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预算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方法主要有观测法、试验法、统计分析法和理论计算法等。
如表7-2所示,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程内容中的未计价材料(简称主材)、辅助材料(简称辅材)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其中对“基价”影响很小、用量又很少的零星材料合并到辅助材料中,并计入材料费内,但材料费中不包括主材的价格,主材费应根据定额中规定的定额量(或称作消耗系数)计算主材用量,例如定额编号为2-1030的钢管SC15砖混结构暗配,其100m配管规定消耗管接头ϕ15为16.48个,塑料护口ϕ15为15.45个,镀锌锁紧螺母3×15为15.45个。圆钢5.5-9为0.73kg,焊条ϕ3.2为0.69kg,镀锌铁丝1317号为0.6kg,锯条为3根,醇酸防锈漆C53-1为0.75kg,溶剂汽油200#为0.2kg,其他材料费为3.38元。《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就是依据上述辅材消耗量及市场平均材料价格费用编制的。
2.材料单价的确定
预算定额中的材料单价,是指完成某一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耗费材料的总价格。这些材料、成品或非成品的单价,是指其由交货地点运至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格。各种材料从交货地点到施工现场入库及保管的过程中,要经过订货、采购、装卸、运输、包装、保管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构成了建筑材料的价格。由此可见,材料、成品或非成品材料的预算价格主要由市场价格组成,但还须考虑材料的运杂费、材料的运输损耗,材料的采购及保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因此,建筑材料、成品及非成品的预算价格应由材料供应价(或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包装费和检验试验费等构成。即
材料价格可按式(7-11)计算:
材料价格=[(材料供应价+运杂费+包装费+检验试验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7-11)(www.xing528.com)
而安装工程定额价目表中的材料费为已计价材料费,或称作辅助材料费,可按式(7-12)计算:
未计价材料也称作主材,是指在消耗量定额表中只列出了定额含量(即消耗量),但在定额基价中未包含其价格。因为同样型号规格的材料,由于生产厂家不同,供货渠道不同,其价格也不同,所以一般要参考当地发布的建设材料信息价或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未计价材料的价格,未计价材料费可按式(7-13)计算,即:
定额含量为某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与(1+损耗率)的乘积。故分项工程材料费为未计价材料费与已计价材料费之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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