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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志:编制管理成果展示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县区: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38人。县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由292名调整为263名,精简29名。县级党群机关编制精简比例接近40%。全县11个镇共有编制676名,其中行政编制390名、事业编制286名。2012年5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涵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实名制系统,并形成实名制管理制度。

平利县志:编制管理成果展示

1991年8月,对全县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核定后全县总编制1496人,其中县级党政群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576人(行政编370人,事业编144人,企业编62人)。

区、镇、乡编制总数为920人(其中行政编制545人、事业编制375人)。城关镇: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人。吉阳区: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67人。魏汝区: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45人。老县区: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38人。大贵区: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30人。三阳区: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31人。洛河区: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38人。秋坪区: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45人。八仙区:行政编制94人,事业编制63人。女娲山乡: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

1996年11月,乡镇机构改革时,共分配行政编制380名,其中党委、政府机关309名,财政所71名。

2002年,县级机关改革。县级行政编制总数由410名精简为324名(含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精简86名,精简比例为21%。县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由292名调整为263名,精简29名。其中,公安编制137名,司法编制33名,法院编制59名,检察院编制34名,政法专项编制精简比例为10%。县级党群机关编制精简比例接近40%。

2007年,按照《陕西省乡镇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人员由1124人变为760人,分流富余人员364人,清退临时工31人,人员精简率32%,实现缩编减员。同年10月,平利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正式启动,涉及全县16个系统及12个乡镇的下属事业单位共计105个,实有人数3354人,在编3271个。

2008年12月,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后,全县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共105家,核定岗位3739个,已聘用3469人。设置管理岗位298个,其中七级职员岗位15个、八级职员岗位37个、九级职员岗位193个、十级职员岗位53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3108个,其中高级岗位284个、中级岗位1119个、初级岗位1705个;设置工勤岗位333个,其中工勤二级岗位5个、工勤三级岗位108个、工勤四级岗位130个、工勤五级岗位90个。实施岗位聘用管理后,管理岗位已聘用98个,其中七级职员岗位3个、八级职员岗位11个、九级职员岗位79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已聘用3066个,其中高级岗位146个、中级岗位1072个、初级岗位1848个;工勤岗位已聘用305个,其中工勤二级岗位2个、工勤三级岗位99个、工勤四级岗位140个、工勤五级岗位39个、普工岗位25个。

2011年,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全县11个镇共有编制676名,其中行政编制390名、事业编制286名。是年10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实行用编审批制度的通知》,提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编制审批在先”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和结构比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使用领导职数程序、上编程序、下编程序、变更程序。同年12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平利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办理流程图等10项办事流程的通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科级领导职数与编制、标牌管理、印章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实名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年检10项工作流程。

2012年5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涵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实名制系统,并形成实名制管理制度。(www.xing528.com)

表17-11-5平利县2011年县级机关机构编制统计表

表17-11-6平利县2011年乡镇编制情况统计表

表17-11-7平利县2002~2012年编制与实有人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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