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更新价值管理理念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首先是观念和意识的变革,对于政府和管理者来说,要转变三种观念:一是转变发展观,发展的目的是增加全社会的净财富量,以面向生态环境、增加自然资本、合理调整社会净财富的构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进行资源与环境核算,从新的角度审视发展目标,提高发展质量;二是转变服务观,管理人员要用公共服务的角度进行定位;三是转变职能观,政府管理主要侧重于宏观权属管理和调控管理,经济行为要交与市场去办。用水户要重点形成资源稀缺、资源有价、用水有偿的水资源的价值观,同时科学认识水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公众要积极树立人水和谐为中心的亲水理念,同时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5.2.2 强化激励政策引导
出台节约用水优惠鼓励政策,强化节水的激励引导,主要包括六方面政策:一是节水建设资金补贴政策,对于节水项目和节水建设,国家和地方给予资金倾斜;二是在水权分配和水量调度上,对节水企业和节水灌区实现优先配水;三是产权归属政策,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扶持下,一些节水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以划归集体或个人所有;四是税收和贷款政策,对于节水企业可在税收和贷款上给予一定的优惠;五是水费收取政策,对于循环利用效率较高的企业,可在水资源费、排污费收取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六是奖励政策,对于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和节水型家庭进行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
5.2.3 建立节水投资保障体系
投资保障体系可分为政府投入和民间投入体系两部分,其中政府投入主要包括三方面:①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相关规划中;②明晰水权、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是促进地方投入的重要保障,此外政府还可通过间接方式进行投入,如对生产节水型产品的企业减少税收,对农业节水工程减免税收等;③政府还应积极倡导污水处理与回用的市场化融资方式,如BOT模式等。民间投入一是用水管理制度方面的引导,可以从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水权分配与转让、取水许可与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排污许可与污染者付费几个方面考虑;二是水价方面的引导,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水利和城市供排水事业发展,促进节约用水和污染防治的水价机制,引导民间资金投入;三是财政、税收等激励政策的引导,将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减税等多种政策,鼓励和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中水回用;四是认证方面的引导,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清理整顿节水器具的生产和流通市场,扩大节水产品的市场份额;此外在农业上可大力推行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将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节水工程由民间来承担。在确定某一引水口水量(水权)的情况下,减少渠系损失,自然会有更多的水流道田间,这将提高用水户在渠道防渗方面的投入。
5.2.4 健全法制和监察保障
健全节水型社会的法制保障体系,包括法律规章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要求,加速出台《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各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上位法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水行政执法的队伍建设,执法要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将节水和节水型社会纳入法制化规划。完善取水、用水、排水监测设施体系建设,加强水权实施监管力度,落实总量控制执行。建立资源节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完善节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新建超过一定面积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强制要求推行节水标准,为达标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www.xing528.com)
5.2.5 完善管理技术标准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管理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定额标准、经济标准和规划体系建设,其中定额标准包括行业综合用水定额标准和产品用水定额标准,完善节水基础标准、节水考核标准、节水设施和产品标准、节水技术规范等。经济标准主要包括水价、水资源费、排污费等。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国外先进的水资源配置、节水、水资源管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实用技术,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水技术和产品,加速节水型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进程,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规划体系则以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为总纲,包括人饮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各业节水规划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
【注释】
[1]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2.12
[2]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2.12
[3]《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索丽生在中国节水高层论坛上的讲话,2004年6月9日。
[4]汪恕诚在中国水利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所作学术报告(第二部分),200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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