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与回顾科研评价的演进过程,由于政府垄断式评价的局限性、评价工作的系统性与复杂性以及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背景下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意愿与能力的增强,既往政府作为单一评价主体的评价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绩效评价的主体经历了从同体单一向异体多元的转变,由政府机构内部评价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机构广泛参与的第三方评价。科研评价的基本原理是提高研发绩效,确保公共财政投入的自然资源和货币资源的有效利用。中、美、日三国案例研究表明,在科研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价实践中各国的评价主体不尽相同。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在国外发达国家起步较早。经过长期探索,美国和日本都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并在科学技术发展实践的检验中日趋成熟和完善,已形成一些固化的评价模式。我国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相对于美国、日本起步较晚,在科研评价方面则处于一种模仿学习(Imitation Learning)和“跟跑”为主的状态。科研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价的关键在于评价机构需要保持“第三方”属性,能够自主确定评价标准。科研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价应与第一方政府评价、第二方学校评价构成三方并行、互相印证、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全面覆盖、全面保障。
中、美、日三国高校科研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建立主体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政府主导,授权或委托建立,但又独立于其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另一类是由行业协会,与政府和学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非官方专业社会团体自主建立。虽然建立主体不同,但中、美、日三国都设定了严格的认证和准入机制,评价机构都要经过政府和社会的双重“考验”,才能开展评价活动,并享有相对充分的管理和评价自由权。(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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