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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协同管理问题改革:跨世纪节水行动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奠定这一复杂的监管体制的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国家计委是国务院的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价格政策的制定或者直接确定价格,相对应的各级地方物价局或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政策。这就是我国现有的条块分割、多部门行使管制权力的体制,也是节水管理体制研究中,与节水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的协调问题。

中协同管理问题改革:跨世纪节水行动研究成果

我国目前涉水事物的管制体制是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多层次、多部门监管的制度安排,在结构上具有多部门和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的特征。奠定这一复杂的监管体制的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先后颁布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60多件水事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出台了300余件地方性水事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在中央层次,涉水的管理(涉水就与节约用水相关)的管制除水利部门外涉及建设、物价等主管部门,国家计委建设部主要负责供水以及水价的管理,其中建设部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国城市供水的政策法规,相对应的地方建委负责所属地的水务管理。国家计委是国务院的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价格政策的制定或者直接确定价格,相对应的各级地方物价局或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价格政策。我国每个地方的水价由上一级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即全国36个以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为主的大中城市的水价由国家计委负责管制,地方各级计委分管下一级政府的水价制定。财政部的职能是负责与供水有关的费用制定和管理;国家环保局的职能是负责污水控制以及污水处理费的制定;而水利部是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地方水利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即中央和地方水利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这就是我国现有的条块分割、多部门行使管制权力的体制,也是节水管理体制研究中,与节水管理体制改革相关的协调问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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