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际比较研究: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制度的特点

国际比较研究: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制度的特点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高等教育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普遍实施自主管理,虽由政府主导建立,但与政府机构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通常被视为介于政府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准”政府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与文部科学省之间通过“契约”,即3~5年的中期目标及计划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职能。文部科学省对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的管理与控制由直接领导转变为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以及“事后评价”来实现。

国际比较研究: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制度的特点

(一)评价机构的相对独立

评价机构的独立性是评价结果客观性、公正性的重要保障。日本高等教育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普遍实施自主管理,虽由政府主导建立,但与政府机构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通常被视为介于政府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准”政府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与文部科学省之间通过“契约”,即3~5年的中期目标及计划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职能。文部科学省通过政策评价和行政监管,加强了制定政策以及监管的职能,而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的职能则是重在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文部科学省对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的管理与控制由直接领导转变为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以及“事后评价”来实现。以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术振兴会为例,其主要职能是履行契约,完成中期计划;而负责审查的文部科学大臣则根据《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术振兴会法》对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相较于以往文部科学省对日本学术振兴会直接干预、过度干预的集权式管理模式,法人化改革后,文部科学省仅承担为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学术振兴会提供科研经费和审查其中期目标是否达成的职责,其余事项则交由学术振兴会全权处理和负责。

(二)评价人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www.xing528.com)

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人员构成的多样化及评价人员的专业素质是影响评价质量和评价结果专业性、权威性、公平性及合理性的重要人为因素。例如,独立行政法人大学改革支援与学位授予机构针对不同的评价对象,在其内部设置了相对应的评价委员会。其中,国立大学教育研究评价委员会是依据《国立大学法人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接受国立大学法人评价委员会的申请,承担国立大学法人及大学共同利用机构法人评价业务的组织。该委员会由大学校长及教师、大学共同利用机构最高负责人及其职员中专门从事研究与教育者联合社会、经济、文化领域的学识之士等组成,人员限额30人。委员会现任委员共14人,人员构成多元,包括5名大学校长,4名大学教授,1名研究机构最高负责人,1名国外大学日本事务所代表,1名私立学校理事,1名企业监事,1名教育新闻记者。多样化的团队可以互相弥补不同领域的认知盲区和短板。[9]此外,为确保评价人员能从客观立场做出专业判断,从而取得公信度高的评价结果,机构会从评价目的、内容及方法等方面对评价人员进行严格培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