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样的历史态度,尤其是对“今上”、对现实表现出的强烈的批判态度,所以太史公无法公开地书写、发表《史记》。如果不是任安遭祸即将离开人世,那他很可能也不会去写那封为自己辩解的信。在信中,他清楚地表达出撰写《史记》的关键意义,只是因为一方面,一般人无法理解这样的理想;另一方面,这样的理想也是冒犯当时政治权威的。
《汉书·司马迁传》在抄完了《报任安书》之后,就只加了一小段话:“迁既死后,其书稍出。……”这可以明显地看出他在世时,是无法让《史记》流传的。在汉宣帝(公元前91—前49年在位)时,司马迁的外孙才正式地公开《史记》的内容。
即便是正式公开了,《史记》流传的内容,仍然和太史公原本写的有些差别。按照颜师古的说法,一百三十篇中少了十篇,其中最可惜的,是他写的“今上本纪”不见了。
长期以来,有一部分人将《史记》视为太史公的泄愤之书,他们认为,他对汉武帝朝的记录因受到这种心理的影响,而是不可信的。这样的看法,一方面太小看了太史公,以及他那个必须忍辱苟活来实现的理想,另一方面也太轻视一般读者的判断能力了。
要判断《史记》是不是一本谤书,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认真地阅读书中的内容,从其实际的记录中抽绎且理解太史公的根本价值信念,然后看他对待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是否有双重甚至多重标准。看他在记录汉武帝及当时的人和事时,是否违背自己一贯的价值及信念标准,而采取了另外的或严苛的、不理性的否定态度。
还有,同时代的人和事,分散在《史记》的各个不同的篇章中,我们也可以采集比对,看其中是否有因强烈的情绪介入而产生的前后矛盾或不一之处。
此外,这些人和事,也还记录在其他的文献里,更可以一并对照,看太史公在《史记》中的说法,是否有远离事实之处。
太史公与《史记》在中国历史上,是再重要不过的。他所揭橥的历史精神,尽管在后世不断地遭到误解与扭曲,然而只要这本书存留着,只要太史公这个人的典型价值及信念标准还在,就总会有人从中得到启发,并学习用他主张的方式来记录历史、看待历史。所以从此之后,中国的历史理念,就在暧昧的“一家之言”与正史之间反复摆荡着。(www.xing528.com)
正史所代表的,是由政治权力决定的单一标准答案,且它一旦定了就压过了其他的说法,甚至埋没了其他的说法。“一家之言”却相信,唯有经由特殊且明确的标准进行评断后,历史才有意义。历史学家的责任,不仅在于记录,还在于对记录进行评断,更重要的是,还必须说明评断的标准,并说服别人接受这样的标准。
因为有“一家之言”的存在,所以正史无法真正彻底地定于一尊,垄断历史的记录与解释的权力,这就促使正史都不得不回应太史公借“一家之言”所提出的森严挑战——任何的历史评断都必须有超越于现实好恶之外的更高、更普遍的标准。
后世能够受到尊重,真正取得权威地位的正史,基本上都通过了这样的考验,这种历史精神也得以传承下来。当正史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时,正史的地位就下降沦夷了,相应地,私人著述的“一家之言”就在正史之外蓬勃地发展起来。
太史公的历史学精神,的确有一大部分来自《春秋》,承袭《春秋》。然而,《春秋》及其后续开展的一套春秋学,其实比较接近于历史哲学,它们重历史的教训与意义,相对轻历史的实质记录。太史公的巨大贡献,就在于他将这样的历史哲学,建立在坚实的历史记录的基础之上,将历史的事实面和意义面,进行了有机的结合。这使从此之后,中国历史学的追求,不能偏废其中的任何一面。
太史公从《春秋》继承来的主要信念,就是相信人类的活动是有一定的准则的,我们可以,也更需要从历史中整理出这些准则。
历史不是一堆杂乱活动的总和,在其表面的杂乱下,有着不可动摇的规律。而且这样的隐藏规律,不仅是单纯的因果律,即种了怎样的因就会得到怎样的果,而是带有强烈的道德是非意义。也就是说,历史会告诉我们,人之所以为人的集体道理中,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能做的;还有什么事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是不应该做的。这中间有清楚的伦理与道德是非准则。
从历史中弄明白这样的是非准则,才是太史公所说的“通古今之变”,也因此,我们才会从理解历史中得到切身的体会,并进而影响、改变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和立身行事的选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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