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根据《陕甘宁边区优待抗属代耕工作细则》《陕甘宁边区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修正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等规定,吴旗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人民积极开展支前、拥军优属工作。
1942年9月8日,察(哈尔)绥(远)前方八路军将士与日寇浴血奋战,但因冬装不足御寒困难,吴旗县赠送皮大衣300件。同年给三边军分区八路军警三旅送小米3.5万公斤、马料1.5万公斤;给三边分区送麦子2.9万公斤、小米2.4万公斤。为了解除抗日将士的后顾之忧,给198户抗属(含友军36户)、工属143户,共计7053人实行代耕(大人6垧,小孩3垧)。给驻吴部队医院、警卫连、四团及骑兵旅做军鞋2000双,送柴5万公斤。在春节慰问中送边币1.7万元,还有鸡、羊及年茶饭等。同年,警三旅骑兵团途经吴旗时,给其供应粮、草、柴、菜,沿路群众送鸡、鸡蛋、羊等慰问品,动员群众驮运行李、放哨警戒。
1943年2月27日,根据边区政府拥军条例,吴旗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区委书记、区长联席会议,总结了以往的拥军工作,布置了今后的任务。随即在吴起镇召开了有机关干部、警三旅八团、医院、群众700余人参加的拥军大会。县委书记张江权、县长王明远、八团团长郭宝珊、政委高维嵩等人在会上讲话、讲演。县委、县政府规定每年春节为拥军运动月,发动县、区、乡、村干部带领群众慰问当地驻军。在优抗工作中,除一区外全县共有507户抗工属,其中困难户82户,分别采取代耕、建立家务、政府救济三种办法予以优待扶持,其中给82户送羊456只,人均5只。五区用农贷给困难户买牛5头,帮助其建立家务。
1942年至1943年,征收公粮402.5万公斤、公草60多万公斤,拥军燃料费40万元边币。两年全县共输送八路军战士300余人。
1944年,给警三旅驻吴兵站送黄米1000公斤、小米2500公斤、马料1.6万公斤;给驻吴通讯站送黄米2000公斤、小米8000公斤。给驻甘肃华池县豹子川的抗大七分校送黄米1万公斤、小米7.5万公斤、马料2.5万公斤。全县动员了3000民工到华池县豹子川给抗大七分校二大队帮助修窑盖房,同时给驻甘肃合水县大凤川三八五旅七七〇团(在大、小凤川开荒种地,后调离)转运粮食100万公斤。在春节慰问中,给八团、部队医院、县警卫队送猪肉60公斤、羊30只、豆腐200公斤;给抗属每人送麦子5公斤、羊肉1公斤。
同年,警三旅八团在吴旗县金佛坪期间,他们闲暇帮助附近农民锄草、收秋;部队医院给当地群众诊治疾病300多人次,出诊12次,接诊住院1人,为群众节省现金15万多边币。二道川刘河湾村有一妇女难产,全家人急得团团转,无奈将水从烟囱中倒入以“助产”,仍无济于事,这时想起求救于驻军医院。医院派出张医生接生,该妇女顺利地生下了小孩,母女平安。(www.xing528.com)
长期以来,军民关系十分融洽。三区管马崾崄村的蔺士斌召集乡邻给八团送拥军旗一面,并请部分官兵吃年饭,蔺被评为拥军模范。春节时,县政府慰问八团200万元边币。各区、乡干部和劳动英雄均给抗属拜年。同年,吴旗县输送新兵120人。四区一乡梁显荣送弟弟梁显富参军时一再叮嘱:“共产党、八路军救了咱们,你到部队后要狠狠消灭日本鬼子,保卫边区、保卫家乡!”梁显荣被评为全县拥军模范。
1945年4月9日,为纪念警三旅牺牲的将士,由王世泰、贺晋年、罗成德、高峰等人倡议,募捐集资,在定边修建革命烈士纪念碑,以示永久纪念。吴旗县政府收到倡议后,即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号召干部、工人、学生、士绅、商人、农民进行募捐,共收到募捐款372万元边币,寄往三边分区及警三旅。这座纪念碑现在仍屹立在定边县城东南侧。同年优待军工烈属67户,共计优待粮食7.5万公斤,布140丈,肉774公斤。帮助他们建立家务,共计开荒种地601亩、种冬小麦291亩、共出牛工116个、人工173个。给八团代买粗粮7.5万公斤、黑豆5000公斤、菜2万公斤。本年安置退伍军人20人,各区、乡帮助他们解决了土地、农具,每3个月救济一次。残废者给以代耕,或给以粮食,并解决穿衣等问题。给抗战有功人员特殊照顾。
为了更好地支前,常备担架队每乡4—6副,每副6人,由基干自卫军组成,随时准备随军出发,上前线服务;普通担架队,由普通自卫军组成,主要任务是转运伤病员。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1942年转运公盐3.9万公斤;1942年到1944年给抗属、退役军人及警三旅八团等救济米4.91万公斤。1945年因歉收征公粮80万公斤,用以救济抗属粮食3.93万公斤;送柴4300公斤;1943年到1945年共做军鞋5100双,共输送新兵420余人。
拥军优属工作解除了抗日将士的后顾之忧,受到了三边分区及警三旅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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