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年间,辽源境内正式划为盛京围场,直到1878年盛京将军增祺以“鲜围场地多被流民私垦”为由,向清廷奏请开发。
1902年,经奉天督军增祺奏请,在今辽源境内西部、东部各建置一县,西部称西安县,东部称东平县,隶属奉天省海龙府。
1904年3月,东平县始划乡牌,设置保甲,将全县划20个乡、12个镇、248个屯。
同年,奉天省改为辽宁省,西安县遂隶属辽宁省。(www.xing528.com)
1912年,成立西安县、东平县行政公署,由辽宁省管辖。1914年,废除海龙府,是年6月,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西安县、东平县归奉天省辽沈道管辖,同年3月,东平县改名东丰县。1920年,西安县、东丰县归奉天省直属。1926年,西安县、东丰县由三等县升为二等县。由于土地大量开发,人口再次大増,成为奉天省闻名的农产品集散地。随之,县城各种店铺门房相继建立。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实行省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西安县、东丰县隶属辽宁省管辖。
东北沦陷时期,西安县、东丰县先属伪奉天省,后属伪四平省。光复后,拟将西安县改为北丰县,但未被推行,仍称西安县。1945年11月至1946年1月,属辽北省第三专署。1946年2月属辽北省二专署,5月属中共辽宁省分委二专署。1947年,西安县、东丰县获得解放。1948年7月划归辽北省第三专署。1948年10月,中共辽北省委决定建立西安市,属辽北省直属。原西安县城区和矿区划为市辖范围,同时成立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县首次分设。1949年先属辽北省,5月后隶属辽东省。同年7月,西安市改为辽东省政府直属市。1952年4月,因西安市与陕西省西安市重名,更名为辽源市。1954年6月,辽东省撤销,辽源市和西安县、东丰县划归吉林省通化专区管辖,辽源为省直属市。1956年8月,西安县更名为东辽县,东辽县改由吉林省怀德专区管辖。1958年,辽源市划归吉林省四平专区代管。东辽县、东丰县划入四平专区管辖。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吉林省政府决定撤销东辽县,将东辽县的行政区划入辽源市。196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东辽县建制。1969年5月,经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东辽县建制,其行政区域仍划入辽源市管辖。1976年1月,经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批复,恢复东辽县建制。2月,市、县分开办公。
1980年1月,根据国务院〔1980〕27号文件《关于吉林省东辽县与辽源市合并的批复》,将东辽县行政区域划入辽源市。辽源市仍属四平地区代管。198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东辽县建制,辽源市升为地级市,下辖龙山、西安两区和东辽、东丰两县。辽源市改为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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