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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纪节水成果:水价目标及原则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水资源的高效配置要求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方法,即要使边际成本等于价格。但在某些条件下,边际成本定价并不能实施。但是按照传统的做法,管制就是对受管制的厂商企业实施平均成本定价,这样偏离了边际成本定价,也影响水资源的配置效率。

跨世纪节水成果:水价目标及原则

3.2.1 节水型社会水价的目标

节水型社会水价形成机制的目标是: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反映经济发展水平,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能够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供水成本和水权水市场客观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

通过深化水价改革、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建立节水制度等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大力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从法律、体制和机制上推动节约用水,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3.2.2 节水型社会水价的制定原则

水资源是一种特殊商品,水价改革和水价形成机制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关系到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水价形成机制不仅要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即用水效率,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要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供水成本回收和供水企业合理利润,而且还要区域间的差别和同区域统一水价,以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1)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原则。水资源是稀缺资源,其定价必须把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放在第一位。只有水资源高效配置,才能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即只有当水价真正反映水的经济成本时,水才能在不同用户之间有效地、合理地分配。换言之,如果水被真正定价,水将流向价值最高的地区或用户。

水资源的高效配置要求采用边际成本定价方法,即要使边际成本等于价格。但在某些条件下,边际成本定价并不能实施。当规模经济效益未能充分发挥时,平均成本趋于递减,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总成本,供水企业将亏损。从效率方面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存在完全竞争,供水价格将由市场的供需关系确定,供需平衡时的价格,即均衡价格为水价。但由于水资源的特殊性,水资源商品的供给为完全的供方市场,若不加管制,由于垄断性供水企业将追求超额利润。在完全竞争下,商品价格应等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在不完全竞争下,价格将不会等于边际成本,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使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限制生产,市场将出于稀缺状态,价格高于边际成本,势必导致水资源的低效配置。国家政府为了限制垄断者追求超额利润,有必要对供水这样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管制,以防止垄断的水价制度。但是按照传统的做法,管制就是对受管制的厂商企业实施平均成本定价,这样偏离了边际成本定价,也影响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寻求一个次优的策略,对价格需求弹性小的商品,价格可以偏离边际成本大一些,而对价格需求弹性大的商品,价格偏离边际成本要小,以尽量促进水资源的高效配置。

在利用水资源和考虑水环境容量时,要力争实现投入产出比较高,提高水利的利用效率;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提高重复利用率,减少单位产值耗水量。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的赋存,要将用水成本纳入决策函数。尤其要考虑未来水资源的供给药能满足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要为将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资源和环境空间。水价制定要结合供水设施的建设,积极建立和培育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场,创造供水市场实现竞争的条件,努力发挥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2)公平性和平等性原则。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要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人都享有一份水的利用权利,以满足生活的基本需要。因此,水价的制定必须使所有人,无论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都应有能力支付生活必需用水的费用。在强调减轻绝对贫困、满足基本需要的同时,水价制定的公平性和平等性原则还必须注意水资源商品定价的社会方面问题,即水价将一定程度影响社会收入分配。

除了保证人人都能使用外,水价的公平性和平等性也必须体现在不同的用户间,即保证用户的支付与其所享用的水服务相等。一般来讲,随着供水量的变化,其成本是变化的,不同用水量的用户间的价格也会存在差异,其公平性和平等性必须在水价中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必须区别发达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别。(www.xing528.com)

公平性和平等性原则要求在水价的制定中考虑用户的支付能力、支付意愿和心理承受能力,要求考虑实施两部制水价或基本生活水价结构。水价成本的测算和水价标准的确定,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用户的承受能力,准确把握改革的力度和时机,逐步理顺水价结构,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

(3)成本回收、补偿和合理收益原则。成本和收益是企业存在的准绳,收益大于成本是保证水企业不仅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而且也有能力创造利润,以债务和股权投资的形式筹措扩大企业所需的资金。只有水价收益能保证水资源项目的投资回收,维持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行,才能促进水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鼓励其他资金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否则将无法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如果这条原则不能满足,水价偏低,水生产企业不能回收成本,将难以正常运行,价格也不能向用户传递正确的成本信号

成本回收和合理收益原则要求水价成本测算要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要充分考虑供水单位的可持续运行。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和依法计税的基础上,按供水净资产计提利润。

(4)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相对于代际之间而言,即水价必须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尽管水资源是可再生的,在理论上可以循环往复利用,但水资源所赋存的环境则不一定是可再生的,必须加以保护。因此,符合可持续发展意义的水价中应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边际外部成本。边际外部成本,是指利用一单位的某一自然资源时给他人造成的未得到相应补偿的损失,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一般是针对水质而言。目前,在部分城市征收的水费中所包含的排污费,或污水处理费,就是这个原则的体现。

(5)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原则。水价要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方式,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并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水作为准商品,供水作为相对特殊的市场行为,政府要加强对水价标准调整和水费计收使用加强管理,同时要利用价格杠杆,通过市场调节手段来适当浮动水价执行标准。

(6)农业水价政府补贴、降低农民负担原则。农业供水是为农业生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的,农业供水应该界定为公益性服务,其服务成本的亏损(农业供水价格与农业成本水价之差)应由政府补贴。要加强农业水价管理,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彻底取消不合理的加价和收费,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促进农业灌溉方式的转变,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7)区域定价原则。供水价格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别。我国地域广大,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环境、水资源供求状况、开发利用水平等有较大差异,因此各地区的供水成本也有较大差异,这就自然形成了水资源供求的区域性特点。我国许多地区没能采取一区一价的原则,使多种水源不能得到合理配置,出现地下水超采、地表水浪费现象。如过去在黄河下游引黄灌区,由于过境的黄河水比抽取当地地下水水费用低,致使当地农民大量引用黄河水灌溉农田,而极少利用地下水进行灌溉,不仅造成了黄河水的大量浪费,而且造成了耕地的盐碱化。

采用同一区域统一水价制度,既可抑制某种水源价格过高现象,从而使供水结构趋于合理,提高供水保证率;又可防止地下水超量开采,保护生态环境。在同一区域,应对工业用水、城市居民用水和农业用水分别实行统一水价。江跨流域引水、过境水、当地地下水、地表水制定统一价格,实行多种水源联合调度。

由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综合性和多目标性,水价形成机制应依据不同的用途,区别不同情况,划分轻重缓急,确定依据的原则。例如,对居民生活、工业用水和一些公益性用水,考虑的主要是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以及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对于农业用水,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其价格首先要考虑的用水户的承受能力,然后才是成本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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