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以来,平利县历届人大常委会把视察检查、调查研究作为强化监督的有效手段,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围绕县内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民生等方面进行监督。
十二届县人大常委会就廉政建设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小水电体制改革、计划生育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十三、十四届县人大常委会就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区居民用水、老城区改造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
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三农”问题、医疗卫生改革、社会治安等20余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项评议,特别是在县城居民饮用水源保护、蔬菜基地建设和市场管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问题上,县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代表视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解决问题。
十六届县人大常委会着重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建设、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37篇调研文章。在关注民生上,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惠农政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县政府依据审议意见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促进惠农政策全面实施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使全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www.xing528.com)
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着重对移民搬迁、全县幼儿教育发展等进行视察,开展教师编制情况以及城区学校大班数额问题调研,提出加大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改善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加快第二中学建设等建议,督促政府抓落实。同时,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拓展监督形式,就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至2012年,平利县人大常委会共开展工作调研、检查和视察300余次,并分别印发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共计163份,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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