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编制灌区改革方案
灌区管理单位首先编制了全面、总体的改革方案,上报政府部门。其核心是建立产权明晰,职责分明,责权利相统一的分级管理体制,采用“灌溉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用水户”的模式,改革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
由于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为使改革顺利进行。灌区成立了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农委、水利、财政、民政、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梨园河水利管理处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规划涉及灌区农民用水协会的组建数量、规模、成立时间等内容,协调组建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制定农民用水协会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3.3 成立工作组
梨园河灌区在改革过程中由临泽县水务局、灌区主管部门、乡、村干部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发动、踏勘现场、资料收集统计、民主选举协会代表、培训等协会组建工作。
4.3.4 宣传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散发宣传材料、走访、座谈、召开干部群众大会等手段,在灌区广泛宣传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使组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上下一心,形成共识。
4.3.5 踏勘现场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认真分析研究灌区的水系分布,划分水文边界的基础上,按水文边界确定用水户协会的地域范围,当水文边界与行政村不一致时,以水文边界为准,便于用水计量、水费收缴和协会内渠道工程的管养。
4.3.6 确定代表名额和民主选举用水户代表
根据《梨园河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用水者协会以村或以渠系为单位建立,一个用水户为一个会员单位,通过申请获得会员资格。同时,以村民小组划分用水组,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为一个用水组,每10~15户用水户产生一名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产生。
4.3.7 推荐执行委员会成员候选人(www.xing528.com)
工作组通过调查研究、讨论、协商推荐执行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对推荐的执委会成员要求具备如下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为农服务的意识。
(2)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灌溉管理实践经验。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群众信任度。
4.3.8 培训协会代表
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协会代表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让大部分协会代表掌握水利基本常识等开展基层水利管理的必要条件。
4.3.9 协会的基本设施
协会是一个社会组织,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基本设施。梨园河灌区主要准备了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过协调农民用水协会办公用房尽量使用现有村委会空余房屋。
4.3.10 起草本协会的《章程》
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工作组组织协会代表酝酿讨论起草《农民用水协会章程》。到目前,梨园河灌区农民用水协会的章程已较为完善,全面规定了农民用水协会的性质、职责、任务、选举程序办法、议事原则、运行管理办法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等。
4.3.11 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
在充分做好上述几项工作的基础上,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召开全体用水组代表参加的用水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执委会,执委会成员必须是协会的用水组代表,执委会成员一般为5~9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是协会的法人代表,执委会是协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至此,标志着基层灌溉组织改革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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