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作为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一个国际理念,是当今世界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问题,尽管各国给出的定义已有数百个之多,但仁者智者所见不同,其基本内涵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是一种注重长远的发展模式,它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命运。可持续发展的外延主要包括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教育,自身也存在着可持续发展问题。
(一)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内涵的辨析
就高等教育而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大学教育如何有力地推动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大学教育如何有效地使自身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前者是可持续发展教育,而后者则是教育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教育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教育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不同的概念。教育可持续发展,是以可持续发展观看教育,关注的是教育的需求、教育的公平。而可持续发展教育,则是从教育的功能或作用看可持续发展,关注的是教育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和发展问题的能力。就后者,联合国大会做出关于可持续发展十年教育的决议,宣布在2005—2014年中实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十年教育,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在这十年中将可持续发展教育融入本国各个相关层次的教育战略和行动计划中。可持续发展教育被视为改变人类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动力,其基本含义是:以培养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为核心,为解决可持续发展一系列实际问题而实施的教育,或者说是一种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而推行的教育,其目标是通过变革教育,以便能使学生掌握在社区可持续生活的技能、观点、价值观念和知识。即帮助受教育者形成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价值观念、科学知识、学习能力与生活方式,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环境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可持续发展教育核心是强调教育在尊重与爱护自然环境中的作用,重点是调整和重新定位教育的发展方向,使学习者养成尊重环境的价值观念,明确具体实践的手段与方法。
本书探讨的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着重从与民办高等教育直接有关的教育制度环境、教育理论、教育管理、方法和技术以及教育资源、社会环境的视角研究可持续发展。
教育可持续发展,其内涵突出的是教育发展的“持续性”。就民办高等教育而言,“持续性”是否可行,以人为本原则和公平性原则至关重要,这两个原则的界定与实施是建立在民办高等教育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换言之,在法律政策制定、行政管理、学校治理和教育教学实践等诸方面着力体现这两个原则,将这两个原则贯彻落实到位,是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得以实现的必要保证。
1.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支点之一—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内核。高等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等教育的本质所在。(www.xing528.com)
以人为本原则,就是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全面发展,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教育优先,这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瞻观。教育的本质是促进人类生命个体健康成长,实现生命个体由自然人向社会人的高度转化,即人的成长。教育优先的理念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教育优先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知识经济时代,决定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发展速度、发展程度的不是物质资本,而是人力、知识资本,是人的素质和全面发展。我国经济转型所需要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及千千万万高素质的劳动者、公民社会的育成、市民社会的建构,都依赖于教育事业是否以人为本并且是否能够优先发展。教育必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社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政策实质上并非完全是“促进”,而有很多是防范与制约。构建服务型政府,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是我国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还包含将对教育的不断改革创新放在优先位置。从教育的理念、体制、法律政策,到教育的内容、方法、课程等的不断革新,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这就扩大和延伸了发展的视野,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对策。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使现存的范式趋于优化,逐步解决随着国民教育发展而日益凸显的教育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诸如教育资源严重不平衡、专家治校有名无实、教育资产管理体制僵化,素质教育流于口号等。显然,必须以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的理念进行顶层设计,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构建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制度、现代教育财政制度,通过公平合理的制度设置,引导市场和民间资本流向教育,才能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条件。
教育优先对民办高校自身来说,还意味着正确的办学理念,师生是办学活动的主体,以人为本、育人为本是办学活动的轴心,高校所有的制度安排,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所有的资源配置都应该围绕这一轴心。在民办高校的多元利益相关者当中,不是所有者利益最高,而应是人的发展、学生的成长这一目标最高。
2.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支点之二—公平性原则
教育公平既包括受教育权的公平,也包括教育事业本身的公平。所谓的教育公平按教育公平实现过程,依次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指受教育权和教育机会以及教育事业发展条件的公平;过程公平为受教育者和各类公益性教育机构享有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结果公平为教育结果的质量公平。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前提,过程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条件,结果公平是目标。
教育可持续发展方针的价值观是:教育的平等发展观是对教育价值观的定位,是现代教育价值观的必然选择,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支点。受教育权利是被世界人权宣言和我国宪法赋予的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利不仅是受宪法保护的法定的平等权利,而且也是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基本要求,这些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确立了教育的公平性、平等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一规定所体现的正是教育公平原则。从这一角度看,我国对受教育平等权,公办、民办教育事业同等的立法原则是明确的,但是如何使这些权利从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如何对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受教育权及不同属性的公办、民办教育机构给予同等的法律保障依然是个尚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事实上,教育的不平等、不公平仍然普遍存在。从宏观上有公办、民办之间的教育财政资源、生源批次的不均等,由此直接导致了公民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许多经济拮据的家庭由于无力供子女就读民办高校,因而失去了受教育机会。从微观上有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师生待遇的不平等,学生受教育成本的巨大差异等。落实教育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教育必须以全面、协调、平等的发展为基本内容,以整体观、协调观、平等观来构建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
综上,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是指:以人为本,落实教育优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建立师生为本的智力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满足社会适用性人才需求为目标;以平等稳定的公共治理制度为保障;以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依托;以公平合理的教育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财政资金进入民办高等教育为持续动力;以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的教育发展理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