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经常涉及“设计年限”,路网规划要分年限,线路建设要分年限,客流预测要分年限,行车交路要分年限,车辆及设备配置要分年限。根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104-2008)相关规定,设计年限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具体的时段划分规定如下:初期,建成通车后第三年;近期,建成通车后第十年;远期,建成通车后第二十五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完成建设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工作后转入设计阶段。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计,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通过不同设计阶段,逐步由浅入深,不断地比较修正线路平面、纵断面和坡度、线路与车站的关系,最后确定线路在城市三维空间中的准确位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通过线路多方案比选,完善线路走向、路由、敷设方式,基本确定车站、辅助线等的分布,提出设计指导思想、主要技术标准、线路纵断面及车站的大致位置等。总体设计是指总体性的方案设计,以优化总体方案为目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通过方案比选,初步确定线路平面、车站的大体位置、辅助线的基本形式、不同敷设方式的过渡段位置,提出线路纵断面的初步高程位置等。初步设计是指专业性的方案设计,以落实具体专业方案为目的,根据总体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确定线路设计原则、技术标准等,基本确定线路平面位置、车站位置及进行纵断面设计。施工设计是指详细设计,提供施工图,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它是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以及相关专业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提出的要求,对部分车站位置及个别曲线半径等进行微调,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进行精确计算和详细设计,提供施工图纸说明文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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