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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青岛工人大罢工:揭秘日本厂主疯狂报复!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卅运动爆发后,遭受日本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阀镇压的青岛纱厂工人以失业工友复业为斗争目标,不屈不挠地掀起第三次同盟大罢工斗争。7月22日夜[13],大康纱厂日籍人员借故打伤工人头部,引发次日凌晨开始的日商纱厂工人第三次同盟大罢工。7月24日,四方3家日商纱厂白班正常生产,但下午隆兴纱厂约100名工人退厂;夜班入厂工人为罢工工人阻止,大康纱厂6成设备运转,内外棉纱厂停产,隆兴纱厂仅3成设备生产。

1925年青岛工人大罢工:揭秘日本厂主疯狂报复!

五卅运动爆发后,遭受日本帝国主义和反动军阀镇压的青岛纱厂工人以失业工友复业为斗争目标,不屈不挠地掀起第三次同盟大罢工斗争。

此次罢工的起因有3个:一是日本厂主依仗日本政府和胶澳当局的保护,欺压纱厂工人,肆意加大盘剥力度,殴打辱骂工人的事件屡屡发生,工人恢复工会以保护自己权益的意愿更加强烈;二是日本厂主大量开除老工人,代之以没有斗争经验的外地新工人,企图削弱工人的斗争力,引起工人普遍不满;三是纱厂工人为被辞退的工友争取复职的努力屡遭拒绝,广大工人看到为大家利益而带头斗争的工会骨干生活无着,对日本厂主的愤恨更加强烈,希望通过斗争恢复工友的工作。

在李慰农领导下,中共四方支部坚持斗争,努力重建工会。部分罢工积极分子被释放后,返回四方附近,继续做工人工作,为重建工会而四处奔波。胶澳当局和日本厂主虽严厉监视工人宿舍和纱厂,但工会积极分子躲开监视,潜伏在工人上班途中,利用走路的时间动员工人为争取权利而斗争。这些工作的开展对组织工人斗争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青岛日商纱厂复工后,胶澳当局察觉到四方机厂工人与被日商纱厂解职工会骨干以支援上海工人和反对镇压青岛纱厂罢工为由,联手开展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反动军阀政权斗争,意在再次发起罢工活动,遂向四方增派保安队、巡警;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增派警察,共同对纱厂及工人宿舍实施更加严格的监视。日本厂主还勾结胶澳当局,加紧控制和迫害工人。6月中旬起,日本厂主命令工人重新登记,填写保证书,保证不参加工会、不参加罢工、绝对服从厂规。

6月13日,大康、内外棉、日清3厂复业1周后,生产基本恢复常态。15日,复产率达到80%左右。[9]6月22日,青岛日商纱厂全部恢复夜班生产。

但是,得到日本政府支持和胶澳当局保护的日本厂主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地欺凌工人。“惨杀后厂主虐待工人情形:不准工人谈话;出厂时,脱去上衣检查,女工亦然;推翻以前胜利条件,每星期多做二小时工。以上之工作,不服者开除。陆续裁老工人,招新工人。官厅对工人情形:工厂及宿舍皆住有保安队,上下工时,沿途军警林立武装监视。三工厂失业工人总数4540人。”[10]“上工后一月以来,死者伤者经其及社会人士逐日哀哀求怜,都毫无结果。已上工者更横遭压迫,上次罢工所争得之最少不过的要求,一概抹杀。厂中不得两人偶语,上厕所亦必有人追随,吃饭时间被取消,勒令多做无报酬的工作,诸如此类,不堪言状。更有被收买大批走狗处处监视我们,稍有露不堪忍受此种痛苦之形迹者,立即被驱逐出厂。故上工以后,逐日有挨打挨骂的人,逐日有被开除的人。”[11]

日本方面的史料将纱厂工人第三次同盟大罢工的诱因归结为“以往被捕的罢工主谋者渐次释放,再次返回四方附近活动,致力于煽动职工、复活工会;另一方面,三厂均屡屡开除工人,伤害工人的感情”。[12]

被迫复工的纱厂工人本已愤恨未已,日本厂主反而火上浇油。7月22日夜[13],大康纱厂日籍人员借故打伤工人头部,引发次日凌晨开始的日商纱厂工人第三次同盟大罢工。

对此,《晨报》报道称:“青岛四方各纱厂罢工风潮结束后,各厂厂主不遵守条约,仍苛待工人,且较前尤甚。华工因生计困难,忍气吞声,安然工作。奈日人愈肆压迫,且无故开除工人。我国官厅屡向日领交涉制止,而日人置若罔闻。兹闻日前,大康纱厂又开除工头三名,工人全体请求挽留,日人不但不允,且谓工人将举行群众运动,竟以野蛮对待,将某姓工人头部打伤,血流不止,不省人事。全体工人悲愤交加,推代表与之理论,日人蛮不讲理,工人愈形愤激,遂于二十三日早二时,全体罢工。”“内外纱厂工人以同病相怜,于是亦全行罢工。”“而隆兴纱厂罢工之声又起。又闻四方大康、内外工人全体退出厂外后,即召集全体会议,向厂主提出要求十条,限令四点钟答复,否则全体罢工,誓不达到目的不止。”[14](www.xing528.com)

日本史料记载:“大康纱厂因工人复职交涉未果,7月23日早1点,约500工人停止工作,返回宿舍。同日早晨,上班工人被全部阻止。退厂工人与约300名解职工人聚集于宿舍内,将大康全体工人署名的十条要求邮送工厂。”[15]上午,内外棉纱厂工人也拿出“与大康纱厂同文的要求条件”,要求在4个小时内答复。下午,500余名工人退回宿舍,剩下的1300人继续工作。随后,大康、内外棉纱厂罢工工人召开演说会,动员其他工人罢工。

7月23日夜班,大康纱厂只有58名工人工作,内外棉纱厂停止运转,隆兴纱厂120名工人退厂。

7月24日,四方3家日商纱厂白班正常生产,但下午隆兴纱厂约100名工人退厂;夜班入厂工人为罢工工人阻止,大康纱厂6成设备运转,内外棉纱厂停产,隆兴纱厂仅3成设备生产。

日本青岛总领事馆关于纱厂工人罢工的电报(1925年7月23日)

第三次同盟大罢工爆发后,青岛日商纱厂工人发表《被迫罢工宣言》,说明不得已而罢工的原因,并表示与日、英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斗争到底的决心。文告称:“亲爱的同胞们!我们已走到尽头处,无躲藏的余地了。最后的计算还是新旧工友一致停止工作,以决定我们的生死,免得长此受不生不死的痛苦。我们已于本月二十三日一致停止工作了。虽明知刀镬在前,但除此实别无求生之路。只有拼命作一最后的争斗,或可能为我们死者伤者得点抚恤,流离失所者、留在厂中受苦刑者,都得到一定的安顿。”纱厂工人还号召全国人民坚持对日斗争,以支援青岛纱厂工人罢工:“……足见英、日帝国主义者这次认定要摧残人民一切反抗到底。我们呢?我们能放弃日本,提出对英不对日的口号来吗?要知道,就对这次惨案,日本帝国主义者为首犯,其顽固亦不减于英帝国主义者呀!”[16]

罢工工人所要求的条件为10条。这些要求最早由大康纱厂工人提出,得到其他各厂工人的响应。其内容包括:“1.承认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机关。2.厚恤死伤者家属。死者每人三万元,重伤者一万元,轻伤者五千元。3.恢复一切失业工人的工作。4.增加工资,日工每人加薪百分之二十,包工每人加薪百分之二十五。5.实行上次罢工之所承认的条件。6.休工工资照发。7.罢工期间工资照发。8.不得开除工人代表及工人。9.房租一率〔律〕免收。10.承认条件,须由厂主、工会及证人签字盖章。”[17]工人要求日本厂主4小时内答复,否则罢工抗议。由于在规定的时间日本厂主未做任何答复,大康工人遂联合内外棉纱厂和隆兴纱厂工人举行四方纱厂工人第三次同盟大罢工。

同时,沧口各日商纱厂工人也开始行动起来,组建联合工会,与日本厂主斗争,形成了全市日商纱厂联盟斗争的新局面。[18]

日本青岛总领事馆关于纱厂工人罢工提出10条要求的电报(19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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