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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三監分封制:古史新探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武王滅商,是由於内應外合而很快取得成功的。這時周武王只能采用商代已經實行的分封制,作爲解决這個突出問題的主要手段。關於武王設置三監的事,因爲缺乏原始史料,出於後世傳説,就不免有分歧的説法。而且把武庚連同管叔、蔡叔一起作爲“三監”,“以監殷民”,顯然和當時政治斗争的形勢不合。當時武王之所以要設置三監,應該如《逸周書》所説“俾監殷臣”,和封武庚而“俾守商祀”,性質根本不同。

武王三監分封制:古史新探

西周初期推行的分封制,不是一下子就取得成效的,它有一個曲折發展的過程。

周族原是個姬姓部落,到商代後期發展成爲西方强大的屬國。到周文王時,攻克黎國(今山西長治西南),討伐到邗(今河南沁陽西北),滅亡崇國,建都豐京(今西安市西南豐河西岸),就開始有滅商計劃。周武王在繼位第二年,到盟津和諸侯會盟,共謀滅商。到第四年就聯合西南許多方國東伐。由於商的軍隊倒戈,即所謂“紂卒易鄉(向)”(《荀子·儒效》),在牧野一戰取得决定性勝利,從此商朝滅亡而周朝建立。周朝在滅商過程中就開始推行分封制。

在周武王凖備滅商的四年間,看來已經分封一些諸侯,用來作爲凖備滅商的前進據點。武王分封三叔,應該就在這時,不可能如《史記·管蔡世家》所説在武王克殷之後、設置三監的同時,管叔封於管,“管”一作“關”,《墨子·耕柱》和《墨子·公孟》都稱管叔爲關叔。管在今河南鄭州,商代早期就在這里建有大城,至今遺址尚在。這是商在大河以南的重鎮,“關”可能因此得名。蔡叔所封的蔡,原來應該在祭,“祭”“蔡”古音同通用。祭在今河南滎陽西北(從朱右曾《周書集訓校釋》之説),正在管的西北,在敖山以南,靠近大河,是十分重要的戰略要地,後來周公之子就封在這里。如果武王不在此建立前進的橋頭堡,盟津(在管、祭之西)就不可能成爲大會諸侯的地方。武王把管叔、蔡叔分封於管、祭,是很重要的一個凖備滅商步驟。等到滅商以後,武王還常到管坐鎮,對管叔、蔡叔有所指示。《逸周書·大匡》説:“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監。”《逸周書·文政》又説:“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開宗循……”霍叔所封的霍可能也離管、祭不遠。後來蔡叔後裔封於蔡,在今河南上蔡西;霍叔後裔封於霍,在今山西霍縣西南;當是周公平定三監判亂之後遷移較遠的。

武王滅商,是由於内應外合而很快取得成功的。武王滅商之後,商朝貴族在王畿的統治力量還很强大,特别是貴族基層“士”一級的人員衆多,分布在各地有着根深蒂固的統治勢力。因此這個新建的周朝,如何牢固地統治商朝王畿,防止原來殷貴族的反抗叛亂,就成爲當時必須解决的突出問題。

這時周武王只能采用商代已經實行的分封制,作爲解决這個突出問題的主要手段。一方面爲了緩和商代貴族的反抗,分封商王後裔作爲諸侯,把原來商代王畿一部分區域作爲封國;另一方面把原來分封於前進據點的三叔,進一步分封到商代王畿,用來監督新封的商王後裔和商代貴族,從而加强控制這個剛征服的重要地區,稱爲三監。猶如戰國時代秦惠王滅亡蜀國以後,因爲“戎伯尚强”(《華陽國志·蜀志》),一方面分封蜀王後裔,“貶蜀王更號爲侯”,另一方面“使陳莊相蜀”,“以張若爲蜀守”,運用政治力量和軍事力量從旁加以監督,防止發生叛亂。

關於武王設置三監的事,因爲缺乏原始史料,出於後世傳説,就不免有分歧的説法。但是經過我們的比較和分析,還能够看出個眉目來。

關於武王設置三監的傳説,有下列四種:

第一種説法,把商代王畿分爲“殷”和“東”兩部,在繼續分封王子禄父(即武庚)“俾守商祀”的同時,封管叔於東,封蔡叔、霍叔於殷,“俾監殷臣”,見於《逸周書·作雒》。

第二種説法,把商代王畿分爲邶、鄘、衛三部,封武庚於邶,管叔於鄘,蔡叔於衛,“以監殷民,謂之三監”。見於《漢書·地理志》。

第三種説法,在繼續分封武庚於殷的京師的同時,分商代王畿爲邶、鄘、衛三部,使管叔、蔡叔、霍叔爲三監。“自紂城以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見鄭玄《詩譜》。

第四種説法,認爲“自殷都以東爲衛,管叔監之;殷都以西爲鄘,蔡叔監之;殷都以北爲邶,霍叔監之;是謂三監”。見皇甫謐《帝王世紀》(《史記·周本紀》正義引)。

這四種説法各不相同。《逸周書》只把商代王畿分成殷、東二部,其餘三説都分成邶、鄘、衛三部;《漢書》認爲武庚是三監之一,三監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而其餘二説都説三監是三叔而没有武庚。《漢書》説武庚封於邶,而《帝王世紀》又説霍叔封於邶;《漢書》説管叔封於鄘,而《帝王世紀》又説蔡叔封於鄘;《漢書》説蔡叔封於衛,而《帝王世紀》又説管叔封於衛。《逸周書》又説管叔封於東,蔡叔、霍叔封於殷。《詩譜》又没有明確分明三叔封國所在。《詩譜》和《帝王世紀》都説邶在北方,衛在東方,但是《詩譜》定鄘在南方,《帝王世紀》又説在西方。王肅、服虔也説鄘在“紂都之西”(《詩話》正義引)。(www.xing528.com)

爲了便於分明起見,我們把武庚和三叔封國不同之説,列表如下:

清代有不少學者對此作過探索,提出了各種不同看法。王引之從《漢書》之説,肯定三監是武庚、管叔、蔡叔而没有霍叔。他認爲先秦古書如《左傳·定公四年》《吕氏春秋·開春論》等,都只談到管、蔡叛亂,《史記》的本紀、世家也都這樣;《逸周書》有霍叔而稱爲“三叔”,是出於後人依據僞《古文尚書》增改(《經義述聞》卷三“三監”條)。崔述《豐鎬考信録》也有同樣的主張,只是没有談到《逸周書》。

我們認爲,王氏此説不足以作爲定論。《逸周書·作雒》既説:“建管叔於東,蔡叔、霍叔於殷”,又在叙述叛亂發生和平定的過程中兩次提到“三叔”。而且先秦古書也有提到霍叔的,如《商君書·賞刑》説:“昔者周公旦殺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而且把武庚連同管叔、蔡叔一起作爲“三監”,“以監殷民”,顯然和當時政治斗争的形勢不合。當時武王之所以要設置三監,應該如《逸周書》所説“俾監殷臣”,和封武庚而“俾守商祀”,性質根本不同。《尚書·多方》記載成王告誡殷和方國的“多士”,還説:“今爾奔走,臣我監五祀”,明白指出這些殷貴族曾經臣服於周朝的“監”有五年。武庚應該包括在被監督的“殷臣”之内,是被監督的對象,怎麽可能列爲三監之一而“以監殷民”呢?

陳啓源《毛詩稽古編》又有不同看法,他贊同《帝王世紀》霍叔爲邶監之説和《逸周書》孔晁注的解釋。孔晁説王子禄父“封以鄭,祭成湯”(“鄭”字當是“鄁”字之誤,或者是“鄁鄘”二字的脱誤);又解釋“東”和“殷”説:“東謂衛,殷,鄁、鄘。霍叔相禄父也。”陳氏根據孔氏之説,認爲“蓋二叔監之於外,以戢其羽翼;霍叔監之於内,以定其腹心。當日制殷方略,想應如此。厥後周公誅三監,霍叔罪獨輕者,良以謀叛之事武庚主之”。這一説法曾爲清代多數學者贊同。孫詒讓《邶鄘衛考》(收入《周書斠補》和《籀廎述林》)也采用此説,認爲管叔、蔡叔爲正監,霍叔相武庚别爲副監,史料上三監説法的分歧,是由於“諸儒各以意爲去取”。

近人劉師培《周書補正》又反對孔晁的解釋而另立新説。認爲“殷衛本即一字”,引用《吕氏春秋》中多次講到的“郼”即是“殷”爲證,並且指出《逸周書·作雒》所説周公平定三監之亂以後,“俾康叔於殷、俾中旄父於東”,就是説封康叔於衛;《逸周書·作雒》講到周公出師,“臨衛政(徵)殷”,殷衛並言,足證其爲一地。劉氏還把《漢書》和《逸周書》三監之説作比較,認爲武庚别封於邶,蔡叔封於衛,管叔所封的鄘即是《逸周書》所説的東,而《逸周書》所説的殷應包括邶和衛。

近人王國維更另創新説,他有《北伯鼎跋》一文(《觀堂集林》卷十八),認爲西周銅器有“北伯”和“北子”的器,即邶國制作;北伯器數種光緒庚寅(一八九〇年)出土於河北淶水縣張家窪,可以證明“邶”即是“燕”;而“鄘”與“奄”聲相近,“鄘”即是“奄”。“北伯”和“北子”的銅器確是邶國制作,清代學者許印林(《捃古録》引)、方濬益(著《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早有此説,但是我們認爲不能因爲北伯之器出土於河北淶水,就武斷説“邶”即是“燕”。因爲光緒年間河北淶水出土“北伯”之器,並非出於科學發掘,不能證明這些銅器即出土於北伯墓中,銅器可以因種種原因遠遷。1961年湖北江陵萬城曾出土“北於”三器,爲江陵文化館徵集所得,也該由於特殊原因而遠遷到楚的。武王設置三監的目的在於加强控制商代原來王畿,當時周的勢力,北既不可能遠到燕地,東也不可能遠到奄地。奄在今山東曲阜,曾一度爲商的國都(盤庚遷殷以前的國都),這時爲嬴姓的奄國所在,在周公平定武庚、三監和徐、奄等國的叛亂之前,周朝還不可能在那里建立新的封國。但是王氏把鄘定在東方,這和劉師培主張“鄘”即是“東”之説相合。

在衛、邶、鄘三國中,衛的地望是明確的。後來康叔就封於衛。劉師培以爲衛即是郼,沿用舊稱,是毫無疑問的。“衛”和“郼”,都是从“韋”得聲,都和“殷”聲同通用[1]周人把商代國都“殷”的周圍地區的封國稱“衛”,確是沿用原來名稱。

“北”或“邶”的得名,因在殷舊都之北,也是没有疑問的。《説文》説:“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詩譜》説:“自紂城以北謂之邶。”《續漢書·郡國志》説:河内郡朝歌,“北有邶國。”商代在國都殷以北,確實有一塊較大的直屬統治區。《史記·殷本紀》説商王祖乙建都於邢,《世本》和《書序》都作耿,“耿”與“邢”音同通用,就在今河北邢臺[2]。這一帶有規模較大的早商文化遺址。我們認爲,這時邶的封域雖然不能像王國維所説到達燕地,至少應該包括邢一帶在内。這時把武庚别封於邶,而派霍叔相禄父,是可能的,目的就在於把武庚排擠到較遠的北方去,免得威脅中原地區。《逸周書》説周公“降辟三叔”之後,“王子禄父北奔,管叔徑而卒,乃囚蔡叔於郭浚”。武庚的“北奔”,也可以作爲他封國在邶的旁證。

衛、邶、鄘三國中,地望有争論的,只有鄘國。前面已經談到,鄘有東、西、南三説。看來不外乎在殷的東南地區或西南地區。因爲殷的東南和西南,原來商代都有一大塊直屬統治地區。在殷的東南,有河亶甲建都的相,在今河南内黄東南。在相的東南,更有祖乙從邢遷去的國都庇,當即春秋時魯西的毗或比,在今山東范縣、鄆城縣境[3]。在殷的西南有商王廣大的狩獵地區,有雍、盂、召、向、鄂(噩)、寧、凡等城,也是個商代直屬的重要地區。陳逢衡《逸周書補注》引吴慶恩説,認爲《逸周書》所説“東”,指魯、衛間地,地在大河以東,秦漢的東郡便是沿用舊稱。如果此説確實,按照劉師培“東”即“鄘”之説,鄘就應在殷的東南地區。但是,如果以王肅、服虔、皇甫謐所説鄘在西方和鄭玄所説鄘在南方結合起來看,鄘就應在殷的西南方向。關於這個問題,古文獻上没有明確資料可以論定。今本《詩經》所分的邶、鄘、衛三風,原本都是衛詩,“皆衛國之事,而山川土風亦無不同”(惠周惕《詩説》),可能出於《毛詩》的劃分,不足以用來分辨三國的地望[4]。最近日本學者白川静著《詩經研究·通論篇》,根據殷墟卜辭所講的“鄘”這個地名,和鄭、雀、、有關係,推定鄘在殷王畿的西南地區(見原著第100—101頁)。關於鄘的地望還有待於作進一步的探索。

從目前所有文獻和考古資料,我們還不可能把這個問題全部分辨清楚。但是我們已經可以看到,武王所推行的以三監爲主的分封制,目的在於把新征服的商朝王畿分割開來,以便對原來有統治勢力的殷貴族加以安撫和監督,從而消除他們的頑强反抗,鞏固對這個重要地區的統治。事實上這個辦法並没有取得預期的成效。等到武王去世,成王年幼,周公掌握政權,周朝貴族内部發生争奪王位的斗争,管叔和蔡叔就利用他們的權力和軍事力量,轉而聯合武庚和東方的方國部族發動叛亂,而武庚和徐、奄等國以及淮夷的許多部落又圖謀推翻周朝而恢復商朝的統治。周公通過艱苦的努力,經過三年的東征,才把這場大叛亂平定。周公這次東征雖然取得了勝利,但是商朝統治的基層勢力,特别是各地貴族基層“士”的一級的社會勢力還頑固地存在着。原來周武王推行的設置三監的分封制,既没有取得預期的鎮服“殷臣”的成效,相反地,到一定時機,可以成爲發動大叛亂的根源。因此如何進一步加强控制原來商代王畿以及許多强有力的方國,如何消除殷和方國“土”一級社會勢力的頑强反抗,還是周公必須解决的突出問題。

周公如同周武王一樣不可能采用其他辦法,依然只能依靠分封制來解决問題。但是武王所用的設置三監的分封制已經失敗,就必須改革這種分封制,才能用作解决這個重大問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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