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可靠性的定量尺度(即可靠指标)后,另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是选择结构的最优失效概率或作为设计依据的可靠指标,即目标可靠指标,以达到安全与经济上的最佳平衡。
目标可靠指标(又称设计可靠指标)可根据各种结构的重要性及失效后果以优化方法分析确定,也可采用类比法(协商给定法)或校准法确定。由于目前统计资料尚不完备,并考虑到标准和规范的继承性,《统一标准》采用了校准法。
校准法的实质就是在总体上接受原有各种设计规范规定的反映我国长期工程经验的可靠度水准,通过对原有规范的反演计算和综合分析,确定各种结构相应的可靠指标,从而制定出目标可靠指标。
根据对各种荷载效应组合情况以及各种结构构件大量的计算分析后,《统一标准》规定,对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当结构构件属延性破坏时,目标可靠指标β取为3.2,当结构构件属脆性破坏时,目标可靠指标β取为3.7。
此外,《统一标准》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即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将建筑物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同时,《统一标准》规定,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可靠指标不应小于表3-3的规定。由表3-3可见,不同安全等级之间的β值相差0.5,这大体上相当于结构失效概率相差一个数量级。(www.xing528.com)
表3-3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及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可靠指标
注:1.延性破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有明显的变形或其他预兆;脆性破坏是指结构构件在破坏前无明显变形或其他预兆。
2.当承受偶然作用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
3.当有特殊要求时,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不受本表限制。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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