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初期的中央政權,十分明顯,是以太保和太師作爲首腦的。太保和太師掌握着朝廷的軍政大權,並成爲年少國君的監護者。
這種政治上的長老監護制度,是從貴族家内幼兒保育和監護的禮制發展起來的。原來貴族家内,不論對於男孩或女孩,同樣有一套保育和監護的禮制[1]。“保”原是指保姆,或者稱爲“阿”“妿”“姆”。《説文》解釋“姆”“妿”,都説“女師也”,又説妿“讀若阿”。《禮記·内則》講到保育孺子,必須從“諸母”和“可者”中選出“子師”“慈母”“保母”來負責。所謂“可者”,就是“阿”,也就是“妿”。“阿”從“可”聲,“可”“阿”同音通用。毫無疑問,“保”和“阿”的官職名稱,就是從貴族家中保育人員的稱謂發展來的。原來貴族家中這種保育人員,是族中的長老,由此發展形成的官職,也具有長老監護的性質。這種政治上的長老監護制度,商代已經産生。《詩·商頌·長發》説:“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書·君奭》説:“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阿衡”即是“保衡”,“阿”即是“保”,原爲教養監護的官,後來發展爲國君的輔佐大臣。
“師”原爲高級軍官,亦稱“師氏”。師氏在軍隊中是指揮作戰的軍官,同時又爲軍事訓練的教官。師氏在宫廷内是守衛宫門以及保護君王的警衛隊長,同時又是教導子弟的教官。《周禮·地官》有師氏和保氏的官職,師氏“掌以媺(美)詔王,以三德教國子”,統率所屬“守王之門外”(鄭注:門外,中門之外);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使其屬守王闈”(鄭注:闈,宫中之巷門)。《周禮》的説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依據的。“師氏”和“保氏”的性質相同,只是保氏守於内,師氏守於外。因爲保氏是從保育人員發展成的教養監護之官,師氏原是從警衛人員發展成的教養監護之官。[2]這就是太保和太師官職的起源。
西周初期大保和大師的官職,具有對太子和年少國君教養監護的責任,具有輔佐國君掌握政權的職責,是很明顯的。《大戴禮·保傅》和賈誼《新書·保傅》,都説成王有“三公”,“召公爲太保,周公爲太傅,太公爲太師”。“三公”的稱謂是後起的,但是當時確有“公”的稱謂。[3]《書·金縢》講到武王生病,二公要爲武王的病占卜,而周公祈禱,請求以自身代替武王去死,等到武王死去,管叔和群弟散布流言,説周公“將不利於孺子(指年少的成王)”,周公於是告二公説:“我之弗辟(辟謂以法治之),我無以告我先王。”成王因此懷疑周公。後來成王和大夫發現周公要以自身代武王死去的祝辭,二公及成王詢問史官,得到證實,才使成王感悟。全文除周公以外,四次講到“二公”。據《史記·魯世家》,“二公”是太公望、召公奭。從《金縢》上下文看,武王末年,太公、召公都已執政,都已擔任師保之職,因而有“公”的尊稱。《左傳》襄公十四年記晉國的樂師曠説: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失其性。有君而爲之貳(杜注:貳,卿佐),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杜注:賞謂宣揚),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自王以下,各有其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
這段話,雖是春秋時代樂師説的,當是西周以來相傳的説法。所説“各有其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的制度,由來已久。我們把他所説“有君而爲之貳,使師保之”,和“是故天子有公”結合起來看,可知天子用來“補察其政”的父兄子弟,不是别人,就是“師保”,就是太師和太保,也就是稱爲“公”的輔佐大臣,這種政治上的長老監護制度,西周初期確曾認真實行。召公、周公和太公,確實都曾擔任師、保之職而輔佐成王。(www.xing528.com)
召公名奭,采邑在召(今陝西岐山西南),是周族中的長老。周初銅器有不少與太保召公有關的。大保方鼎、大保鴞卣、大保簋、史叔彝銘文都稱“大保”,旅鼎、御正良爵銘文都稱“公大保”,作册大方鼎銘文又稱“皇天尹大保”。“公大保”當爲尊稱,因爲召公稱公,官爲大保,連稱爲“公大保”。“皇天尹大保”更爲尊稱,“尹”是君長之意,猶如周公召公爲“君奭”或“君”,“皇天尹”是説由上天所命的君長。[4]從金文來看,召公不僅以大保之職執政,還常奉命率軍出征。大保簋銘文:“王伐録子”,“王降征令於大保”,這是説成王下征伐録子
的命令給大保。旅鼎銘文:“惟公大保來伐反尸(夷)年”,這是以大保來征伐反叛的東夷這件大事用作紀年。從《書·召誥》中召公長篇教導成王的話來看,大保確是以長老、監護者的身份,對年少君王諄諄告誡的。直到成王病危,臨終遺囑,還是由大保召公帶頭受命。等到康王舉行即位典禮,也由太保下令布置,並由太保爲册命之主,授給康王介圭(大圭),作爲授給遺命的信物,也就是傳給王位的信物。[5]
吕尚,姜姓,名望,字尚父。官爲太師,稱師尚父。後來成爲諸侯齊國的始祖,因有太公之稱。太師原是高級統帥的稱謂。《詩·大雅·大明》説:“維師尚父,時維鷹揚,凉彼武王,肆伐大商。”吕尚爲太師,既爲伐商的最高統帥,同時又於宫廷内負有“師保”的責任,成爲輔佐大臣。《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載周靈王派劉定公“賜齊侯命”説:“昔伯舅大(太)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所謂“師保萬民”,就是説太師有“師保”的職責。因此在《書·金縢》中他和召公並稱“二公”。他是因功高善戰,被任爲太師的。在當時重視宗法的貴族政權中,師保之職應由父兄輩出任的,所謂“自王以下,各有其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儘管姬、姜二姓長期聯盟,互通婚姻,關係密切,但是吕尚畢竟是異姓,雖然官爲太師,不可能和召公、周公同樣受到重視。這在文獻中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周公名旦,采邑在周(今陝西岐山北),是武王之弟,原爲太宰[6],曾助武王克商。武王死後,成王年少,一度由他攝政稱王。等到平定三監和武庚叛亂,東征勝利,建成東都成周,就歸政成王。成王命他留守成周,主持東都政務,任爲“四輔”。[7]僞《孔傳》把“四輔”解釋爲“四維之輔”,孔穎達《正義》又解釋爲“四方輔助”。從上下文看,解釋爲“四方之輔”比較適當。因爲成王任命周公爲“四輔”的原由是“四方迪亂”,又説:“公勿替刑(型),四方其世享。”“四輔”不是官名。以“四輔”爲官名是後起的傳説。《帝王世紀》説“周公爲冢宰攝政”,又説成王“始躬政事,以周公爲太師”[8]。周公歸政成王以後,成王命他留守成周,主持東都政務,官職當爲太師。[9]
文獻上有“召公爲保、周公爲師”之説。《史記·周本紀》説:“召公爲保,周公爲師,伐淮夷,殘奄。”《書序》又説:“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爲左右,召公不説(悦),周公作《君奭》。”同時,文獻上又有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之説。《禮記·樂記》記載描寫武王克商的《大武》樂章,共有五成,最後“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史記·樂書》作“五成而分陝,周公左,召公右”。這樣把周克商的結局説成周、召二公“分陝而治”,是有依據的。《史記·燕世家》也説:“成王時,召公爲三公,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而東,周公主之。”爲了凑合“三公”之説,《公羊傳》隱公五年説:“自陝而東,周公主之;自陝而西,召公主之;一相處於内。”在周、召二公“分陝而治”之説以外,附加“一相處於内”,顯然是不正確的[10]。自從東都成周建成,周公歸政成王,成王命令周公留守東都而主持成周政務,西都宗周的政務就由召公輔佐成王治理。當時西都和東都的王畿是通連的,東西長而南北短,有所謂“邦畿千里”,而以“陝”作爲其分界綫,“陝”指陝陌,在今河南三門峽市西南,正當東西都王畿的中心點[11]。所謂“分陝而治”,實際上就是召公爲太保,周公爲太師,以長老身份,分别成爲西都和東都的輔佐大臣,仍然是長老監護制度的進一步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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