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深知“民以食为天”的古训,曾经以“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核各级官吏的重要标准,这是符合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由于长期的战乱,人口锐减。例如,13世纪初,金朝和南宋的人口总和有7300多万,而到了1275年,全国人口只剩下2400万左右了。
1271年,忽必烈颁布了《户口条画》,对全国人口进行了一次大清查,将诸王贵族、权豪世家非法占为“驱口”的百姓追查出来,甚至还采取奖励生育的措施,如中统二年(1261)九月,“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产三男,命有司量给赡养”。
由于忽必烈等元朝统治者采取了召集流亡、鼓励农耕、禁止杀戮等措施,一方面北方流亡的人口逐渐固定下来,另一方面在进攻南宋时屠杀人口相对减少,因此全国的人口逐年增加,基本上应了“户口增”的要求。
正如邱树森先生所言:“有了充足的劳动力,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就有了条件。元代的农业生产发展虽然不平衡,但与前代比较,还是有不少提高。”
忽必烈刚即位不久,就在诏书中说:“国家以人民为本,人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并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1260年,忽必烈设立了十路宣抚司,并命令各路宣抚司挑选通晓农事的人当劝农官;第二年又以姚枢为大司农,并在各路设立了劝农司,从中央派出八名通晓农事的官员为八路劝农使,由他们分头去考察各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接着又发布了官吏升降的条例,明确规定“户口增”“田野辟”是考察地方官吏的主要标准。至元七年(1270),中央正式成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颁布劝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察其勤惰。所在牧民长官提点农事,岁终第其成否,转申司农司及户部,秩满之日,注于解由,户部照之,以为殿最。又使提刑按察司加体察焉”。
忽必烈不仅在中央和各地设立了专门负责农业生产的机构,还专门派出了督促农业生产的官员,责成各级官吏、各有关部门甚至包括提刑按察司都要过问农业,并把农业生产的好坏作为官吏升降的主要标准。这是一种各级官吏督促农业,全国上下大办农业的政策,这种重农政策对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次,蒙古的朝臣上奏,要将京城近郊的农田变成牧场,以便牧养宫中的马匹,忽必烈听后欣然应允了这个计划。察必皇后听说后马上来见忽必烈,正好看到站在一旁的太保刘秉忠,马上生气地责备他说:“你是个聪明的汉人,皇帝对你的意见总是非常重视,如果你的意见正确,说了陛下就会听取,而你明知道这样做不对,为什么不劝阻呢?”接着察必皇后进一步说:“我们刚到这里时并不主张农耕,割地牧马还讲得过去,现在天下已定,郊外的田地也各有其主,百姓安居乐业,在这种情况下把良田变为牧场,可以吗?”忽必烈听了察必皇后的话,觉得十分有道理,于是取消了割地放牧的计划。
由于忽必烈的这些政策,元朝的土地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做到了“田野辟”的目标。正如范文澜先生所说:“元朝通过开垦荒地、开发边疆和兴修水利,使农田面积逐渐有所增加。”(www.xing528.com)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元朝出现了三本有名的农书,即《农桑辑要》《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农桑辑要》是由元朝司农司组织农业专家集体编写的,它是继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之后,又一部比较全面介绍我国北方农业生产技术的专书。书中有二十多种作物是《齐民要术》没有记载的,尤其是关于棉花的种植和加工技术,记载得十分具体。它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由封建政府出面组织编写农书,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很少见的。
由于贯彻实施了重视农桑的政策,各地的农业生产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农业发展的表现,首先是水利灌溉业的发达。元初,内设都水监,外设各处河渠司,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宋、金时的水利工程,在元朝都逐步得到了恢复。王祯《农书》中介绍的用于灌溉的水车就有七种,其中高转筒车可以引水到二百余尺的高地。
其次,粮食产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元世祖时期,陕西关中地区的小麦“盛于天下”,关、陇、陕、洛出现了“年谷丰衍,民庶康乐”的景象。长江以南地区产量更高,仅江浙一省的岁粮总数就占了全国岁粮总数的三分之一。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生产也有很大的发展,当时北至怯绿连河(克鲁伦河)、乞里吉思、谦谦州(均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南至罗罗斯(四川南部)、乌蒙(云南昭通),均有屯田。
农业发展的成果还表现在:元代我国南方各地棉花种植逐渐推广。由于南方农业的发展,南道棉的产区扩大得较快。与此同时,棉花在北方陕甘一带也普遍种植。当时大半个中国,已遍植棉花。
为保证北京的粮食供应,忽必烈还下令修复和开通了大运河,使大米经运河从中国中部运往都城。元朝政府从1281年起,开始分段开凿新的南北大运河。其中镇江至杭州的江南运河,淮安经扬州至长江的扬州运河,大抵为隋代旧道;徐州至淮安段系借用黄河下游;自山东东平境内的汶水南下与黄河相连接的济州河,于至元十八年(1281)开凿;自山东临清经东昌(今山东聊城)到东平路须城县西南安山的会通河,于至元二十年(1283)开凿;通州至临清段为御河(今卫河),大都至通州为通惠河,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郭守敬主持开凿。
为了备荒,忽必烈恢复了国家控粮的政策,在丰年,国家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
此外,忽必烈还组织了公众救济。1260年元朝颁布布法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对此,马可·波罗曾感叹说,忽必烈本人每天就要接济三万穷人。1271年元朝又颁布一道法令号召建医院。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社会日趋稳定,国家获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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