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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史学对制度改革的观念与方法-从蒋廷黻文集中探讨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自有史以来经过多次的革命,即经过多次剧烈的制度改革。本文要讨论的就是现今史学对于制度改革具怎样的观念,有什么思想方法的贡献。提倡制度改革者,反对制度改革者,均以圣经为标准。本文只论他在史学中发表的制度改革观念。史家称他的时代为开明专制时代,因开明专制为当时的时尚。于是法人忧心国事者,莫不大倡制度改革。我们现在且看在这种环境生长的福耳特耳关于制度改革的观念是怎样。

现今史学对制度改革的观念与方法-从蒋廷黻文集中探讨

史学是研究文化沿革的学问,文化沿革包含制度的改革,所以政体的变迁、宗教的演进,以及社会组织的改良,尽属制度改革的范围。即如一般人所说“维新”“变法”等也无非是制度上局部的改革。至于他们所谓“革命”,也就是制度改革剧烈的象征。人类自有史以来经过多次的革命,即经过多次剧烈的制度改革。所以制度改革,是人类一个大问题。关于这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中外都不乏人。然而研究愈多,意见愈不一致。这不一致的原故,最要莫过于各人思想方法的不同。思想方法好像各人戴的眼镜;眼镜的光线若有毫厘之差,全世界面目必致有千里之谬。所以我们要研究—批评—采取那一派史家制度、改革的意见,先要留神他的思想——观察方法。我们若要对于国内政治社会问题的解决有所贡献,我们也必须慎重我们自己的思想方法。本文要讨论的就是现今史学对于制度改革具怎样的观念,有什么思想方法的贡献。我深信史学有极大的贡献,因为史学范围是研究文化上各重要问题。但是欲明白这贡献的性质和价值,我们须细看近200年来史学对于制度改革观念的变迁。

在中古的时候,欧洲思想家皆奉耶教的新旧约教堂父老的遗训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为万世法。为人的目标在于遵守万世法,求学的目标在于精通万世法,著作只有注解,辩论不过引经。提倡制度改革者,反对制度改革者,均以圣经为标准。即按中国历史讲,这个道统的思想法,我们也曾使用过。我国昔时的学者,每逢制度改革问题发生的时候,往往问新制度是否合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的圣道。现在公然承认这方法为正当者可谓无人,但不知不觉中使用之者尚有其人。自从马克思列宁孙中山新道统发现以来,这思想法恐有复活的趋势。

欧洲自文艺复兴以后,道统在思想上的势力一步一步的减损了。科学家在自然界发现了许多与圣经相反的观念形态,对于道统,就不能无疑了。哲学家笛卡儿(Descartes)[1]一派又力倡怀疑,以为这是思想的第一步。还有因为商业和实业发达而产生的资产阶级,明明有财产,有势力,而政治势力远在贵族与僧侣两阶级之下;他们也要打破教堂的势力。这种科学的,哲学的,经济的发展,虽与道统的思想法是势不两立的;但起始无人敢正大光明的否认古法,直等到18世纪,法国人福耳特耳(Voltaire)始下总攻击令。福氏是一个多才的人,他在史学史上、文学史上、政治社会史上,均占有地位。本文只论他在史学中发表的制度改革观念。

福耳特耳(1694—1778)的环境,我已间接的说了一点。史家称他的时代为开明专制时代,因开明专制为当时的时尚。与他同时的有俄之大彼得,普之大腓特烈,中国之乾隆。当开明专制君主的模范路易十四世死时,福氏正21岁,尔时欧洲非君主专制而国强民富者首推英国,次则荷兰。就政体说,英是君主立宪,荷是共和,实际上两国皆由贵族与资本家操政。两国的商业最兴旺,思想最自由。法国正是英荷的反面。在18世纪的时候,法国外交大失败,法属北美及印度皆被英国夺去。加之内政不修,行政腐败;赋税虽重而财政常患破产;思想极不自由。资产阶级与贵族僧侣的冲突,日甚一日。于是法人忧心国事者,莫不大倡制度改革。果然福氏死后10年,法兰西革命就起始了。

福氏时代的思想潮流,我们可以在下列几件事实里寻线索:牛顿比他大52;牛顿的大著作原理(Principia)[2]出版在他生前7年;牛顿死时,福氏已经35岁,诸科学家中,福氏最佩服牛顿[3]。比福氏年幼的大科学家有化学家拉瓦节(Lavoisier)[4]及生物学家蒲丰(Buffon)[5];社会思想家与福氏同时的有孟德斯鸠(Montesquieu),亚丹斯密(Adam Smith),卢梭(Rousseau),狄德罗(Diderot)。所以这时代可谓思想史上的开明时代。我们现在且看在这种环境生长的福耳特耳关于制度改革的观念是怎样。

福氏以为国家立制度只有两个目的:(一)为人民谋富庶;(二)促进文艺与科学。这两个目的在他看来均极自然。他既是资产阶级的发言人,他自然要政府注重商业与工业。他又是知识阶级的领袖,他自然要政府提倡文艺与科学。在他著的《路易十四世史》(Siècle de Louis ⅩⅣ,1752)内,他说这两个目的是同等的重要;在以后所著的《人类风俗制度论》(Essai Sur les Moeurs et Lésprit des Nations,1756)内,他又说第一个目的比第二个更重要。但他始终以为制度不应限制人民思想自由。因此他极恨当时教堂的跋扈。这为人类争思想自由的主张,或者就是他一生最大的功劳。

定目的为制度改革之第一步,求方法为第二步。在福氏思想中,第二步并不困难。他所著的《大彼得时代俄罗斯史》(Histoire de Russie sous Pierre I,1759),极端的称赞彼得以一人的决心居然能在沼泽中立圣彼得堡新都。在他头脑中,这桩事可以代表当时开明专制君主改革制度的能力。至于法国维新方法,他的提议也很简单,就是:废除法国的旧制度,输进英国的新制度;只要如此,大事就成了。他佩服英国,并不因为英国人民有参政权,他明明知道当时英国人尚无参政权。他以为政体是个枝叶问题;专制也好,立宪也好;但是政府开明不开明,执政者开通不开通,这些是根本问题。他佩服英国,因为英国人民富庶,思想自由,因为他想英国达到了他理想的两个目的[6]

福氏派(唯理派)的史学有两特点:一,福氏派以为制度是一人或数人突然用意造成的。文化的沿革,正如大彼得之筑圣彼得堡,你若问他:“为什么这样一个黑暗的教堂制度可以成立?”他必答:“教堂制度是几个教皇为私利造成的。”若又问:“为什么这样一个限制自由的工业基尔特制可以发生?”他必答:“就是黑暗时代少数工人领袖为私利组织的。”二,福氏以为制度是无国别的。一国用之而富,他国用之亦必富。所以他不问英法二国有没有环境的,民族的,历史的差异,能使一国的制度,不适宜于第二国。这二点用不着批评,因为下文所述的史学史一部分,就是批评他和他那派的史学。

谈论到此,有一疑问发生:福氏派的思想和中国近五十年来维新家的思想,到底有否异同?我们以为异的有一点:就是中国维新家注重政体,福氏不大注重政体。同的有二点:一,福氏希望法国能出大改革君主如大彼得,我们的维新家亦盼望中国出改革君主如日本的明治,或革命家如美国的华盛顿。华氏与彼得固然不是一流的人物,但我国维新家的思想途径,与福氏的仿佛一样。这种思想其实不新,中国几千年来人民惟望出圣天子,恐怕也是这个意思。二,我们也喜欢仿效他国的制度。所以至今我们宪法上一个悬而未决的大问题,还是采法国内阁制,或美国总统制?

福氏是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与他往来的是当时的名流及开明君主。他以为如他自己一般的上等社会有知识的人,定能革新社会;他极看不起下等社会的人,他不信他们有干涉国家大事的能力。卢梭与他同时,但他的态度,却与福氏相反。卢梭是资产阶级下层的分子,即下等社会的代表。他的父亲是一个工人。他与工人、农夫、小商贩的交际不少,所以对下等社会很表同情。福氏说:小百姓的坏在于愚鲁。卢梭说:愚鲁正是他们的好处。福氏要政府提倡文艺与科学,卢梭以为社会的腐败,正是因为文艺与科学的发达。卢梭思想的出发点,是他的“自然人”。“自然人”——原始人,无文明的人——是极高尚的、快乐的。原始社会是平等的、自由的、友爱的。平等自由是人类原有的,权利是天赋的人权,友爱是天赋的人性。卢梭对于法国改革的方法,就是“返于自然”。

卢梭不是历史家,但历史家受他影响的不少,尤其是18世纪后半的德国历史家。当时德意志比法国更不自由,人民更无参政的机会。德国文人如我国太史公似的:“意有所郁结,不能通其道”,就“述往事,思来者”。席勒尔(Johann C.Friedrich Schiller)的《荷兰革命史》(Geschichte des Abfall der vereinigten Niederlande von der Spanischen Regierung,1788),米勒(Johannes Müller)的《瑞士联邦独立史》(Die Geschichte der Schueizerischen Eidgenossen,4 Vols.,1780—1805),赫得(Johann G.Herder)的《人类史哲学大纲》(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1784—unfinished)等书,皆极称赞“自然人”,思想均似民约论。这几个史家把人类的全部史当作“自然人”为天赋人权及天赋人性战争史看。我们近几十年的排满运动,反对袁世凯运动,打倒帝国主义运动,在我们自己头脑中都带有为天赋人权战争的色彩。我们全没错过;我们只爱自由,我们所反对的完全是剥夺我们自由的桀纣。我们所崇拜的,像席勒尔和米勒书中的英雄一样,均是为天赋人权战争而牺牲性命的英雄。

福耳特耳所希望的开明专制(非君主的),果然实现于法兰西革命时的政府;卢梭所倡的天赋人权,亦载在宪法上。经过25年战争,二位学者的思想,不但在法国施行,并且在比利时、荷兰、德属莱因河两岸、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等地施行。福氏所谓制度是数人突然故意造成的,是无国界的,似乎得了一个铁证。法国小百姓们为革命的牺牲,也好像证明卢梭的思想。不幸事与愿违,拿破仑失败以后,革命的成绩在法只有部分的保存,其他各国几乎全废除了。欧洲思想的腔调,也完全改变;革命以前提倡维新,革命以后主张复旧。以前举福氏和卢梭旗帜的人,现在均举柏克(Burke)的旗帜了。普通历史教科书以为复旧潮流是梅特涅(Metternich)一人的狡诈手段造成的,其实不然,梅氏不过顺流而下。在这种潮流内发生了19世纪前半的浪漫派史学。

浪漫派是唯理派的反面。它受了法兰西革命失败的影响,所以否认(一)制度是可以数人突然用意造成的;(二)制度是像货物,可由各国彼此交换的。他们下了两个正相反的新定论:(一)制度,法律,风俗——一切的文化——是有机生长物;(二)各民族的个性,是这种生长物的滋养料。制度既为有机的生长物,它的变迁有一定的时期和速率,非人所能勉强的。法人革命之失败,正如宋人“揠苗而苗槁”。民族的个性既是制度的滋养料,各国的制度只适宜于本国,仿效他国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

浪漫派的史学有一个大长处:就是促进缜密的研究。因为假若文化是数人一时用意造成的——如唯理派所说——我们可以不必学史,因为文化就可说是无史的。但假若文化是有机的生长物——如浪漫派所说——它必有根源;制度愈重要者其根源必愈深远。况且民族个性的发展,大半是在幼稚时代;所以注重民族个性者,不能不注重古史——虽是极难研究的一段史,却非研究不可。浪漫派的许多学者,因而振奋精神,努力研究,求精深的学问。所以在19世纪前半期,许多史学的附属科学——如语言历史学金石学、校勘学,大大发展。浪漫派的几个伟人——Niebuhr[7]、Grimm Brothers[8]、Eichhorn[9]、Savigny[10]——实在为史学史开了一个新纪元。

浪漫派的成绩虽佳,它的两个结论(如上所述),似不能完全维持。在19世纪的后半期,不但法国竟达到革命的目的,即其他各国,亦多少实行民治。法国革命之失败,不过一时并非永远的,足见凭理去改革制度,不是完全可以“揠苗助长”讥笑他的。民治主义之传播于全欧,甚至于全世界,足证各民族虽有个性,亦有同性;人类是能彼此仿效的。浪漫派的文化观念,有些像现今国内主张保存国粹的观念;二者均有时看本国的文化——所有的制度、法律、思想、宗教、风俗——为完全的,为十分宝贵的;仿效外人的文化,终究是嫌混杂的。二者可谓均有些排外性质,因为二者均有生于民族国家观念极激烈的社会里面。那么,假若我国学者能够像浪漫派那班伟人努力研究与著作,则中国史学也许有开一新纪元之可能。

浪漫派关于文化沿革的观念既太偏,必有一新派校正之者。这一派即19世纪后半发生的唯实派。唯实派虽与浪漫派有差异,但并非浪漫派的反面。浪漫派与卢梭派接近而与唯理派相反。唯实派则居唯理与浪漫二派之中。此不过言其大概,实际并非若是简单。唯理派的史观既被浪漫派推倒,浪漫派的史观,又与目前时局之发展不相符合,唯实派自必另辟蹊径。此非易事,盖唯实派一方面欲继续浪漫派精密研究功夫,一方面又受多数社会的思想的影响。所以唯实派与浪漫派,过渡极慢;其根基较深,其史料较繁,其方法较精。欲明唯实派的真相,我们必须分析欧洲近70年来的政治社会及思想的潮流。我们并且要探索每潮流在史学上发生何种特别影响:

(一)劳工运动:从1838年至1848年,英国工人发起一个极大的公民宪章运动。此运动的主旨,在为普通人民争选举权。当时工人以为选举权能助他们要挟议会立良善劳工法。他们要争的选举权,不过一种利器,他们的实在目的是求减轻工作及提高工资。比宪章运动的影响更大的,又有法国1848年2月的革命。以前的革命大概以资产阶级为主动团体,劳工不过附和而已;但是二月革命却以劳工为主动。革命以后,劳工代表加入临时政府,又逼着政府建设国家工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宣言也在这年出世。以后机械实业愈进步,劳工运动亦愈扩充。劳工问题遂成各国内政的一大问题。

劳工运动在史学上发生两个连贯的影响:(a)推广历史范围:劳工运动以前的史,大概只有事实发生在政治舞台上者则入史。对于这种政府传记式的历史,唯实派提出几个质问:“文化全是政治舞台上的人造成的么?人民虽未上台演剧,他们岂尽是观剧者?他们不是在台后作事么?”以这种质问为假设,唯实派再研究历史;结果历史一变而为人民公共生活的传记。英国史家格林(Green)所著的《英国人民略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1874)即应此潮流而出的[11]。(b)用经济解释历史:19世纪的阶级经济冲突,既然能左右时局,那么,在他世纪或者亦是如此情形。于是史家从事经济史的研究;结果唯实派不得不承认经济变迁为制度改革主要原因之一。文艺之复兴并非如旧史家之推测;盖其原因不在土耳其人之攻破君士坦丁而在12及13世纪意大利城市商业的发达。宗教革命与其说因为路得愤天主教堂的腐败及专制,不若说北欧人民不愿捐钱纳税给教皇。美人革命的大成绩,并非政治的独立,乃经济的自主。卢梭派所歌颂的天赋人权战争,一化而为鱼肉的战争。马克思的经济史观,即此潮流之极端左派。现今史家抱经济史观者还不多,因他们不承认历史是一元的,但无人否认经济竞争为数元中之一。

(二)达尔文主义:达氏思想的分析,不在本文范围之内。本文只能列举他的重要观念以为讨论的根据。(a)环境(包括气候、山水、土性等等)能滋养生物,亦能限制生物。(b)生物的繁殖是乘法式的。(c)各种生物的各种特性时常变迁。(d)因环境的限制,及生物的繁殖,变迁转优者生存,转劣者则被淘汰。(e)特性之变状是能遗传的,积多数变状遂成新种类。进化论的总意,就是说生物界各种类,从极简单以至于人,是经济长期时期继续演进的,达氏思想的影响,自不限于史学,但在史学上,已与他种影响分不清了。有时达氏的影响与孔德(Comte)的,及斯宾塞(Spencer)的影响混合起来,如同勒启(Lecky)[12]及史梯芬(Leslie Stephen)[13]。有史家立论与达氏思想相似,而其来源与达氏全无关系的,如特雷新(Droysen)[14]所谓国际问题即权力的竞争,国即力的表现。达尔文主义在史学上的影响,举其要可谓有二端:

(1)环境的注重:生物即受环境之支配,人亦生物,自然不能超环境。其实达氏的注重环境,是社会科学家马尔萨斯(Malthus)引起的。但在马氏以前,还有孟德斯鸠。孟氏论气候、土性与文化的关系颇详[15];史家受其影响者亦不少。故唯实派可称孟氏派。但达氏学说盛行以后,史家的环境观念更深一层:文化根本是人类应付环境的利器;环境变迁因而文化亦时常变迁;诸变状中,应付环境能力较高者则生存,较低者则消灭。所以各国各时的文化皆有其价值,因为文化是对环境而生的。唯实派史家于是多少必研究地理,如沈伯尔(Semple)[16]甚至相信地理为最能解释历史的要端。但地理范围极广:有注重气候者,如罕亭吞(Huntington)[17];有注重土性者,如信姆古微几(Sirnkhovitch)[18];有注重交通者,如亚当斯(Brooks Adams)[19]。但唯实派各史家至少承认从地理能得文化变迁的一个理由。

史家所谓环境并不限于地理。文化包括极多分子;文化全体以地理为环境;各份子又彼此为环境。譬如工厂制为文化的一分子;工团亦是文化的一分子。此二者互相为环境。科学与实业,民治与民智,交通与商业,一种科学与他种科学,一门职业与他门职业,彼此关系线索往返不已。文化与地理的关系,已极复杂,文化各部分的彼此关系更复杂。唯实派的困难可想而知。多赍乞克(Treitschke)的德意志19世纪史(History of Germany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1879—)虽有多种缺点,究为极等佳作,因其能汇文化各支流成一大川,使读者于各支流的来源去脉、彼此交错,以及全江的趋势,都了然在目。

(2)演进的观念:文化既为应付环境的利器,环境一变,文化亦必随之而变。但环境自然的变迁少有突然的;大变迁是积多年无数的小变化而成的。文化的变迁亦然,所以历史是演进的。唯实派因此不说美国独立于1776年7月4日,因为美国的独立是几百年养成的。唯实派也不说罗马亡于476年,因为罗马的衰败是几百年酿成的;并且罗马的一部分,至今尚未灭亡。但根据演进的观念,以观察时事,不是古非今,或是今非古;不反对改革,惟反对无知的改革——就是环境未变而偏要变制度,或改革制度的一部分而不能改革有关系的第二部分;不反对守旧,惟反对无知的守旧——就是环境变了而偏拘古法。

文化变迁既恃环境变迁为转移,现今人类从科学所得的制驭环境能力,即人类促进文化的大机会。譬如京汉铁路一成立,京汉间1200公里之距离即缩为100公里之距离。意大利虽无煤矿,科学能助意人化水力为电力而创大实业。所以现今提倡改革者,与其坐祷圣主出世,或人类之返于自然,不若努力制驭环境。国内知识阶级望全国早统一者,与其责备军阀,不若谋交通之发展。望民治的实现而专讲宪法起草,正如“舍本逐末”“缘木求鱼”。

(三)社会心理学:经济竞争及应付环境二观念——史学从劳工运动及达尔文主义所得的礼物——还不足以解释全部历史。譬如英人未压迫爱尔兰以前,爱人有自动的改革宗教的趋势;压迫以后,无论英人怎样勉强他们改教,爱人对于旧教的信仰反日日增加。这次欧洲大战,我们都说是各国经济帝国主义的冲突,然而甘心乐意为国家牺牲性命者,大多数是与帝国主义无关系的劳工。法国革命的时候,巴黎市民加入暴动者有许多并不知道革命的目的是什么。英国工人为选举权费了许多心血,但普选案成立以后,他们仍旧为贵族的及资本家的候选员投票。中国人现在还不剪发者,是为经济竞争呢,还是为应付环境呢?“经济竞争”与“应付环境”偏重人类的理想;其实理想以外还有感情,有习惯;个人单独的行为又与群众不同。在社会心理学上,制度就是社会的习惯;制度的改革就是习惯的改革。

近世社会问题的心理方面,大引起一般学者的研究,如瓦拉斯(Wallas)[21]、李孛曼(Lippmann)[22]、奥格篷(Ogburn)[23]、密勒(H.A.Miller)[24]。于是史家亦有利用社会心理学以研究历史者。自从拉朋(Le Bon)的Psychology of Revolution(English translation,1913)出版以来,论法国革命者莫不讨论感情、习惯,及群众行为与革命的关系。史学因之更形困难,但亦更近实学。

受了此三种影响——劳工运动,达尔文主义,及社会心理学——费了多少年精密的研究,唯实派始达到今日的地位,始能对于制度改革的思想法有所供献,这个供献是什么?以前史家对于制度的改革,有以政治开明不开明为标准者(福耳特耳派),有以天赋人权为标准者(卢梭派),有以民族个性为标准者(浪漫派)。唯实派对于制度的改革,则以经济冲突、环境变迁、社会心理为标准。“政治开明”“天赋人权”“民族个性”——此三者皆为空虚的、不可度量的观念;“经济冲突”“环境变迁”“社会心理”——此三者皆为事实的、客观的、可度量的观念。制度改革问题,从玄学界一移而至实学界。唯实派的史学固然尚在幼稚时代,但与其用玄学的思想法,不若用幼稚实学的思想法。且史学一上实学的途径,就有成科学的希望。或者将来科学的史学偕同其他社会科学,能产生一种社会工程学。那时的制度改革问题,将变为社会工程问题,而政治家就是社会工程师。(www.xing528.com)

——选自《清华学报》第2卷第2期(1925年12月北平出版)

【注释】

[1]Rene Descartes(1596—1650),法国人,在他著名的三部哲学书里Discourse of Method,1637;Meditationes de Prima Philosophia,1641;Principia Philosophiae,1644;发挥怀疑主义;以为前人所说不足为凭;我们所可以为知识起点的,只是我们自己的知觉,故云:“Cogito,ergo sum”(I think,therefore I am.)。

[2]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itica(The 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1687,是牛顿(Sir Lsaac Newton 1642—1727)最著名之作。

[3]Voltaire著有Element de la Philosophie de Newton,1738,是最早介绍牛顿的发明到欧洲大陆的一人。

[4]Antoine Laurent Lavoisier(1743—1794),是近代化学的鼻祖,他的最重发明是燃烧的原理(Theory of combustion)。

[5]Georges-Louis Leslerc,Comte de Buffon(1707—1788),乃法国著名的博物学家,他的大著作是Histoire naturelle,générale et particulière,44 Vols,(1749—1804);世称为“high priest and interpreter of nature”云。

[6]见Lettres sur les Anglais,1732。

[7]Barthold Georg Niebuhr(1776—1831),德国史家,在他盛年,正是德国国民全体抵抗拿破仑的时候,饱蓄爱国精神,要借古史启迪后人,所以致力于罗马史。他的演讲辞,在他死后,由学生们集成十册付印。他的最重要著作,是罗马史三大本Romanisch Geschichte(Roman History)3 Vols.,Rev.,Ed.,1827—1832,考证详审,所研究的多半是制度与政体。

[8]Jakob Ludwig(1785—1863)and Wilheln Karl(1786—1859)Grimm兄弟都因为研究语言文字学出名,合著家庭神话Kinder und Hausmärchen,1812,到现在还是盛行。哥哥并以法律见长;研究语言,法律,都用历史眼光,以为言语,歌谣,故事等都是几千年累积成的,其中变迁是跟着社会演进的;法律也是生活的一种表现,所以他的历史也是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他的著作论语言历史的有Deutsche Grammatik(German Grammar),1819,及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Sprache(History of Language),1848;论神话的有Deutsche Mythologie(German Mythology),1835;论法律的有Rechtsalterthumer(Lagal Antiquities of Germany),1828。他的兄弟曾编印古诗歌多种,如Ruolandslied,1838,Raodolf,2nd Ed.,1844,等等,论著有Deutsche Heldensage,2nd Ed.,1868。

[9]Karl Friedrich Eichhorn(1781—1854),德国法律学家,用历史眼光研究法律,是由他提倡的,他以为法律不过是国民生活的一部分,倘不能了解国民生活的历史,便不能知法律的所以然;他最有名的著作是Deutsche Staats und Rechstgesch chte(History of German Law and Institutions),1808—1823;5th Ed.,1843—1844。

[10]Friedrich Karl von Savigny(1779—1861),也是德国法律学家。法律用历史研究法,提倡的是Eichhorn,继起而昌大的是Savigny,Eichhorn;所研究的是德国现行法律的根源同变迁;Savigny所研究的是在中世纪罗马法的势力同影响,研究的结果是六大本的Geschichte des römischen Rechts im Mittelalter(History of Roman Law during the Middle Ages),1815—1831。

[11]他的英国史还有两部,体裁与此相同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The Making of England,1883.。

[12]William E.H.Lecky(1838—1903),英国史家,著作略举几种重要的:A History of the Rise and Influence of the Spirit of Rationalism in Europe,2Vols.,1865;History of European Morals,from Augustus to Charlemagne,1869;History of Englan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12 Vols.,1878—1890

[13]Leslie Stophen(1832—1904),英国学者,文学、史学、哲学都见长,史学著述有:History of English Thought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1876;The English Utilitarians,1900;并曾作过《英国历代名人大辞典》(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的主稿编辑。

[14]Johann GDroysen(1808—1884),德国史学家,最著名的著述是Geschichte der Preussichen Politik,12 Vols.,1855—1876。

[15]Montesquieu在他的名著《法意》(L'Esprit de Lois,1784)里,详说这些关系;当时留神这方面的几乎无人,所以他可以算一个创始者。

[16]Ellen Churchill Semple(1863—),美国人文地理学家,曾游学德国,在著名地理学家Ratzel门下受业,专研究地理对于人事的影响;著有:American History and its Geographical Conditions,1903;The Influence of Geographical Environment,1911。

[17]Ellsworth Huntington(1876—),美国地理学家,曾来过亚洲数次,研究气候与地理及文化上之影响;他以为史上的大变更,根本原因是气候变更,而气候变更却又有循环的现象;著述很富,略举其要:The Pulse in Asia,1907;Civilization and Climate,1915;Principles of Human Geography(with S.W.Cushing),1920。

[18]Vladimir G.Simkhovitch,美国经济学家,现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对于土性之影响历史的研究有一篇文名Rome's Fall Reconsidered,载在他的Toward the Understanding of Jesus and other Historical Studies,1921。

[19]Brooks Adams(1848—)美国望族Adams之一,职业律师,对于史学颇有著作,最著名的一部是The Law of Civilization and Decay,1900。

[21]Graham Wallas(1858—),英国社会学家,关于社会心理学著作有:Human Nature in Politics,1908;The Great Society,1914;Our Social Heritage,1921。

[22]Walter Lippmann(1889—),美国纽约《世界日报》记者,常有议论时事的书,关于社会心理学的有:A Preface to Politics,1913;Liberty and the News,1920;Public Opinion 1922。

[23]William F.Ogburn(1886—),美国社会学家,现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著有Social Change,1922。

[24]Herbert A.Miller(1875—),美国社会学家,现为大学教授,著有:Races,Nations,and Classes,1925;The Psychology of Domination and Freedom,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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