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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第七节县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6年1月,国家体改委批准将潜江市列为全国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市,与此同时张金镇成为湖北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出台的有《潜江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潜江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潜江市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方案》等配套文件。县级综合改革试点以企业产权改制为重点,以实现两个转变为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开展起来。

潜江市革命老区发展史:第七节县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目标,市委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在企业改革、农村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培育建设市场体系及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并取得了进展。1996年1月,国家体改委批准将潜江市列为全国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市,与此同时张金镇成为湖北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目标(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国家体改委要求试点县镇要率先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996年1月中共潜江市委下发经过国家体改委批准执行的《潜江市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按照“综合配套,整体推进,各有侧重,重点突破”的原则,用3至5年时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始了超前探索,形成城乡一体化、贸工农一体、产加销一体和经科教一体的经济格局,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同时出台的有《潜江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潜江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案》《潜江市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方案》等配套文件。5月市劳动局、经委、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出台《潜江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并在13家骨干企业进行了试点,将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职工收入分离,基本年薪由主管部门确定并统一支付,风险金(工资)由企业缴纳,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年终考核兑现,以此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县级综合改革试点以企业产权改制为重点,以实现两个转变为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开展起来。1996年8月,市委下发《潜江市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中全面推行以股份合作制为重点的改革,即由国家(或集体)采取有偿转让方式,将所拥有的企业产权出售给内部职工,职工以入股方式共同出资购买企业产权,然后按股份合作制进行经营。操作程序按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组织材料上报审批、验资创立依法登记等进行。按照市委的步骤,在8月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并召开全市深化企业改制动员大会,同时在12家企业进行试点,试点前有3家企业资不抵债,经过清产核资发现有5家企业资不抵债,而且严重存在资产重组不合理现象:国有资产大,乡镇(集体)资产少;固定资产大,流动资产少;固定资产中非经营性资产大,经营性资产少,如化建公司固定资产145万元,经营性资产仅20万元,负债率达到137%。11月下旬全市召开第二批企业改制动员大会,开展100家企业的改制工作。在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过程中,顾虑到会出现大批资不抵债企业,各级行政干部对股份制改造的态度不甚积极;加上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配套方案迟于企业改制,给企业的改制带来一定程度的阻力;在思想意识方面,也存在“四怕四担心”:领导干部怕乱套,主管部门怕丢权,厂长经理怕落选、职工怕亏本;担心私有化,担心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担心分配不均,担心出乱子,一些部门在改制中走过场,不推行股份合作制。11月27日晚上,市委在宾馆召开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完成第二批百家企业的改制工作。根据改制中出现的问题,如配股募股与股金的管理、资本公积金的设立、土地资产的管理、资不抵债企业的改制等,市委还下发《潜江市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潜江市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等,提出了一些优惠政策,如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处理,上缴经营性土地租金;资产出售全员购买优先,但也不排除少数人和个人购买等,解决改制中出现的新问题。(www.xing528.com)

到年底,乡及乡以上企业654家,有577家进行了改革。已经在1993年至1994年依照《股份制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实行了股份制改革的5家国有、集体骨干企业,按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和完善,组建了湖北环保、园林青、冶金材料、潜江制药、幸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以5家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组建的企业集团,初步形成了纺织、化工、机械、服装等企业集团雏形,幸福集团公司获得上市批准,成为全国村级企业首家上市公司。按照“抓大放小”的方针,对国有小企业实行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形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208家,兼并41家,租赁273家,破产5家,母体裂变、嫁接改造31家。配套方面,参加养老保险企业340家,投保职工达到3.8万人,占职工总人数96%;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有237家,投保人数2.5万人;有123家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统筹。但很多企业依然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情况,1996年国营、集体企业继续出现大面积的停产企业,国营达到20%左右,乡镇企业40%左右,企业形势严峻。已改制企业解决了以前“厂长负盈、企业负亏、银行负债、政府负责、职工负困”的局面,亏损面从33.6%下降到26.4%。机构改革方面,撤销了经济主管局,成立了行业公司、潜江宾馆等4家事业单位转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为缓解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积极推行了住房商品化政策,市政府先后下发《潜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潜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积极推行住房制度改革。1992年4月成立房改办,中心医院为试点单位。1993年12月8日,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动员大会召开,揭开了住房改革的序幕,房改的主要指导思想是,优价售公房,提租发补贴,收取保证金,推行公积金,建立基金制、集资建房制,到1995年底,市乡两级售房1.14万套,金额3700万元。1996年8月,市政府下发《潜江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为社会化、专业化体制;改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等,还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潜江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潜江市安居工程实施细则》《潜江市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实施细则》《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等,从此住房逐渐商品化,结束了福利房的历史。全市普遍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到1996年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423个,人数6380人,提交公积金4210万元,居全省住房公积金十强县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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