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儀禮》的《大射儀》和《鄉射禮》作比較,很清楚地可以看到,這兩種禮節基本相同,同樣有三番射的步驟和内容。只是由於主持和參加大射儀的貴族身份較高,在場掌禮和服務人員的官職也較高,人數也較多,禮節更表現得繁複。
鄉射禮的主人是卿大夫(或作鄉大夫),賓和衆賓是大夫和士,參與者還有鄉學中的弟子,鄉學便是行禮的場所。大射儀的主人是國君,賓和衆賓是諸公卿、大夫,還有士參與,國都近郊的大學便是行禮的場所。《儀禮·鄉射記》説:“君國中則皮樹中,于郊則閭中。”鄭注:“國中,城中也,謂燕射也;于郊,謂大射也,大射于大學。”鄭玄認爲燕射在城中公宫中舉行,大射則在近郊大學中舉行,很對。《韓詩説》説:“辟雍者,天子之學……所以教天下春射秋饗”(《大雅·靈臺》正義引《五經異義》)。《白虎通·辟雍》篇也説:“大學者,辟雍,鄉射之宫。”在辟雍舉行的射禮應即大射。《禮記·射義》説:“天子將祭,必先習射于澤……已射于澤,而後射于射宫。”這種天子主持的“習射”,過去學者都認爲是大射,其“習射”的“澤”和“射宫”,當即辟雍。“澤”即辟雍周圍的水池,“射宫”即中間高地上廳堂式的建築。可見大射儀和鄉射禮同樣在學校中舉行,就是同樣在講武堂上舉行。
鄉射禮的掌禮和服務人員,主要有二個系統:司射指揮和掌管“射”的事,司馬總管有關事務。有獲者聽命于司馬,揚旌唱獲,報告射中情況;有釋獲者聽命于司射,計算射中次數,分别勝負;有樂正聽命于司射,指揮大師、樂工陪奏音樂,使射者隨着節奏發射;還有鄉學中弟子分别聽命于司射、司馬、樂正,擔任各項雜務。大射儀的掌禮和服務人員雖然官職較高,人數較多,但其組織系統也還和鄉射禮相同。司射由大射正擔任,有小射正輔助,通稱爲“射人”。司馬由司馬正擔任,有司馬師輔助。獲者也叫負侯者,其首長稱爲“服不”。釋獲者由太史擔任,有小史輔助。樂正之下,還有小樂正;大師之外,還有少師、上工等。此外,還有擔任事務的小臣正、小臣師、僕人正、僕人士、量人、巾車、隸僕人等。其中有些職官,是爲了行禮的需要而臨時制定的。胡匡衷《儀禮釋官》曾對此詳加考證。
接下來,我們把兩種禮節作個比較。大射儀三番射的禮節,基本上是和鄉射禮相同的。第一番由“三耦”射,同樣唱獲而不加統計;第二番除“三耦”外,有國君和賓、公卿、大夫及衆賓參加,同樣統計左右兩方射中次數而分勝負;第三番也用音樂節奏,使大家按節奏而發射。所不同的,鄉射禮所射的只一個“侯”,大射儀則公、大夫、士各有一個“侯”,即公射“大侯”,大夫射“參侯”,士射“干(豻)侯”,用以區别尊卑。如果射者不按規定的“侯”去射,射中也不算。如果卑者和尊者合爲一耦,就可以合射一侯。對國君則特别優待,只要射到“侯”的角和繩,或者飄着觸到“侯”,或者射到“侯”而跌落了,都一概算中;在三個“侯”中射到任何一個,也一概算中。可知大射儀的三番射,除了對國君表示尊重和優待以外,基本内容是和鄉射禮相同的。
大射儀的司射要負起教練的責任,這也是和鄉射禮相同的。第一番射時司射也要“誘射”,因爲共有三“侯”,第一矢射干(豻)侯,第二矢射參侯,第三、第四矢連射大侯。在指揮和監督發射時,同樣要執“扑”(教鞭)。但是爲了幫助國君,當國君發射時,大射正要立在國君背後,觀察國君發射的矢的動向而報告,射得偏下,要叫聲“留”(當從黄以周讀爲“溜”);射得偏上,叫聲“揚”;偏在左右,叫聲“方”(當從盛世佐讀爲“旁”)。司射這樣的報告發射的矢的動向,目的就在輔導國君“習射”。
兩種禮在第三番射中奏的樂,有些不同。鄉射禮用鼓來節奏,大射儀所用樂器有鐘、鑮(鎛)、磬、鼓、應鼙、朔鼙、簜、鼗等。鄉射禮奏的樂章是《騶虞》,大射儀則奏《貍首》。其所以不同,也是由于大射儀中主人和賓的地位較高。《鄉射禮》鄭注:“鐘鼓者,天子諸侯備用之,大夫士鼓而已。”
兩種禮最顯著的不同,是“請”和“告”的禮節。在鄉射禮中,司射和“釋獲者”的“請”和“告”,都是面對賓的。第一番射“請射”時,由司射到西階上告賓,再到阼階上告主人;射畢,由司射升堂告賓。第二番射“請射”和第一番相同,“請釋獲”時,由司射請于賓;射畢,由“釋獲者”到西階上告賓;“數獲”後,由“釋獲者”把勝負告賓,第三番射“請樂”時,由司射“請以樂樂于賓”。大射的禮節不同,司射和“釋獲者”的“請”和“告”,都是對國君的。第一番射“請射”時,由司射到阼階前,請于公;射畢,又在阼階下,告于公。第二番射“請射”時,司射升自西階請于公;“請釋獲”時,又到阼階下,請于公;射畢,由“釋獲者”到阼階下,告于公;“數獲”後,又到阼階下,告于公。第三番射“請射”時,司射也到阼階下,請于公。其所以不同,因爲鄉射禮的賓和主人,地位對等,因而在禮節上以尊賓爲主;大射儀的主人是國君,賓和衆賓都是他的臣下,因而在禮節上以尊君爲主[2]。
根據上面比較的結果,可知大射儀和鄉射禮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因爲大射儀的主人是國君,身份較高,禮儀的規模較大,對國君特别尊敬和優待。實際上,大射儀就是一種高級的鄉射禮,用來維護國君的地位和尊嚴的。
《儀禮·大射儀》所述,是諸侯(公)的大射禮,没有述及天子(王)的大射禮。大概《儀禮》出于戰國時代儒家編輯,那時天子早已徒有空名,天子的大射禮早已不行,編者没有搜集到這方面有系統的資料。據《周禮·射人》載:
王以六耦射三侯,三獲三容(即乏),樂以《騶虞》九節,五正。
諸侯以四耦射二侯,二獲二容,樂以《貍首》七節,三正。(https://www.xing528.com)
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蘋》五節,二正。
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
這裏説諸侯四耦射二侯,和《儀禮·大射儀》所載諸侯三耦射三侯不合。《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載:“范獻子來聘……公享之……射者三耦。”可知春秋時諸侯也用三耦,因此從來經學家就把《周禮》的“四耦”算作畿内諸侯應用的禮,但也没有什麽證據。看來《周禮》所載這種整齊而有系統的制度,有些不免出于拼湊而成。
但是《周禮》所載,並不是全出虚構的。《周禮·射人》載:
若王大射,則以貍步張三侯。王射,則令去侯,立于後,以矢行告,卒令取矢。祭侯則爲位。與太史數射中。佐司馬,治射正。
這和《大射儀》所載司射的職掌完全相同。《周禮·服不氏》載:“射則贊張侯,以旌居乏而待獲。”《周禮·太史》又載:“凡射事,飾中舍(釋)算,執其禮事。”也和《大射儀》所載服不、太史的職掌相合。如果《周禮》這些記載可靠的話,那末,天子的大射禮大概和諸侯的大射禮相差不多的,只是一種更高級的鄉射禮。
前節曾詳細論證鄉射禮具有軍事教練的性質。大射禮既然是一種高級的鄉射禮,其具有軍事教練性質是相同的。邵懿辰在《禮經通論》中有一條“論十七篇中射禮即軍禮”説:
鄉射、大射亦寓軍禮之意。男子有事四方,桑弧蓬矢初生而有志焉。……五兵莫長于弓矢也,故射御列于六藝。而言聘射之義者,以爲勇敢強有力,天下無事則用之于禮義,天下有事則用之于戰勝。澤宫選士,各射己鵠,有文事必有武備也。
根據上面的分析,足以證明邵氏認爲射禮即軍禮,是對的。邵氏説:“天下無事則用之于禮儀,天下有事則用之于戰勝”,也是對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