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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刘迁密谋杀人反叛,淮南王谋反被揭穿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旦发兵反叛,这个“犯人”就立即杀死卫青。刘安听到消息后,急忙和刘迁密谋,于是二人便召见国相和国中高官前来,企图杀死这些人后,兴兵造反。廷尉派人逮捕了淮南王的太子和王后,并且包围了王宫。廷尉在淮南国内搜捕抓获了淮南王的所有同党,同时找到了淮南王谋反的证据,然后报告给皇上。衡山王刘赐是淮南王的弟弟,本应受到牵连,负责办案的官员请求皇上对他依法逮捕。

刘安刘迁密谋杀人反叛,淮南王谋反被揭穿

淮南王按照伍被的计划,伪造了皇帝的玉玺丞相、御史大夫等人的印信,还有朝廷使者的信节。就连假扮使者的衣冠穿戴也都准备妥当。随后他派人伪装成在淮南犯下罪过、逃往长安的犯人,投奔到大将军卫青、丞相门下。一旦发兵反叛,这个“犯人”就立即杀死卫青。丞相本来就优柔寡断,这时再劝丞相屈服,就像掀起蒙在头上的纱巾一样容易了。

淮南王原本打算调动封国内的军队,然而又担心国相和其他高级官员不听从。他就和伍被商量,想先把国相和那些高级官员杀死,但没能下定决心,又想派人假扮捕捉盗贼的官吏,拿着告急文书从东边来,宣称:“南越国的军队进攻我国的边界了!”然后借此起兵。淮南王先派人去搞阴谋诡计,暂时没有发兵。

淮南子》:《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宗室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在他主持下编写的。据《汉书·艺文志》云:“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现今所存的有21篇,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据高诱序言,“鸿”是广大的意思,“烈”是光明的意思。作者认为此书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全书内容庞杂,它将道、阴阳、墨、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糅合起来,但主要的宗旨倾向于道家。《汉书·艺文志》则将它列入杂家。

淮南王问伍被:“我率兵向西进攻,要是诸侯们没有响应我该怎么办?”伍被说:“你向南收服衡山国,聚兵攻打庐江国,然后占有浔阳的船只,据守下雉城,封锁九江口,阻断豫章的河口;派精兵强将沿江防守,来阻挡从南郡沿江而下的军队;然后向东攻取江都郡和会稽郡,和南部强大的越国合作,在淮河和长江之间自由调动,这样或许还能拖延一段时间。”淮南王点点头说:“这个主意不错!要是形势危急,还能逃往越国。”

就在这时,皇上派廷尉前来拘捕淮南国太子刘迁。刘安听到消息后,急忙和刘迁密谋,于是二人便召见国相和国中高官前来,企图杀死这些人后,兴兵造反。结果只有国相来了,内史出去办事没来,中尉也说:“我接受命令要出使,不能去见大王!”淮南王想:内史和中尉都来不了,我光杀国相有什么用?于是就把国相打发回去了。淮南王犹豫着,拿不定主意。太子刘迁心想自己犯的是阴谋刺杀朝廷中尉的大罪,曾经一起策划的人都被处死,认为自己也是死路一条,就对淮南王说:“可以信任的大臣全都被捕了,现在也没有可靠的人可以共同起事。大王发兵的时机还不成熟,我干脆前去投案自首。”淮南王也想就此罢休,就答应了太子。太子刘迁抽出宝剑,想刎颈自杀,但没有死成。

伍被一个人来到廷尉那里,告发了与淮南王刘安图谋造反的事情。廷尉派人逮捕了淮南王的太子和王后,并且包围了王宫。廷尉在淮南国内搜捕抓获了淮南王的所有同党,同时找到了淮南王谋反的证据,然后报告给皇上。皇上把这件事交给公卿大臣们审理。于是凡与此事有牵连的诸侯,高级官员和地方豪杰们,一共几千人,全都被处以极刑。衡山王刘赐是淮南王的弟弟,本应受到牵连,负责办案的官员请求皇上对他依法逮捕。皇上却阻止说:“诸侯王们各自有自己的封国,如果没参与谋反,不要相互牵连,你和诸侯大臣们商量一下,看怎么处理淮南王!”(www.xing528.com)

赵王刘彭祖和列侯曹襄等人商量这件事,大家都一致认为:淮南王刘安大逆不道,罪状清楚明白,应当判处死刑。胶西王刘建说:“淮南王虽然身为王,却废弃法令,心怀狡诈,做事邪恶,制造谣言蛊惑民众,扰乱民心,背叛了祖上。《春秋》上就曾经说过:‘臣子不能叛乱,一旦叛乱,就应被诛杀!’如今他已经要谋反,比叛乱还要严重。他伪造的玉玺、信节、文书等历历在目,如此的大逆不道,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予以处死。淮南国的那些没有参与谋反的重要官员们也脱不了干系,他们没能尽到自己的责任,没能阻止淮南王的谋反,应削夺他们的爵位,全都贬为士兵。朝廷还应该把淮南王的罪行公开发布,让天下人引以为戒,不再企图谋反。”

丞相公孙弘等人把这些建议报告给皇上,皇上派宗正拿着符节去审理淮南王,还没等宗正赶到,淮南王就自杀了。淮南王王后和太子刘迁等参与谋反的人也都被灭族。

因为伍被曾经多次劝阻淮南王谋反,还赞美朝廷,所以皇上不想杀他。廷尉张汤说:“伍被是淮南王造反的主谋,他的罪过绝对不能赦免。”于是,伍被也一样被诛杀了。自此,淮南国被废,改为九江郡。

张汤:西汉时期官员、酷吏,杜陵(今陕西西安)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张汤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元鼎二年(公元前116年),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诬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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