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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投标报价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还应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参考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按规定的计价程序进行编制。

电气安装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通用性,在国际上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国际通行的工程合同文本、工程管理模式等均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市场经济价格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必然要引入国际通行的计价模式,在全国推行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地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法、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规定等,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活动,称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用途可分为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决算)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工程施工图纸确定设置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方法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在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再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如图8-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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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5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框图

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分为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编制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建设项目投标报价等两个阶段。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用量,或称作实用量,一般不包括预留量和材料损耗量。如前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按用途又分为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的调整确定和办理工程结算等。

在进行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并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按规定的计价程序进行编制。投标报价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还应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参考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按规定的计价程序进行编制。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应采用统一格式,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由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封面类型分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三种,其封面及扉页格式如图8-6~图8-11所示,封面应分别由招标人、投标人、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和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其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应分别按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8-18的合计金额填写,竣工结算总价则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8-19的合计金额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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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6 招标控制价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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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7 投标报价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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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8 竣工结算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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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9 招标控制价扉页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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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0 投标报价扉页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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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1 竣工结算扉页格式

2.总说明

总说明格式如图8-12所示,其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包括工程项目的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层高、功能等。合同工期、实际工期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等。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包括范围:招标/投标的工程图纸及图纸图号,施工内容等。

3)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会议答疑纪要、有关计价要求。

②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③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名称、图号及其他相关资料。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办法、以及有关计价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等。

⑤材料价格采用工程所在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建设材料信息价”,对于“建设材料信息价”中未包括的材料价格,可参照市场价格合理选择。

(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包括:

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有关要求及其补充通知、会议答疑纪要等。

②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③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工程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④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其他相关计价依据、办法,以及有关计价文件、企业定额或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参考资料。

⑥材料价格参考工程所在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近期发布的“建设材料信息价”,并根据本投标单位经过市场询价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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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2 总说明格式(正式文件占一页)

3.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见表8-18,该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中的单项工程名称应按照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8-19的工程名称填写;造价金额则按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8-19的合计金额填写。

8-18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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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汇总。

8-19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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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其中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4.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见表8-19,该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8-20的工程名称填写;造价金额按照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8-20的合计金额填写;表中的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8-20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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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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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可使用本表汇总。

5.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见表8-20。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4、表8-5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6、暂列金额明细表8-7、专业工程暂估价表8-9、计日工表8-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8-1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12的合计金额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Q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主要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以及序号等内容,其格式见表8-1。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要的费用,即通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求得,其计算式为:

Q1τmQ (8-10)

式中 Q1——分部分项工程费;

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m——分部分项工程量;

ΔQ——可能发生的差价。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τ由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等费用组成。综合单价的确定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规定进行组价。另外我们知道,在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则需执行本地区发布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定额价目表,参考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材料信息价,价差部分可列入风险项目之内。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参考当地职能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建设材料信息价,根据本施工企业定额(其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均为市场价)自主报价。分析确定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招标最高限价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工程实际的关键因素,也是关系到投标报价能否中标的基本保证。综合单价一般多以人工费为组价基础,其计算方法见表8-21,也可选用以直接工程费或以人工费与机械之和为组价基础进行计算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参见表8-15或表8-16,表中的管理费按式(8-5)计算,利润按式(8-8)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表8-1的格式编制。由表8-1可见,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应考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另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以及对项目特征描述等,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一致。

差价是指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计入工程造价总价,但不计入综合单价的费用。式(8-10)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可能发生的差价ΔQ是指在履行施工合同期间发生材料、设备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幅度、国家或省级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建设工程调价政策等而“可能发生的差价”,见式(6-5)、式(6-6)。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将相关费用纳入差价。一般来说,差价发生于实际施工过程之中,其计价则在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或竣工结算时进行。

8-21 以人工费为组价基础计算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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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η1η2η3分别为计取分项工程管理费、利润和风险的费率。

7.措施项目费(Q2)的计算

如前所述,措施项目是为工程实体施工服务的,不同措施项目的特点和费用确定方法是不同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措施项目费可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措施项目费用的参考费率及有关规定确定。而投标人在编制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则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以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为依据,增减措施项目。例如对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而实际未采用的措施项目可不进行报价。在安装工程中,措施项目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二次搬运费,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和脚手架费等。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构成类似,但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所规定的计价程序和办法及其费率标准计取。措施项目的增减也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必须确定的措施项目外,其他措施项目则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例如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冬雨季、夜间施工,二次搬运,测量放线、定位复测和检验试验,脚手架等措施项目;②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项目;③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完成的项目或要求;④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某些需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完成的项目或要求。⑤若出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计价规则”中未列出的措施项目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投标人补充的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补充。若招标文件无具体规定时,所补充的措施项目应单列,并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补充项目的原因。措施项目费计算式为:

措施项目费(Q2)=Σ综合单价×工程数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8-11)

其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按相应的计价规则确定,对于按工程数量编制的措施项目,应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分析计算方法编制计算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其格式参见表8-15、表8-16。对于以“项”为计量单位编制的措施项目,为了使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简便,如陕西省建设厅发布的《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规定按取费基础和选择相应的参考标准费率计算某措施项目费。部分措施项目费率在表8-22中列出,是以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之和作为取费基础计算的,即:

Q22-24R1k (8-12)

式中 R1——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中所含人工费之和;

k——某措施项目参考费率;

Q22-24——为表8-22中的三项措施项目费之和。

8-22 部分措施项目费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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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中,对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脚手架费则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为了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创优质达标工程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在3.1.5条款中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所以必须根据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要求进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www.xing528.com)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建设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为了适应建设市场劳务等实际价格水平,确保建筑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及时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作出相应的调整。例如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在陕西省范围内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3.8%,对于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3.0%计算。即

Q21=(Q1+Q2Σ+Q3k21 (8-13)

式中 Q1——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Q——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般情况,Q=Q22-24+Q25

Q3——其他项目费;

k2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安装工程),k21=3.8%,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k21=3.0%。

显而易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生产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第一的方针政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调整后,其计算基础与规费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如前所述,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招投标双方均不得改变取费基础和费率标准。因此要求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计入不含税工程造价之中,并且发包人应在工程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额同期支付。若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及时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时则由发包人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也不管工程否达到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条件要求,均不应该扣除。如果工程未达到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件要求,或出现工程质量和工伤事故问题时,则应由有关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条例的规定,另行作出处理或处罚。

(2)脚手架搭拆 在《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中规定脚手架搭拆属于“专业措施”项目。脚手架搭拆综合费(注:为了与按消耗量定额所规定的脚手架搭拆费区分开,本书将含有管理费、利润的脚手架搭拆费称作“脚手架搭拆综合费”)为单位工程脚手架搭拆费及其管理费、利润之和。其项目编码为“0313001017”,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是场内、场外材料搬运、搭拆脚手架以及材料堆放等。对于脚手架搭拆费的计算,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以及在《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中都有明确规定,需按有关定额的规定系数计取,包干使用,不作调整。即不论安装工程实际操作物高低,是否搭拆脚手架或搭拆数量多少,均应按规定的取费系数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现行定额各册在测算脚手架搭拆费的取费系数时,已作如下考虑:

1)各专业工程交叉作业施工时,可能会存在可以互相利用或借用脚手架的情况,如土建工程、管道安装、仪表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安装、采暖安装、照明安装等专业相互借用脚手架等,所以测算时均已扣除了交叉作业可以相互利用脚手架的费用。

2)安装工程用的脚手架与土建工程所用脚手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测算脚手架搭拆费时,一般是按简易脚手架考虑的。

3)在施工时如果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专业或其他施工专业的脚手架,可按安装企业工种之间相互借用有偿使用处理,但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脚手架费用不变。《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中规定的脚手架搭拆费计算标准在表8-23中列出。在脚手架搭拆费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其中脚手架搭拆费中的人工费可作为计取脚手架项目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基础。

8-23 安装工程脚手架搭拆费取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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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七册为“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二册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为“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综上所述,由于安装工程项目零星分散,不可能按每套灯具、每台配电箱、每100m线管的安装量分别计取脚手架搭拆费,所以只能采取综合计取的办法,从而达到计算简单、使用方便的目的。所以脚手架搭拆费是针对某单位工程而言,其规定系数也属于综合取费系数,故脚手架搭拆费为

mj=R1kj (8-14)

式中 kj——脚手架搭拆费取费系数(见表8-23);

mj——按规定系数计取的脚手架搭拆费用。

在脚手架搭拆费mj中含人工费为Rj=mj×25%,则脚手架搭拆综合费中的管理费和利润可按式(8-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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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mjg——脚手架搭拆管理费;

mjl——脚手架搭拆利润;

kjg——管理费费率(kjg=20.54%);

kjl——利润费率(kjl=22.11%)。

则脚手架搭拆综合费(Q25)为:

Q25=mj+mjg+mjl (8-19)

如前所述,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编制投标报价书时,还应注意计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调价文件而产生的差价。

在分析计算各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基础上,按式(8-11)进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并按表8-4或表8-5的格式编制。在本节前面已作介绍,应注意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时,序号、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描述等,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顺序和内容填写;除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以外,投标人则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并自主报价。上述所介绍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中,除了管理费和利润以外,都是属于完成工程实体(即生产合格产品)所必须耗费的费用,故又称为直接费。

【例题8-1】计算某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工程,其建筑面积为8892m2,砖混结构,6层,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合同工期150天,工程地点在汉中市城区,已按合同工期竣工。

通过甲乙双方核对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竣工结算,部分竣工结算计算结果如下:在未计算人工差价和各种材料差价时计算得到分部分项工程费为382350.90元,其中人工费为43215.60元;各种材料的差价合计为12468.60元,其他项目费合计为25968.90元。已知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38.00元/工日。

该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见表8-24。除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以外,根据合同约定:措施项目费中脚手架搭拆综合费给甲方优惠20%,但执行规定费率,其余措施项目均按规定费率下浮10%结算。依据上述条件计算该综合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及竣工结算总价。

8-24 措施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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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解】:

因为本工程于2016年8月26日开工,故应按陕建发[2011]277号、[2013]181号、[2015]319号等调价文件对综合人工单价调整。由式(6-5)计算人工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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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Σ(综合单价×工程量)+可能发生的差价

=(382350.90+45490.11+12468.60)元=440309.61元

2.措施项目费计算

计算各项措施项目费的综合单价如下:

(1)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43215.60×3.28%×(1-10%)元=1275.73元

(2)二次搬运费=43215.60×1.64%×(1-10%)元=637.86元

(3)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验试验费=43215.60×1.45%×(1-10%)元=563.96元

(4)脚手架搭拆费=43215.60×7%元=3025.09元

其中人工费=3025.09×25%元=756.27元

则项目管理费=756.27×20.54%元=155.34元

项目利润=756.27×22.11%元=167.21元

本项目要求脚手架搭拆综合费给甲方优惠20%,则有

脚手架搭拆综合费=(3025.09+155.34+167.21)×(1-20%)元=2678.11元

同样应根据陕建发[2011]277号、[2013]181号和[2015]319号等调价文件,按式(6-5)计算人工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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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275.73+637.86+563.96+2678.11+796.07)元=5951.73元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40309.61+5951.73+25968.90)×3.8%元=472230.24×3.8%元=17944.75元

根据各项措施项目费的综合单价的计算结果编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见表8-25

8-2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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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共计25968.90元。

4.规费计算

规费=(440309.61+23896.48+25968.90)×4.67%元=490174.99×4.67%元=22891.17元

5.税金计算

(1)计算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Q51

综合系数ζ=0.9172,则按式(8-2)计算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为:

ZP=ZSζ=Q1+Q2+Q3+Q4ζ

=(440309.61+23896.48+25968.90+22891.17)×0.9172

=513066.16×0.9172=470584.18元

(2)计算增值税锁向税额(简称增值税)Q51

Q51=ZP×11%=470584.18×11%=51764.26元

(3)计算附加税Q52

本工程地点在汉中市城区,附加税税率η=0.48%,则附加税为:

Q52 =(Q1+Q2+Q3+Q4η=(440309.61+23896.48+25968.90+22891.17)×0.48%=513066.16×0.48%=2462.72元

6.编制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汇总表

按照“营改增”征税后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表8-14编制完成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汇总表,见表8-26。

8-2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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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项目费计算

如前所述,其他项目费可分为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招标人(发包人employer)部分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是按拟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如前所述,暂估价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材料和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以及拟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其暂估价(primecost sum)是指从工程招标阶段至签订合同协议过程中,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又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需要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是均以估价金额确定的。暂估价项目的设置符合工程计价的实际需要,是发、承包双方规避或减少计价风险的有效措施。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程,指定专业分包人施工而暂估的款额,故应根据招标人给出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计算。而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则是指某些材料或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等的型号及单价暂时不能确定,由招标人暂估的单价。凡是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等均要求全部计入其他项目清单之内并计价;而对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则要求全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之内。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款额,但不直接属于承包人所有。暂列金额(provisional sum)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主要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设备及服务采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各种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的支出,如有余额仍归招标(发包)人。

投标人(承包人cotractor)部分则包括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main cotractor's attendance)是指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应根据经验及工程分包特点,根据发包人所发包的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材料的价值及其服务内容范围和深度,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合适的费率标准计算或按分包项目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总承包服务费。例如《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中规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总承包服务内容范围和深度,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专业工程分包造价的(2~4)%计取;对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材料、设备总价值的(0.8~1.2)%计算。计算格式见表8-11。计日工(dayworks)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量项目或工作,是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例如完成业主提出的在本承包的工程项目以外某处敷设1根电缆,安装一段线槽,或装卸货物用工等零星工作项目等,均应以计日工项目的形式列出。计日工费用应通过分析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零星工作项目及其工程数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以及有关工程清单计价规则分析确定综合单价,并通过计日工表8-10计算。最后将以上四项费用(材料暂估单价除外)汇总于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8-6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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