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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管道工程:排水系统计价规则说明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A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十册“A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章说明和计算规则如下。

建筑管道工程:排水系统计价规则说明

1)册说明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十册的册说明如下。

册说明

二、本册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按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2.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水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按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本册凡涉及管沟、工作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路面开挖及修复、管道混凝土支墩以及混凝土管道、水泥管道等项目,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或按《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读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35%。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工程,如发生脚手架搭拆时按实收取该费用。

2.操作高度增加费: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3.6 m为限,超过3.6 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

3.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 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65%。

4.在地下室内(含地下车库)、净高小于1.06 m楼层、断面小于4 m2且大于2 m2隧道或洞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2。

5.在管井内、竖井内、断面小于或等于2 m2隧道或洞内、封闭吊顶天棚内进行安装的工程,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6.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空调水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35%。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按照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

2)“A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十册“A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章说明和计算规则如下。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空调水等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 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给水管道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5.室内外燃气管道: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6.室内外空调水管道: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 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设在建筑物内的空调机房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三、管道的适用范围:

1.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2.塑料管安装适用于UPVC、PVC、PP-C、PP-R、PE、PB管等塑料管安装。

3.镀锌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4.钢塑复合管安装适用于内涂塑、内外涂塑、内衬塑、外覆塑内衬塑复合管道安装。

5.钢管沟槽连接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6.燃气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4 MPa(中压A)的燃气管道系统。

7.空调冷热水镀锌钢管(沟槽连接)安装项目适用于空调冷热水系统中采用沟槽连接的DN150以下焊接钢管的安装。

四、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给水管道、空调冷热水管道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燃气管道均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内容。排(雨)水管道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定额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除钢塑复合管外)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2.定额中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材料数量可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或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3.本册定额管件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4.管道安装项目中,除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已包括管卡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6.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7.雨水管道系统中的雨水斗及雨水口安装按本册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8.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9.塑料管热熔连接公称外径DN25及以上管径按热熔对接连接考虑。

10.管道的消毒冲洗按本册“支架及其他”相应定额子目执行;排水管道不包括止水环、透气帽本体材料,发生时按实际数量另计材料费。

11.燃气管道已验收合格未及时投入使用的管道,使用前需再做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项目,按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2.燃气检漏管安装按本册“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3.室内空调机房与空调冷却塔之间的冷却水管道按本册“给排水、燃气、采暖管道”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4.空调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是按集中空调系统编制的,也适用于户用单体空调设备的凝结水管道系统的安装。

15.室内空调水管道在过路口或跨绕梁、柱等障碍时,如发生类似于方形补偿器的管道安装形式,按本册“管道附件”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6.给水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定额子目。(www.xing528.com)

17.燃气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新建管道与已有气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气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定额子目;与已有管道碰头项目中,不包含氮气置换、连接后的单独试压以及带气施工措施费,应根据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18.成品防腐管道需做电火花检测的,可另行计算。

19.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管道接头保温按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区分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器具组成)及附属构筑物所占长度。

二、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计算分界:

1.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2.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管道自地面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

三、燃气管道与已有管道碰头项目,除钢管带介质碰头、塑料管带介质碰头以支管管径外,其他项目均按设计图示主管管径,以“处”计算。

四、空调水管道方形补偿器管道所占长度计入管道安装工程量。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应按本册“管道附件”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3)“B支架及其他”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第十册“B支架及其他”章说明和计算规则如下。

说 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阻火圈安装,计量表箱、管道压力试验、通球试验、管道冲洗等项目。

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管道的管架制作与安装。如单件质量大于100 kg时,应按本章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管道支架采用木垫式、弹簧式管架时,均按本章管道支架安装定额子目执行,支架中的弹簧减震器、滚珠、木垫等成品件质量应计入安装工程量,其材料费数量按实计入。

四、成品管卡安装项目,适用于与各类管道配套的立、支管成品管卡的安装。

五、管道、设备支架的除锈、刷油,按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刚性防水套管和柔性防水套管安装项目中,包括了配合预留孔洞及浇筑混凝土工作内容。一般套管制作安装项目,均未包括预留孔洞工作,发生时按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七、套管制作安装项目已包含堵洞工作内容。

八、套管内填料按油麻编制,如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工程要求调整换算填料。

九、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规格执行套管相应子目。

十、水压试验项目仅适用于因工程需要而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安装定额中已经包括了规范要求的水压试验,不得重复计算。

十一、因工程需要再次发生管道冲洗时,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同时扣减定额中漂白粉消耗量,其他消耗量乘以系数0.6。

十二、成品表箱安装适用于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等箱的安装。

计算规则

一、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实际质量,以“kg”计算;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实际单件质量以“kg”计算。

二、成品管卡、阻火圈安装、成品防火套管安装,区分工作介质、管道直径,按设计图示不同规格数量以“个”计算。

三、管道保护管制作与安装,分为钢制和塑料两种材质,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四、管道水压试验、消毒冲洗按设计图示管道长度计算。

五、一般穿墙套管、柔性、刚性套管,区分工作介质、管道的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成品表箱安装,区分箱体半周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氮气置换安装,区分管径,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八、警示带、示踪线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九、地面警示标志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D卫生器具”章说明和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GQAZDE—2018)第十册“D卫生器具”章说明和计算规则如下。

说 明

一、本章内容中卫生器具系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排水设备及卫生器具安装》(2010年合订本)中的有关标准图编制,包括浴盆、净身盆、洗脸盆、洗涤盆、化验盆、大便器、小便器、淋浴器、淋浴室、桑拿浴房、烘手器、拖布池、水龙头、排水栓、地漏、地面扫除口、雨水斗、蒸汽-水加热器、冷热水混合器、饮水器隔油器等器具安装项目,以及大、小便器自动冲洗水箱和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

二、各类卫生器具安装项目除另有标注外,均适用于各种材质。

三、各类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包括卫生器具本体、配套附件、成品支托架安装。各类卫生器具配套附件是指给水附件(水嘴、金属软管、阀门、冲洗管、喷头等)和排水附件(下水口、排水栓、存水弯、与地面或墙面排水口间的排水连接管等)。卫生间配件是指卫生间内的置物架、纸筒等。

四、各类卫生器具所用附件已列出消耗量,如随设备或器具本体供应已配套带有时,其消耗量不得重复计算。各类卫生器具支托架如现场制作时,按本册“支架及其他”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五、浴盆冷热水带喷头若采用埋入式安装时,混合水管及管件消耗量应另行计算。按摩浴盆包括配套小型循环设备(过滤罐、水泵、按摩泵、气泵等)安装,其循环管路材料、配件等均按成套供货考虑。浴盆底部所需要填充的干砂消耗量另行计算。

六、液压脚踏卫生器具安装按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3,液压脚踏装置材料消耗量另行计算。如水嘴、喷头等配件随液压阀及控制器成套供应时,应扣除定额中的相应材料,不得重复计取。卫生器具所用液压脚踏装置包括配套的控制器、液压脚踏开关及其液压连接软管等配套附件。

七、大、小便器冲洗(弯)管均按成品考虑。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柔性连接头或胶皮碗。

八、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中,已包括水箱和冲洗管的成品支托架、管卡安装,水箱支托架及管卡的制作及刷漆,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九、与卫生器具配套的电气安装,按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各类卫生器具的混凝土或砖基础、周边砌砖、瓷砖粘贴,蹲式大便器蹲台砌筑、台式洗脸盆的台面安装,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本章所有项目安装不包括预留、堵孔洞,按第九册《消防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计算规则

一、各种卫生器具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或“套”计算。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区分容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制作不分规格,按实际质量以“kg”计算。

三、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所占的长度。

四、湿蒸房依据使用人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五、隔油器安装,区分安装方式、进水管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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