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工种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常用/专用工具、量具、设备,禁止违规使用(违反该设备使用说明书)。
(2)各工种员工必须遵守通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则。
(3)各工种在敲击、碰撞作业时,禁止使用相同刚性(硬度)的工件进行碰击作业,避免碰击产生的金属屑伤人。
(4)严禁对工具、设备及车辆等使用蛮力。比如超负荷使用工具、延长加力杆、增加加力杆等。使用叉车、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遵守该设备操作规程。
(5)机修工、钣金工、漆工禁止混合同时在同一车间作业。严禁多工种同时在同一车辆上进行作业。
(6)各工种在作业前必须确认该车支撑牢固、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车轮前后未塞垫块,禁止钻入车底作业。
(7)在油箱周边5 m 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用石棉被将油箱盖严实。周边10 m 内有易燃易爆物品时,禁止动火、施焊作业。
(8)氧气瓶、乙炔瓶等之间安全距离为5~8 m,少于5 m 属违规作业。储存氧气、乙炔时,空瓶、重瓶各自单独存放,不得混存,分存间距要大于5 m。
(9)阳光不得直射(晒)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露天作业时应对其进行遮光处理。
(10)搬运氧气瓶、乙炔瓶时要轻装轻卸,禁止碰撞,禁止混运。禁止非驾驶员在厂内驾驶、挪动机动车。叉车在使用前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上路时必须是持证者驾驶。
(11)在同一辆车上禁止上、下同时作业。(www.xing528.com)
(12)焊、割驾驶室以及其他在驾驶室内外动火作业时,动火前必须备一桶水、一至两块湿毛巾,防止引燃塑料件、橡胶件。
(13)各工种动用砂轮机、切割机时必须佩戴平光眼镜,焊工进行气割、气焊作业时必须佩戴浅色平光眼镜,各工种动用手砂轮机进行除锈抛光作业时必须佩戴平光罩保护眼镜。
(14)凡在罐体等封闭环境内作业时,必须保证通风、换气可靠,同时在外应有监护人,需要照明时,事先检查导线是否可靠,绝对不能漏电。
(15)车间手持工作灯必须使用低压电(36 V),严禁使用220 V 电源。厂区不得有裸露开关,所有用电设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16)电动禁止将充电机随车充电,充电必须在充电车间进行。
(17)车间、厂区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有效灭火器(平均间距10 m 一支),配备有灭火沙若干堆,配有消防池若干个。
(18)车间、库房内禁止吸烟,吸烟区应规定在客户休息室、门卫室或另设专门的吸烟区,吸烟者应自觉到吸烟区吸烟。
(19)各工种用完的专用/公用工具、设备应按规定放置整齐。
(20)凡是上班时间,一律按规定穿戴劳服用品,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
(21)员工应保持车间、设备整洁,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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