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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概论:结构预定功能和失效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偶然事件发生时能保持必需的稳定性,如有很好的抗地震能力。结构的失效有下列几种现象。

土木工程概论:结构预定功能和失效

1.结构的预定功能

土木工程的任何结构都应该具有以下四项预定功能。

(1)能承受正常施工和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内力,如拉力、压力弯矩剪力、扭矩等。

(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不发生过大的挠度和侧向位移,不发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陷,不使人感到晃动等。

(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如有抵抗酸类或盐类物质侵蚀的能力。

(4)在偶然事件发生时能保持必需的稳定性,如有很好的抗地震能力。

在这四项预定功能中,(1)和(4)是安全性,(2)是适用性,(3)是耐久性。“安全、适用、耐久”三者缺一不可,但安全第一。

2.结构的失效(www.xing528.com)

结构的失效,意味着结构或者属于它的构件不能满足上述某一预定功能的要求。结构的失效有下列几种现象。

(1)破坏:结构或构件截面抵抗作用力的能力不足以承受作用效应的现象,如拉断、压碎、弯折等。

(2)失稳:结构或构件因长细比(如构件长度和截面边长之比)过大而在不大的作用力下突然发生作用力平面外的极大变形的现象,如柱子压屈、梁在平面外扭曲等。

(3)发生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板、梁的过大挠度或过宽裂缝,柱、墙的过大侧移,结构有过大的倾斜或过大的沉陷,人在室内有摇晃的感觉等。

(4)倾覆或滑移: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而倾倒或移动的现象。

(5)结构所用材料丧失耐久性:钢材生锈、混凝土受腐蚀、砖遭冻融、木材被虫蛀蚀等化学物理、生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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