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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分类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2-1-1 建筑工程定额分类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可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因此建筑工程定额按其费用性质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和其他费用定额。它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编制的。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分类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工程定额种类很多,按照定额的生产要素、编制程序和用途、费用性质、专业和主编部门及使用范围的不同,建筑工程定额有不同的分类内容如图2-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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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建筑工程定额分类

1.按生产要素分类

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可分为: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这是最基本的定额分类方法,它直接反映生产某种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生产要素。因此,人工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是其他各种定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2.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

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估算指标。

(1)施工定额。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在企业内部使用的一种定额。它规定建筑安装工人或班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施工定额由劳动定额、材料定额和机械台班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其定额水平是平均先进水平。

施工定额的主要作用是用于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和施工预算的依据。一般只有施工企业才使用施工定额。

(2)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它除了规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外,还规定完成定额所包括的工程内容。预算定额是在施工定额的基础上,适当合并相关施工定额的工序内容,进行综合扩大而编制的。

预算定额的主要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建筑产品价格。既然是产品价格,所以预算定额水平是社会平均水平。另外,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3)概算定额。概算定额是指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扩大结构构件或扩大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消耗数量的标准。

概算定额是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按照施工顺序相衔接和关联性较大的原则划分定额项目,通常以主体结构或主要项目列项,把前后的施工过程合并在一起,并综合预算定额的工作内容后编制而成的,如人工挖地基槽、砖砌基础、基础防潮、回填土、余土外运等工程内容,在预算定额中分别列项,而概算定额中,将这五个施工顺序相衔接而且关联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合并为一个扩大分项工程,即为概算定额中的砖基础定额。

概算定额的主要作用是设计部门、建设单位编制概算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概算定额的制定水平也是社会平均水平,但它在综合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按其作用又进行了扩大,一般在综合后的“预算定额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5%的幅度。

(4)概算指标。建筑工程概算指标通常以m2(建筑面积)、m3(建筑体积)为单位,或者以座、m(构筑物)为单位,规定人工、材料及造价的数量指标。它比概算定额更进一步综合扩大。

在设计深度不够的情况下,往往用概算指标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是进行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的依据。(www.xing528.com)

概算指标构成的数据,主要来自各种工程的预算、概算和结算资料,即把各种有关数据经过整理、分析、归纳计算而得。例如每平方米的造价指标,就是根据该工程的全部概预算(结算)价值被该工程的建筑面积去除而得到的数值。

(5)估算指标。估算指标是以一个建设项目为对象,确定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流动资金需用量的依据。

估算指标的主要作用是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进行投资预测、投资控制、投资效益分析。

3.按费用的性质分类

在计算建筑工程费用时,除了计算直接消耗在工程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外,还要计算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诸如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工程排污费财务费用及工程建设的其他费用等。因此建筑工程定额按其费用性质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和其他费用定额。

4.按适用专业分类

按照适用专业分类时,一般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包括电气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工艺管道、热力工程、筑炉工程、制冷、仪表和电信广播等),公路工程定额、铁路工程定额以及井巷工程定额等。

5.按主编单位及管理范围分类

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地方统一定额和企业定额。

(1)全国统一定额根据执行范围和专业性质又可分为:

1)全国统一通用定额: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和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2)全国专业统一定额:如铁路、冶金化工煤炭电力水利、市政等各专业性质的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劳动定额等,由各专业部主编,在全国各专业系统通用,由各专业部主编和管理,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3)全国专业专用定额:如冶金设备安装、旋转窑机械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及机电安装、公路各级路面工程、纺织机械安装以及铁路机车车辆机械设备安装定额等等。

(2)地方统一定额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编和管理的,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定额,如《山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它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编制的。

(3)企业定额是建筑安装企业根据国家统一基础定额和本地区有关定额规定,为满足企业施工生产和经济核算的需要,由企业自行编制的定额,企业定额应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主管部门备案,在本企业范围内执行,由本企业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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