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16日,吴旗县召开了土地工作会议。会上,地委工作人员传达了地委土改工作联席会精神,其要点是:1.吴旗不搞清算;2.地不够种者在公地内补充;3.分错者予以照顾;4.地主的地分得不彻底者,让其献地,地主收租要退还。另外,六区原是敌占区,土改问题较大,拿出部分公地安置移民,这次先在六区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其他各区普遍推开。对于二流子只给耕地权,不给所有权。之后,以乡组织7至9人的农会,县上派工作组协助进行土改。后因形势紧张,这一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开展。同时,还出现了一些偏差。
1947年9月间,西北局在绥德义合召开土改工作会议。会后中共三边地委在吴旗县召开了三边各县(盐、定、安、靖、吴)区以上干部会议,三边地委、专署的干部均参加会议,共开了7天,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马锡五传达了西北局“义合”土改会议精神,布置了土改工作任务。与会同志学习了土改政策之后,联系本人的家庭成分、思想认识及工作表现进行了3天自查,即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尔后互相揭发,对于家庭成分偏高或斗争性不太强的干部,有的停职,有的调离本区或本县予以回避。吴旗县这次土地改革,从1947年10月开始至1948年4月结束,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
1947年10月到1948年1月为第一阶段。
10月初,干部进村后首先建立了农会,组织贫农团,开展了具体工作。当时因受晋绥地区极“左”路线的影响,一度出现了过火做法。截至1948年1月中旬,全县共斗了164户,其中用肉刑的95人,所用的刑罚有:钉竹签、加杠子、铁锨烙、捆、吊、打等,致死8人(其中枪决2人,逃跑打死1人,自刎上吊、跳崖的5人)。此外,逃跑了14户。五区三乡以人民法庭的形式处死了武殿斌及孙武拴2人,二区一乡开了一天打恶霸会,有“警堂木”,设有法庭。一时间,地主富农人人自危,相当一部分群众不知所措。肉刑的结果,斗出银子8552.5两,银洋3060元,蒋币9542750元,大烟12两,金戒指3个,衣物882件,布匹674丈,眼镜3副,栽绒毯9块,器具1642件,粮食273446石;牛130头、羊5822只、驴59条、骡马25匹、猪4口。农历年底土改工作组返县,五区一、三两乡农会又查封了4家。此时,农村出现了混乱,主要是对地主的过火行为。鉴此,县委将部分被斗者寄押于县上,暂时稳定了混乱局势。
上述种种做法,违背了党的政策,混淆了阶级阵线,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党的威信。出现这种过火做法的原因从客观上讲,受外地“左”倾路线的影响;从主观上讲,干部理论水平低,调查研究不够,对于吴旗老区阶级发生的显著变化认识不清,存在着“左比右强”“宁左勿右”的思想。因而在划分阶级成分时简单化,往往以感情代替政策;有的是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放弃了正确领导;有的不走群众路线,强迫命令、包办代替;有的是计算剥削量时,计算方法错误等。加之贫农团的成分不纯,混进了一些流氓、二流子,趁机捣乱,浑水摸鱼,干扰了运动的方向,这些教训是深刻而沉痛的。
1948年1月中旬至4月为第二阶段。
1948年1月中旬三边地委书记郭炳坤到吴旗首先向各级领导干部传达了西北局的土改新精神。要点是:老区的封建剥削是“轻微的残余”。如何消灭封建剥削,满足劳动群众的需要呢?西北局制定了“抽补调剂”的土改方针,而不是重复历史,再来一次平分,抽动的范围也要尽量缩小,不宜过大,否则便会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2月上旬,三边分区在吴旗县的金佛坪召开了传达贯彻西北局土改新精神的会议,西北局组织部长马文瑞参加指导了会议。会议对照新精神认真地纠正了第一阶段工作中“左”的偏向,研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土改工作:1.认真宣传党的土改方针和政策,使政策深入群众,深入人心;2.认真调查各阶层的土地占有情况和革命前后阶级变化情况;3.重新划定阶级成分,斗错了的要退还财物,做好善后工作;4.重新审查贫农团和农会组织的成分。这次会议是一次纠偏会议,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从此,吴旗县的土改工作步入了正轨。
为了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将吴旗的土地改革工作搞好,会后县委组织土改工作组和区、乡干部,对全县的土地状况和革命前后阶级变化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其结果显示:1.吴旗的土地有突出的特殊性。这里是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由于荒山多,各阶层占有的土地不是全部耕种,很多山地种二三年后,就得“息地”,七八年后再种,叫作“倒山种地”;有的弟兄分家不分地,或只分好地,谁种多少算多少,叫“户族地”。所以,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种多少地,不知道有多少地;清朝同治年间回乱后,本地汉人住户多逃跑或被杀戮,形成有地无主,或一家人承粮(给官府赋税)占有了本族全部土地之现象;因土质差,一般租额低,是一:九,或一:九五,或二:八;也有种地不出租的,因亲友关系无代价赠送土地的也很多;有些占有多量土地的人,为“息地”轮种,不肯出租土地,因别人租种二三年后,地就瘦了,故有“宁叫人穷,不让地瘦”的说法等。2.早在1934年至1936年,吴旗境内80%以上的区乡进行了轰轰烈烈地“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运动。当时的贫雇农绝大部分都分得了够耕种的土地,其中很多人分得了过多的土地,成了“长地户”。3.土地革命时,老户和当时的移难民都分到了充足的土地,因为当时主要采取“平分”方式,各阶层“长地户”都被分配。4.吴旗的农民在政治上已享受十多年的民主生活,政治觉悟高,但文化落后,封建意识及旧的风俗习惯仍很浓厚,买卖婚姻往往使不少人家因娶妻负债破产,买卖婚姻转化的订婚、雇工、“站年汉”(未婚夫在未婚妻家做工七八年,甚至十多年才得娶妻)、童养媳很多,妇女缠足相当普遍,户族观念亦相当浓厚。5.移民多。抗日战争时期,敌占区的老百姓纷纷逃往边区,尤其是解放战争初期,因胡匪马贼的入侵,榆林、米脂一带的老百姓逃往吴旗的很多,全县先后逃来难民503户计1908人,这些人都迫切盼望分得土地等。6.畜牧业在构成阶级成分中占重要地位。据12个乡的调查:共有人口15136人,有羊45647只,人均3只,而中农占有羊70%。当时羊在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可供食肉、油、奶,皮、毛、绒可出售,又可解决穿衣服及被、毡等,粪可做肥料。在农村生产关系上,有互助合作的“活份”羊和封建剥削性的“死份”羊。土地革命前,地富“死份”羊用以剥削农民,土地革命后,“活份”羊的多为中农。农民大都有牛,而中农占有的最多。7.运输业及油坊在构成阶级成分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1947年在战争中被敌抢劫及支前中损失后,每乡仍有长脚运输牲口三四十头,运输经营者多为中农。据10个乡的调查有运输牲口445头,乡均4.6头,而中农则占65.4%,主要驮运本地盐、油、皮、毛、甘草出去,再换回布、棉、农具等。据调查:盛产小麻籽的六区有油坊9处,榨油对经济发展及物资流动作用较大,但对农民高利贷性的支买麻籽,有的农民因支卖后到期付不够,而折油或折价付息,油坊主可任意摆布、剥削。(www.xing528.com)
以上这些,就是当时吴旗的特点和实际,要搞好吴旗的土改,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为此,县委重新部署了土政工作,确定除新区之外(六区),全县土改的任务主要是“抽补调剂”,当时众称之为“土登评产”。主要进行了以下五项工作:
1.整顿农会组织,宣传新的土改精神。全县33个乡均重新整建了农会,有男会员416人,女会员811人,占总人口的9.4%。农会的整建是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个别吸收的办法,并用三评(评心底、认识、劳动)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得到群众信赖。土改工作组、农会会员利用庄头、家庭、村民会等各种场合和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政策,消除群众的各种思想顾虑和偏见,从而安定了民心,使他们由冷淡观望到积极参加,重新挽回了党的崇高威信。
2.深入细致地丈评土地。丈评土地是一项艰苦细致、面宽量大的工作。土改工作组和农会会员每天起早摸黑、爬坡上洼,走遍了各个山头,丈评了各个地块,准确计算出丈评的结果。不仅掌握了各户的土地面积,而且评定了土地的等级与产量,为抽补调剂土地和征收新农业税提供了可靠数据。经过工作组和农会人员的艰苦工作,全县六个区33个乡土地丈量的结果是:户数6505户,人口38959人,川地33395.6亩,台地6352.7亩,山地460497.6亩,人均地14亩。可耕荒地851537.8亩,人均荒地21.8亩,人均有地35.8亩。牧地183013亩,人均牧地4.3亩。共有地(包括牧地)1534796.7亩,户均242.1亩,人均40.1亩。
3.评定阶级成分。评定阶级成分的办法是:讲清标准、定出样子,民主评定,即以村为单位,自报公议,干部掌握,反复多次,三榜定案。
4.确定地权,发放土地证。全县分配公地、庙地24920.1亩,遗弃地、绝门地25399.5亩,户族地5105亩。另外抽动农民自力耕种不完的长余土地(416户、3843人的土地)109614亩,占总户数6.3%,占总土地7.4%。总共抽地166665.6亩。分配136805.1亩;留公地29860.6亩;给503户移难民1908人分地50115.1亩;给无地、缺地的848户5337人分补地86690亩。共给1351户7242人解决土地136805.1亩。与此同时,解决了多年来遗留的土地纠纷922件;帮助分了部分户族地,解决了家庭纠纷。划清了地界,确定了地权,发放了土地证。
5.土改的善后工作。土改第一阶段中,全县共斗了164户。在第二阶段,经过调查研究,详细算账,对这些户重新作了定性。对于错斗的100多户中农退还了原物,无法退还原物的均用其他财物折赔。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取得了民心,党群关系更加密切了。
1948年4月中旬前后,即春耕大忙季节开始时,全县的土地改革基本结束。这是一件关系全县人民政治、经济生活的根本大事,对于支援解放战争,巩固和发展新生政权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1948年4月26日,三边地委在全区土改工作总结中,充分肯定了吴旗县的土地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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