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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理者通过建立分水用水制度对农业灌水进行公平分配,满足不同地区的用水需求。均水涉及的范围相当于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至金塔县,为黑河的中游。张掖市农田灌水都是采取“按粮配水,点香计时”的办法。

张掖市水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1.2.1 历史上的分水制度

张掖市地处黑河流域,灌溉农业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西汉时期,毛目地区(现黑河灌区)就有引水灌溉的历史记载。据历史记载,汉武帝使张骞西域,提出“边疆之利,莫要于屯田,屯田之兴,莫重于水利”。遣霍去病开发西河,设郡、屯田、浚河开渠、引水灌溉,发展军屯民垦,农田水利事业由此兴起,也促进了游牧向农耕的转变。之后,唐朝中期大规模军事屯垦,实行均田制明朝洪武至嘉靖年间实行“大兴屯利,请募民垦田,永不征租”的政策,并强调“欲兴屯田,必开水利,欲为斯民筹干旱之虞,亦必开水利”;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代,更加重视对河西走廊的经营,广泛召民到河西屯田。历任官吏大力开创新渠,疏浚旧渠,使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空前发展。张掖地区汉代仅有8万~9万人,灌溉面积约7万亩。经过历朝历代的建设和发展,到清乾隆年间,张掖境内的渠道达170多条,灌溉面积达到21万亩。

由于黑河流域水土资源不平衡,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农业灌溉面积的扩大,水事纠纷很多,为了解决用水矛盾,历史上就实行分水制度和配水办法。管理者通过建立分水用水制度对农业灌水进行公平分配,满足不同地区的用水需求。

(1)黑河干流均水制度。由于黑河流域水土资源极不协调,水事纠纷由来已久。明末清初中下游用水矛盾增多,黑河流域水事纠纷日趋突出。黑河流域出现水事纠纷的最早记载见于明末清初。在《甘州府志》和《张掖地区水利志》中记载,清雍正四年(1726年),陕甘总督年羹尧为平息水事纠纷,保障下游各渠用水,订立了均水制度并藉强大的军事压力辅助实施。“均水制度”规定:每年芒种前十日寅时起,至芒种之日卯时止,10天内高台上游镇江渠以上十八渠一律封闭,所均之水前7天浇镇夷五堡地亩,后3天浇毛(目)、双(丰)二屯堡地亩。均水期间,由鼎新(今甘肃省金塔县)知事兼巡河道,授权下游县官到上游督察,官升一级;并派出由下游各县组成的水使181名,坐守各渠口,对玩忽职守或私偷卖水者,严肃处理,官员不从罢官,百姓抗拒杀头。均水涉及的范围相当于今天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至金塔县,为黑河的中游。均水制实行200多年来,在当地已形成“水规大似军规”的均水制度,谁也不敢违规,水事纠纷骤减,分水制度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2)配水到斗渠的轮流灌溉制度和灌溉农田“点香水”的配水方式。张掖实行的配水到斗渠的轮流灌溉制度最早始于唐朝。当时国力强盛,大力开展兴修渠道,发展水利灌溉,实行均田制,特令甘州刺史“开置屯田,尽水陆之利”,同时颁布了全国性水利法规《水部式》,使水资源管理日渐成熟。根据《水部式》规定,工部尚书下设水部统管全国水利,地方州、县和渠系都设有管水的组织和人员,并规定了斗门启闭制度,从斗门配水之后,严格执行轮灌制度,务使利益均摊。“用水自下始”;“灌田自远始,先稻后陆”;“凡浇田,皆仰预知顷亩,依次取用;水遍,即令闭塞。务使均普,不得偏并”。

灌溉农田“点香水”配水方式始见于明、清时期。张掖市农田灌水都是采取“按粮配水,点香计时”的办法。渠口的大小和浇水的时辰都按受益户交纳田赋粮的多少而定。一天分为12个时辰,以时辰定燃香的尺寸,管水者拿着点香的匣子到地上,水进地就点香,香燃完即闭口,这种只根据一定时间,不计水量的配水方式称为“点香水”。

直到民国时期,在田间灌水、渠系配水时,仍实行轮灌制和点香制,夏灌中16天为一轮,上六渠配6天,下十渠配10天。

1.2.2 新中国成立后的分水制度

1956年,张掖专署颁发了《张掖专区灌溉用水示范规章》,对黑河流域的均水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后,经过先后五次调整,采用过计划配水、“三改一建”、“四改一建”配水制、水票制、供水证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形成了延续至今的一年两次的均水制度。具体的均水办法如下所述。(www.xing528.com)

(1)4月均水。黑河总口(除龙首、洞子、马子、西洞、迎丰五渠)从4月21日上午12时至4月24日上午12时为止,将当时水量的50%放给金塔县鼎新灌区三昼夜,中游不得截引。4月26日上午12时至4月29日上午12时止,高台、临泽两县各渠道全部闭口,将所有水量放给金塔县鼎新片三昼夜。

(2)5月均水。黑河总口(除龙首、洞子、马子、西洞、迎丰五渠)从5月27日上午9时至5月29日上午9时止共两昼夜,将当时水量的80%放给下游高台、鼎新灌区。临泽、高台沿河各渠口,除三清渠迟闭口三昼夜,柔远渠浇完二轮水闭口外,其余各口一律于5月27日上午9时闭口八昼夜半。水到高台天城、五堡先浇三昼两夜,其余时间由鼎新片浇灌。从黑河水进入第七条渠口算起,下游开口时间比上游规定开口时间迟两天,不得截引尾水。

到了20世纪末期,由于每年5~6月干旱期间,用水矛盾依然十分突出,黑河中游地区每年都有水事纠纷发生。随着黑河水资源的日益短缺、人口的增长、生态的恶化及经济规模的扩大,均水制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为解决上中下游不断激化的用水矛盾,中央政府有关部委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1992年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在“关于《黑河干流(含梨园河)水利规划报告》的批复”中批准了多年平均情况下的黑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1997年批复了《黑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了不同丰枯来水年条件下的水量分配方案(见表2-1)。

表2-1 黑河干流水量分配表(单位:亿m3/年)

注 11月11日~3月10日正义峡下泄水量为预测水量。

2000年国务院要求此分水方案要在3年内实现,即2004年以后,每年正义峡下泄水量达标。为确保黑河正义峡下泄水量,张掖市政府还要求各区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正确处理调水与当地作物灌溉的关系,采取措施,科学调整灌溉计划,统一配水,以水定地,限制定额,浅浇薄灌,使用行政手段,保证调水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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