考查[1]。我們認爲,成周大邑的布局,也該是王城在大郭的西邊的。
王鳴盛、朱右曾都以六尺四寸步計算,認爲《作雒》所説“城方千七百二十丈”,正和《考工記》“匠人營國方九里”相符合(見《尚書後案》和《逸周書集訓校釋》)。事實上,以六尺四寸爲步,是根據《禮記·王制》“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的,並不可信。金鶚和劉師培以六尺爲步計算,認爲當從《藝文類聚》等書所引,改作“城方千六百二十丈”,今本“七百”是“六百”之誤(見《求古録禮説》卷一和《周書補正》卷三)。當以金、劉之説爲是。焦循《群經宫室圖》有相同的看法。王城的周圍里數,相當於“方九里”。
王城的遺址,《帝王世紀》説:“今苑内王城是也”(《太平寰宇記》卷三引)。《元和郡縣志》説同。《括地志》説在“苑内東北隅”(《史記·周本紀》正義引)。《舊唐書·地理志》説同。苑是指唐代神都苑,神都苑“東抵宫墻,西至孝水,北靠邙阜,南距非山”(《唐兩京城坊考》),可知王城在唐代王宫以西,唐代洛陽城的西北角。根據考古發掘結果,在澗河東側小屯村以東、中州路西段兩側,發現了漢代河南縣城遺址。在漢代河南縣城遺址的外圍,又發現了春秋時代的王城遺址,殘存有西南角的兩邊城墻,其東南角城墻已被洛水沖毁,只有北城墻保存完好,全長2890米,相當於戰國尺度六里多。整個城的形制,南北比東西略長[2],但是西周王城遺址尚未找到,應該就在春秋王城的附近,可能略爲偏北(參看《洛陽附近城址變遷圖》)。
《逸周書·作雒》説成周的“郛方七十里”,“郛”就是郭,它的面積要比王城大八倍。金鶚以《孟子》所説“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作比例,以爲郭大於城不過一倍,“七十里當從《前編》(指《通鑒前編》)作十七里”(《求古録禮説》卷一)。此説未必正確。周王朝在成周駐屯有重兵,有所謂“成周八”,它的郭城不但會集居民,還作大軍防守之用,可能很大。自從武王克殷以後,周王朝就在洛邑駐屯有重兵。《召誥》記載:“若翼(翌)日乙卯,周公朝(早)至於洛”。《洛誥》記述周公説:“予惟乙卯,朝(早)至於洛師”。可知成周未建成以前,洛邑已有“洛師”之稱,“洛師”當即因駐屯重兵而得稱。殷墟卜辭和西周金文中,都用“”作爲軍隊單位的名稱,如卜辭有“王作三”(《殷契粹編》第597片),西周金文有“西六”“成周八”和“殷八”。還都用“”作爲軍隊駐屯地點的稱呼,西周金文和殷墟卜辭一樣,常把駐屯軍隊地點,連同地名稱爲“某”,如“成”(《小臣單觶》)“牧”(《小臣簋》)之類。“”在古文獻中作“師”,如“六”稱爲“六師”(如《詩·大雅·常武》等)。十分明顯,西周地名附有“”或“師”的,都是由於駐屯軍隊而得稱。這在周朝已是傳統的習慣。周的祖先公劉,遷都到豳,就稱其地爲“京”或“京師”,因爲駐屯有“其軍三單”(《詩·大雅·公劉》)。周公來到洛邑,開始主持營建成周的工作,稱其地爲“洛師”,可知洛邑早有重兵駐屯。成周有大郭的建設,就是爲了大量會集居民和適合“成周八”的駐屯守衛的需要。
成周的大郭,應該緊靠在王城以東,横跨瀍水兩側地區。《洛誥》記周公説:(www.xing528.com)
“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東,亦惟洛食”。
“食”是説經占卜吉利而采用[3]。召公和周公營建成周,采用澗水以東、瀍水以西的地點,又采用瀍水以東的地點。説明整個成周大邑的建築,横跨瀍水東西兩側地區,如同隋唐洛陽城的横跨瀍水一樣。只是西周成周的位置偏北,在洛水以北。《逸周書·作雒》所謂“南繫於洛水,北因於郟山(即邙山)”。隋唐洛陽城的位置則偏南,直跨洛水的南北兩岸地區,而且大部分在南岸地區。考古發現的春秋王城遺址,西邊緊靠澗水,其西南角還跨過澗水,而其東邊還在隋唐洛陽城以西,到瀍水還有相當長的距離。因此成周的大郭,必然横跨瀍水以西和以東地區,然後才能和《洛誥》所記周公“卜宅”之説相合。召公和周公所以選定這個地點建築東都,是有道理的。這里北靠黄河和郟山,南靠洛水,形勢很好,便於防守。這里是澗水、瀍水和洛水會合的地方,水源充足,足以供應王宫、官署以及居民、駐屯軍隊生活上的需要。同時陸上和水上交通都比較便利,便於徵收四方的貢賦,便於供應糧食等物資;也便於和西都鎬京聯繫,便於和四方諸侯聯繫。而且在成周的興建過程中,也便於供給建築用的材料。周的祖先劉公營建豳的時候已經利用水道運輸建築材料。《史記·周本紀》説:“自漆沮渡渭取材用”。這時大規模營建東都,當然更要用水道供應建築材料了。
鄭玄解釋《洛誥》,以爲瀍水以西所建的是王城,即是漢代的河南縣城;瀍水以東所建的是成周,即漢代的洛陽縣城,即今“漢魏洛陽城”遺址(參看《洛陽附近城址變遷圖》),這是沿襲了《公羊傳》和《漢書·地理志》的錯誤。成周原來是一個大邑。一個大邑而連結有宫城和大郭,這是古代都城的通則,决不可能如《公羊傳》和《漢書·地理志》所説那樣,王城在漢代河南縣,成周在漢代洛陽縣,兩城相距四十里。成周在《尚書》中只是一個邑,或者稱爲“新邑”(《洛誥》),或者稱爲“新邑洛”(《多士》),或者稱“洛邑”(《多方》),或者説“作新大邑於東國洛”(《康誥》)。到春秋時,周敬王請晉國幫助“城成周”,也還説:“昔成王合諸侯城成周,以爲東都,崇文德焉”(《左傳·昭公三十二年》)。成周是東都的總稱,王城只是東都的宫城,並非相距四十里的兩個邑。關於這點,已故友人童書業先生《春秋王都辨疑》(收入《中國古代地理考證論文集》),已有精辟的辨正,這里不再多説。至於《令彝》説:“明公朝(早)至於成周”“明公歸王”。“王”該指王城,王城也是指成周的宫城,已故友人唐蘭和陳夢家兩先生根據《漢書·地理志》,把《令彝》的“王”和“成周”,解釋爲相距四十里的兩個邑,是不可信的。關於這點,不是幾句話能説清楚的,它將另作考證,這里從略了。
周公營建成周,建成王城和大郭,王城内主要建設君王的行宫以及官署,大郭主要爲了安居貴族和駐屯重兵。此外還建有許多舉行祭禮和典禮的建築。《何尊》講到成王在成周祭祀武王“天”,“天”就是天室,也就是明堂。明堂是用來舉行重大祭禮和典禮以及施政的廳堂。前面已經説過,在成周建設“天室”,原是武王的計劃,武王要在天室舉行“殷禮”,即所謂“依天室”。《逸周書·度邑》記載武王囑咐周公説:
嗚呼!旦,我圖(圖謀)夷(平定)兹殷。其依天室(謂在明堂舉行殷禮),其有憲命(“憲命”謂法令),求兹無遠(謂宣布法令,可以在此不遠離天意),天有求繹,相我不難(謂如果天有什麽尋求,在此不難得天的對我幫助)。
就是説,在明堂舉行殷禮,可以在此宣佈符合於天意的法令,並可以得到天的幫助。
《何尊》還説成“周建有“誥宗小子”的“京室”。“京室”當是宗廟中的大室。《敔簋》還説成周有大廟”。《敔簋》説:“惟王十又一日,王各(格)於成周大廟”。大廟當即太廟。《逸周書·作雒》説:“乃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王皆與食。……乃建大社於國中,……乃位五宫、大廟、宗宫、考宫、路寢、明堂”。《作雒》所説,不免夾雜有後代禮制在内,例如説所建大社的壇,東、南、西、北、中用五色土,顯然是五行學説流行以後的産物。但是成周大邑中,確應設有丘兆、社壇、大廟、明堂之類的建築,以適應舉行各種祭禮和政治上重大典禮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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