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某城市有轨电车项目进行运输收益和成本估算的实例,该项目计算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0年。
1.营业收入估算
项目的营业收入主要为运营票价收入、沿线广告收入以及车站等其他商业收入。
(1)运营票价收入 运营票价收入受票价和客流量影响,是票价和客流量的乘积。参考目前国内城市的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票价,轨道交通通常按0.5元/km·人次测算,为了吸引乘客,单位运距票价按0.3元/km·人次测算。根据客流平均运距,平均票价按3元/人次估算。
结合客流预测数据,计算的年均运营票价收入可以达到152906.4万元。
(2)其他商业收入 其他商业收入包括沿线及车站广告收入等,可按运营票价收入的10%估算。
2.成本费用估算
(1)电费 电价按0.85元/度计。运营期间年均牵引电力用电量为1850万度,则牵引电力费为1572.5万元。
(2)工资薪酬费 根据所在地区的年人均工资水平,并考虑收入增长水平,估算得到年人均工资薪酬费为46000元。
(3)车辆保修材料费 车辆保修材料费为每正线公里10万元/年。
(4)其他运营材料消耗费 参照目前国内有轨电车运营线生产消耗指标,并考虑物价增长因素,确定运营材料消耗费为每正线公里6万元/年。
(5)日常检修维护费 指线路、通信信号、车站、车辆和供电系统等日常检修维护管理费。日常检修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提取,土建工程取0.2%,设备及安装系统取1.2%。
(6)车辆大修费 车辆大修费按车辆购置费的2%计算。
(7)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按(1)~(5)五项费用合计的5%计取。(www.xing528.com)
(8)折旧费 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4%计算。根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下列规定执行:土建工程50年,车辆30年,轨道20年,供电设备20年,车辆基地的维修设备20年,通信信号系统设备20年。
(9)摊销费 摊销年限均为10年。
(11)经营成本 运营期间年均经营成本为5505.37万元。
(12)总成本费用 运营期间年均总成本费用为17410.78万元。
3.长期借款偿还
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为折旧费、摊销费、未分配利润及专项资金。
项目需长期借款218330.7万元,拟在10年内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的方式偿还项目借款,年均应还本金额为27291.3万元,还款期内共需支付借款利息53873.2万元。
为保证10年内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的方式偿还项目借款,项目计算期3~10年内还款资金缺口为265455.1万元,需政府平均每年提供33181.89万元专项资金。
4.税金
有轨电车属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项目,运营票价收入的营业税按3%计算,其他收入的营业税按5%计算,并按规定缴纳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4%的教育费附加。
有轨电车运营期间净利润基本为负,计算期内企业所得税暂按享受免税优惠待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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