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县综治办制定《创建治安模范村(局)文明小区(单位)摸底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全县1镇2乡116个村(居)委会和15个“创安”内保单位基本达标。1998年,开展创建治安模范乡(镇)、村(局)和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命名治安模范村146个,创建157个文明村,23个文明小区。先后对55个企业单位进行基础抽查,获取各类信息57条,整改安全隐患213处,修订各种安全保卫制度313余条,创建治安模范单位10个,安全先进单位32个。1999年,开展治安模范乡镇建设,城关镇、广佛镇、八仙镇、三阳镇、老县镇、兴隆镇、长安乡、牛王乡、西河乡、女娲山乡、松鸦乡,正阳乡、张家乡、秋河乡、八道乡15个乡镇获治安模范乡镇。1999年年底,治安模范乡(镇)、治安模范村、安全小区覆盖率已经分别达到30%、70%、24%,县、乡(镇)、村、组四级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建立,2000年年初,启动创建模范县活动,大力开展“双创”活动(创建“治安模范乡镇”和“安全小区”)。当年老县镇、广佛镇、兴隆镇、长安镇、八道乡被中共安康地委、安康地区行署授予“社会治安模范乡(镇)”称号。全县创建达标治安模范乡镇13个、治安模范村252个、安全小区40个,覆盖率分别达到73%、82%、80%。同年,省、地对平利创建治安模范先进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2001年,洛河、大贵两镇通过市级验收,城区内10个小区全部通过“安全小区”验收。在农村全面推行“三户五户一关照,八户十户一联防”的中心户长制,开展“治安模范户”评选活动,全县共确定中心户2300余户,评选治安模范户14000余户,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的核心作用,促进农村稳定。2002年,建立健全村级治保会、调委会和治安中心户长的“两会一户”制度,健全基层治安防范网络体系。全面开展治安模范评选活动,共计评选治安模范户2100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0%,重点乡镇、重点村治安模范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乡镇配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职干部。当年,全县创建治安模范乡镇11个、治安模范村252个、安全小区40个,覆盖率分别达到92%、83%、80%。2004年,开通“平利政法”网站,综合反映全县政法工作动态和“安全平利”创建工作信息,搭建政法工作现代化对外宣传平台。2005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各部门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全年,县、乡镇、村三级依法调处各类纠纷4000余起,其中乡村行政调解3100起,政法各部门进行案前司法调解900余起,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有力地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2006年,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企业等创建活动。2007年,平安家庭评选工作在全县12个乡镇全面铺开,全县评选平安家庭4万余户,创建3个平安乡镇、31个平安村、47个平安单位、26所平安校园、4所平安医院、3个规模以上平安企业、4万个平安家庭。年底,全县12个乡镇、56个县直部门、158个村分别通过安康市两级平安创建达标,达标率分别为100%、76%、82%,为创建“平安县”奠定坚实基础。2009年,规划4个乡镇、4个单位、4个村,分别创建省级平安乡镇和市级平安单位、平安村。全县12个乡镇平安创建全部达标,创建县级平安单位224个、平安校园63所,创建平安村175个、平安家庭5.2万户。2010年,全县12个乡镇平安创建全部达市级标准。创建平安单位244个、平安校园68个,创建平安村168个、平安家庭5.4万户。为创建“平安县”奠定良好基础。12个乡镇、194个村(社区)、16个党委部门全部成立综治维稳中心、办公室。(www.xing528.com)
2012年,动员各镇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平安建设,在县电视台开设“平安平利”专栏,开展“平安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工作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全县平安单位、平安村创建率分别达到92%和95%,形成浓厚的平安建设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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