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根据有关计价依据和特定的方法,对建设过程中所支出的各项费用进行准确合理的计算和确定,即在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需分别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中标价或承包合同价)、施工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等。即建设工程造价具有分段计价、由粗到细的特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其控制还存在着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的关系。各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及用途见表6-1。
表6-1 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工程计价依据及用途
1.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在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如估算指标或概算指标)和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估算,编制完成工程投资计划任务书,以控制总投资数额。投资估算的主要作用是:①在规划阶段所进行的投资估算,主要作为决定一个项目是否继续进行研究的依据之一;②项目建议书阶段编制的投资估算,作为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之一,经批准后,作为拟建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计划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中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③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可对项目是否可行做出初步的决定;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作为对项目是否可行的决策依据,也是编制投资计划,进行资金筹措及申请贷款的主要依据和控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依据。
2.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要求、技术经济指标等各项要求所绘制的初步设计图纸,参考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设备材料的市场信息价格,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建设地区的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编制而成的工程建设费用文件。设计概算也称作工程概算,是用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总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即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
设计概算的主要编制依据是:①设计工程图纸、设计说明书和设备材料表;②参考国家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③安装设备、材料的市场信息价格或概算价格;④费用定额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设计概算按其编制程序,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
设计概算费用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就成为该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如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设银行拨款和贷款以及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等,在一般情况下均不得突破设计概算费用。对于计划部门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等,也需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概算进行编制。没有设计概算的建设项目,不能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此外,设计概算也是确定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的依据。在相同资金、相同经济指标的控制下,不同的设计方案将反应不同的经济效果和资金使用效果。所以参考设计概算限额,及时对设计不够合理、不够经济的方案进行修改,以获得最佳的设计方案,达到节约基本建设投资的目的。总而言之,设计概算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银行等签订施工合同、施行投资包干和办理拨款、贷款等的依据,是选择最优设计方案和评价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的重要标准,是控制施工图预算、考核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和投资效果以及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3.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预算定额、取费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地区建设材料信息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等编制的,用来确定建筑安装工程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施工图预算按建设项目组成可分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单项工程综合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施工图总预算。按建设项目费用组成可分为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设备购置费用预算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算。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作用是:①可作为落实和调整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②可作为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和实行招标、投标的依据;③可作为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依据;④可作为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财务拨款和工程贷款的依据;⑤可作为设计单位评价、衡量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的依据;⑥可作为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即最高工程限价)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以及进行经济核算、考核成本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依据。
4.施工预算
施工预算是指在施工之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企业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所采取的施工方案、技术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其实际情况等,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完成某单位工程所需费用的文件。即从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经济核算出发,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计算拟建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数量和费用,达到节约增效的目的。由此可见,施工预算在施工企业内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作用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准备、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和加强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②施工预算是向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单、考核单位用工、限额报领施工材料的依据;③施工预算是进行“两算”(即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对比的依据,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工程超支或节约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如果发现施工预算存在问题,则及时修正施工预算;发现施工图预算存在问题(如存在漏算或高估冒算等),则及时更正施工图预算,以防止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费用超支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造成企业亏损;④施工预算可对施工中工料消耗进行有效的控制;⑤施工预算可促进企业现代化管理,促进技术革新,改进和完善施工措施计划,从而达到降低成本和增效的目的;⑥施工预算还是进行班组承包核算的依据,是企业经济核算的基础和根本保证。(www.xing528.com)
5.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对已完成的工程报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依据施工图预算与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等的结算工作。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期;③施工现场有关工程变更费用签证;④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⑤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定额价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的取费基础和费率标准;⑥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文件资料以及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等;⑦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分为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和竣工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其中“月度、季度、年度结算”是由施工企业按已完成的工程报表及其工程价款结算单,经建设单位签证,通过有关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形象进度结算”也称作“分段结算”是将某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将施工过程按施工形象进度划分为几个施工阶段,按施工阶段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即完成阶段工程施工后,经建设单位签证,再通过有关银行办理该阶段工程结算。“终止结算”是指合同解除后的结算。“竣工结算”则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结算,是期中结算的汇总。竣工结算又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由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组成,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则由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组成。
6.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是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和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是考核竣工项目概预算编制水平和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基本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价是承包人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整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全部承包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后,发、承包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条款,即已签约的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包括工程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等项而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工程竣工结算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表、竣工结算报告说明书、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比较分析和竣工工程平面图等。其主要作用是:①工程竣工结算可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核定和交付使用的依据;②工程竣工决算是考核竣工项目概(预)算、执行基本建设计划情况和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③工程竣工决算是检查竣工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依据;④工程竣工决算是进一步修订概(预)算定额和制定降低建设成本措施的依据。
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工程期中价款结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并应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由此可见,工程竣工结算应由施工单位(承包人)或由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建设单位(发包人)或由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再通过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清手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核对。且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承包人也不得要求发包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如果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d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28d内核对,发认为承包人还应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时,应在上述规定的28d内向承包人提出核实意见。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28d内应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和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提交给发包人复核批准,并将复核结算通知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地方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②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③招、投标文件;④竣工图纸及其相关资料;⑤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施工说明;⑥设计变更通知单;⑦由承包人提出,由发包人和设计单位会签的施工技术问题核定单,以及工程现场签证单;⑧材料代用核定单以及合同双方对材料价格变更要确认的文件;⑨合同双方确定认的工程量;⑩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并办理的索赔签证,以及其他依据。由此可见,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是一项细致、政策性强的工作,为了正确反应工程的实际造价,要认真贯彻“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应进行全面清点。所以,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定要全面了解有关竣工结算的原始资料和工程图纸,一般按分部分项工程顺序进行。在此基础上,核对竣工工程图纸,如与原始资料、工程图纸不一致时应做好记录,并查对设计变更图纸和施工变更的有关签证,计算增减工程量,以便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作出合同价款调整。
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一般按下式计算:
ZΣ=Z+ΔZ-Z1-Z2-ZB (6-1)
式中 ZΣ——工程竣工结算款额;
Z——合同价款(或称作中标价款);
ΔZ——合同价款调整款额,调增取正值,调减取负值;
Z1——预付工程备料款,元;
Z2——在施工过程中已结算支付的工程价款;
ZB——工程质保金,一般按合同价款的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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