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物种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生态学概念,它要求尽可能地去营造一个生物多样性的环境。人们尝试设立一些保护区,即所谓的生态核心区,然后通过绿化区域、绿色条带和楔形绿地,尽可能地延伸到开发区域中去。此外,人们也利用生态扩展廊道,将不同的绿色区域连接起来,从而推动其中植物和动物的互动。树木和灌木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空气质量和风的状况。除了生态学上的作用,绿色区域还有着极为重要的社会功能。
1)群落生境
让我们认识不同的群落生境。有森林生境,如基岩松林、橡树林、落叶混交林、原始森林和针叶混交林(图4-41)。有水域和湿地生境,如沼泽森林、开敞沼泽、内陆湖泊或海湾,开阔的空间如农田和饲料地、草原和牧场,还有小尺度的块状绿地。此处,还有城市的群落生境,如公园、混合林,或是已开发区域内的荒地。敏感脆弱的群落生境包括基岩松林、过度生长的牧场,以及湿地(图4-42)。在调研阶段,要绘制植物和动物分析图。分析群落生境、可能的保护区和环境负荷,为规划提供依据。有些区域值得特别注意。从生物学上讲,存在一些生态上特别敏感脆弱的区域,或是需要保护的植物和动物资源。历史遗迹和好的户外休闲场所是需要关注的社会文化资源。我们要对污染和噪声防护区、地表水回渗的土壤、径流区域以及防风带给予特别的关注。
最后,有了绿化带和生态走廊,特定的区域成为一个功能上完整的整体。生态走廊构成了动植物的传播通道,同时为到达湖岸、沙滩、森林等户外场所提供一个好的通径(图4-43至图4-45)。
图4-39 滑雪
在合适的地方堆雪,可以在冬日创造一个很好的游玩场所。如堆雪不合理,就会造成问题和交通危险
图4-40 适应气候的房屋周围的风场和堆雪
在挪威的丘陵地区,精心设计的房屋形态和位置能够避免入口和院子处的积雪,减少不必要的扫雪工作。资料源于《寒冷气候地区的房屋和家庭群体:房屋造型和人群行为》,安妮 比瑞特 布弗(Anne Brit Børve)
图4-41 瑞典韦特兰达市北克劳克高登(Kråkegården)地区的植被分布图
0 开放陆地;① 灌木(长期有益);② 云杉(西面的边界);③ 松树(西面的边界);④ 空旷地,松树种子(绿色区域);⑤ 云杉,密集的+ 每年落叶的(隔离的边界);⑥在岩床土壤环境下的松树林(绿色区域);⑦ 松树,幼苗(很难维持,路面的大量景观工作);⑧ 云杉,松树,密集的(绿色区域);⑨ 云杉,松树,密集的(绿色区域);⑩ 云杉,松树,密集的(绿色区域);⑪ 云杉,松树,密集的(绿色区域);⑫ 云杉(保留);⑬ 桤木,云杉,桦树(后期转化为公园);⑭ 云杉,松树(绿色区域);⑮ 桦树,幼苗(绿色区域中生长繁茂)。括号内为树木用途。该图根据航空摄影和现场测量得来。绘制人员即规划设计人员。对这一区域的最佳利用将根据自然资源来确定
图4-42 不同的植物种类
海滩和湿地扮演的是生物过滤器的角色,它们给许多物种提供重要的生存环境。湿地有重要的水文功能;有大量阔叶树和针叶树的区域能给许多动植物物种提供生存环境。这些都是有益于环保的资源。资料源于《城市的发展——1996年斯德哥尔摩就该草案总体规划的咨询——2000年斯德哥尔摩及其城市规划》,1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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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3 生态范围原则
根据物种的丰富性和扩散的可能性来设计和框定区域的大小
图4-44 不同动物与人类栖居地的距离
不同动物距离栖居地的远近对生境造成的影响有很大差异,在有些情况下,建造跨越或下穿公路的生态通道可以帮助动物穿越交通道路
图4-45 植物群落
植物在其生长条件发生变化时,很容易产生变异。应保护自然界中不同植物生长区域的差异性
(1)人工景观的自然部分。人工景观中包括很多有趣的群落生境,它们是由人工干预创造的,需要悉心保护,否则就有可能会消失,例如林荫道、落叶树林、森林的边缘、刺柏丘陵、池塘、泉水、草地、天然牧场和夏季丘陵牧场。因为过度开发以及单一的农林运作方式,某些群落生境目前就已经消失了。
(2)自然保护。在瑞典,人们通过设立国家公园等方式来保护自然资源。这些国家公园的作用在于保存某个特定的连续的地景类型。所有国家公园的土地都是国有的。设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在于保存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保留有价值的自然环境或者满足区域内人们户外活动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设立在国家、市政当局或者私人拥有的土地上。在保护区内为濒临灭绝的物种和筑巢的鸟类设立生境保护计划,在一年中的几个月里禁止人进入一些区域(野生动物避难所)。政府对那些居住在受保护的传统乡村区域的农民给予经济补偿。尽管这样,某些类型的自然景观因为现代农耕方式的普遍使用几乎消失了。
2)多样性
被用作耕地和森林及居民点的土地的特点通常是单一耕作,缺乏多样的植物和动物种类。为了实现多样性,必须维护和发展多种生境。这对于乡村或是城市而言是同等重要的。从国际角度来看,在生态系统层面的生物多样性问题上,每个国家都有濒临危境的资源需要保护。法律上的保护意味着被保护的动植物不能被采摘、捕捉、杀戮,禁止以任何形式收集和损坏物种中的个体。在很多法规中,拿取或毁坏物种的种子、蛋、鱼卵或者巢也是被禁止的。根据立法的机构不同,物种保护可能在整个国家,或是在国家的某些区域生效。《2005年瑞典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报告了在瑞典不再能够维持物种长期繁盛的动植物和真菌类名称(表4-1)。这项评估是基于IUCN(国际自然保护联盟)设立的标准。这个濒危物种名录是瑞典物种信息中心长达两年研究的结果,15名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为此分析了20 000个物种。这个清单包括了3 653个种类,其中1 664个被列为受威胁的物种。所有被列在“全球红色名录”和国际会议或是欧盟规章里的被保护物种都被列在专门的表格里。这一清单每5年修订一次。
表4-1 2005年被列入瑞典红色名录的物种数量
注:资料源于数据库(ArtDatabanken),2005。
① 瑞典红色名录是按ZUCN标准设定的目录,为全球红色名录有重合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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