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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工作机构调整及农村组织建设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5年9月,恢复成立县委老干部工作局,为县委直属行政机构。同时,撤销县委离休干部管理所和县退休干部管理所,其业务划归县委老干部工作局。6月,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临时机构改为正科级常设机构,为县委组织部部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县委工作机构调整及农村组织建设

1990年12月,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改设为党史研究室。1991年4月,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靠政法委。同年5月,县委政策研究室改设为农村工作部,县直属机关党委改设为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同时设立对台工作办公室,挂靠统战部。至1993年5月,县委设有12个工作机构(含3个常设挂靠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党校、机关工委、政策研究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台湾工作办公室。

1995年4月,县级机构改革,将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挂靠县委组织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委宣传部;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隶属县委统战部;县委机要室隶属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国家保密工作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挂靠县委办公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员会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将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局改为县委离休干部管理所、县退休干部管理所,事业性质,分别归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局管理;撤销县地方志办公室,业务划归县档案馆。1995年9月,恢复成立县委老干部工作局,为县委直属行政机构。同时,撤销县委离休干部管理所和县退休干部管理所,其业务划归县委老干部工作局。1996年1月,设立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督查办公室,为副科级机构,隶属县委办公室。7月,恢复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7年4月,县委通讯组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委宣传部。至1998年,县委设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直属机构4个:老干部工作局、党校、档案局(馆)、党史研究室;挂靠及部门管理机构9个: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工作局)、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通讯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督查督办室、机要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

2002年,县委机构改革撤销县档案馆(局)、党史研究室,合并组建县档案史志办公室,为县委直属事业机构;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设在县委办公室;县委“610”办公室挂靠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老干部工作局设在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改革后县委工作机构设置9个部门:纪委检查委员会机关(县监察局)、办公室、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工作局)、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610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直属事业单位2个:县委党校、县档案史志办公室。

2003年5月,县档案史志办公室更名为平利县档案史志局,保留县档案馆,其机构规格、职责不变;撤销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在县委统战部增挂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6月,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临时机构改为正科级常设机构,为县委组织部部属正科级事业单位。7月,将设在县委办的县委政策研究室并入县委农工部。(www.xing528.com)

2006年2月,恢复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正科级建制,挂靠县委统战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县委机要室由县委办公室的隶属机构改为县委办公室直属副科级事业机构。3月,县委机要室由县委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改为县委办公室直属行政机构。

至2012年,县委设有工作机构22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农村工作部;派出机构1个: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常设的办事机构1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直属机构2个:县委党校、县档案史志局;挂靠及部门管理机构12个:老干部工作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工作局)、考评督查指导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讯组、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机要室、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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