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也逐渐与国际接轨,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向国际上惯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文件,为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推行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起着根本保证作用。所谓“招标投标”,就是由唯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三个及以上的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即签定合同),按协议规定实现标的。例如建设项目采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行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通过建筑市场,由业主选择承包商,也就是招标方(业主)与投标方(承包商)之间通过建筑市场进行公开市场交易的一种方式。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实现招标标定价,从而大大提高了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降低实际成本。尤其是2012年2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规避公开招标、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招标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预防、惩治腐败,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的规定。在条例中充分细化了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投标的规定;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设置特定业绩、奖项等内容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设置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在条例中充分明确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及认定条件,为依法认定和严厉惩治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此外条例还明确禁止在招标结束之后,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更改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而签订合同的违规行为,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相互串通搞权钱交易,也进一步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激活和净化了建设市场环境,加快建筑业的蓬勃健康发展。(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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