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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老区发展史:贯彻中央八字方针第三节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与经济调整相配合,中央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在社会政治关系方面进行调整。1961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要求全国所有工业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八字方针,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3月26日到4月5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七千人大会”精神,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大幅度展开。

潜江市老区发展史:贯彻中央八字方针第三节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简称为“八字”方针),与经济调整相配合,中央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在社会政治关系方面进行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特殊的调整时期。

中共潜江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从潜江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增加日用品生产,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稳定市场,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了政治关系,经过艰苦努力,到1965年基本上达到了预定目标,工农业生产和财政经济状况得到根本好转,社会各项事业开始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1961年4月,全县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对社队规模、供给制、食堂、粮食“三定”、手工业农场、农业生产、整风整社等八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对县委4月14日《关于人民公社体制的初步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为了克服农村人民公社规模过大、对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统得过死、在分配上存在的严重平均主义等弊端,决定恢复三江、蚌湖、熊口、浩口、张金、老新六个区(1962年6月增设渔洋区)建制,作为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派出机关,分别领导38个人民公社和3个直辖镇,加上城关人民公社,全县共划39个公社,公社规模基本上以1958年的大乡为标准,一乡一社,政社合一。原来的生产队一律改为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改为生产队。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为承包单位。会议上将生产大队由原来的314个调整为402个,涉及变动的生产大队有96个。调整后的生产大队平均187户,比调整前减少75户。生产队由原来的2269个调整为2604个,涉及变动的生产队有335个,调整后的生产队平均28户,比调整前减少5户。

在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的同时,1961年县委还按照上级指示提高农副产品统购价格,减少粮食征购,降低农业税,放活农村集市贸易,恢复农民自留地等,这些措施对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起了重要作用。为减轻城市非生产性事业和非农业人口的压力,克服财政经济出现的严重困难,潜江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的政策。为了紧缩财政支出,控制货币投放,稳定市场,县委根据上级指示,通过清产核资,冻结1960年和1961年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存款的办法,加强了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同时紧缩信贷,对县办企业只办定额贷款,控制超定额贷款。

工业方面。1961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要求全国所有工业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八字方针,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工业七十条》确定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五保”。“五定”是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消耗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五保”是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县委按照《工业七十条》,在压缩生产建设规模和停建、缓建一批基本建设项目的同时,着力解决由于大办企业造成管理体制不顺和盲目过渡等问题。调整的原则是,关闭那些消耗大、成本高、质量差、亏损严重的企业和生产不正常的企业;合并生产任务不足的企业,缩小其生产规模;保留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企业,改变其中部分企业的产品方向;重点裁并中小企业和加强大型骨干企业。根据这些原则,将县建筑公司和砖瓦厂合并后转为集体性质;机械厂、印刷厂缩小规模,减少职工;麻袋厂、化工厂和细菌肥料厂停办;造纸厂和酒厂交商业、粮食部门经营;县周矶农机厂退还周矶农场。

手工业方面。以前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和大集体的手工业恢复原来的所有制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大跃进”时期向国营过渡的32家手工业工厂改成8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21个合作小组,恢复手工业联社,对平调资财进行清理退赔,手工业人员归队。手工业的整顿采取“五定两奖”的办法,即按人定任务、定出勤,按产品定质量、定原材料、定工时,优质有奖、节约原材料有奖。产品按三个等级定出三种定额计算报酬,优质优酬。

商业方面。县人委于1961年7月下发《关于商业体制调整方案》,将供销社划出,商业局下设百货、纺织品、食品、工业器材、医药、饮食服务7个专业公司,有经营网点72个。供销社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下设生资、土废两个经理部和泽口转运站,恢复了6个区供销社和6个农场供销社。同时按照“放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开始开放粮食、肉类市场,集市贸易实行有限制的开放政策。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恢复,商业网点的增加,群众买东西难、过早难、理发难等问题得到缓解。

1961年调整已全面进行,但国民经济中许多问题积重难返,如财政收入没有明显的增加,市场供应依然相当紧张,物价上涨,人民的生活还有很大困难等,这些情况表明,要从根本上摆脱困境,还必须做出更大的努力。

1962年1月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召开,县委书记梁久让和县长冯绍翼参加了“七千人大会”。3月26日到4月5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七千人大会”精神,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大幅度展开。(www.xing528.com)

第一,进一步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1962年5月8日,县委、县人委联合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精减计划和编制方案的报告》,按照不超过1957年的编制数对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进行精减,减行政编制242个,占行政人员总数26%;减事业编制97个,占总数28%;精减职工6391人、压缩城镇人口1088人、精减吃商品粮的人口2126人,被减职工大部分回农村。为进一步压缩城镇人口,从1963年4月起,城关的深河、喻台、东方,熊口区的新沟,老新区的新兴、文安共6个生产大队的农业人口列为非城镇人口,不再作为城镇人口内的农业人口计算。职工和城镇人口的减少,大大减轻了国家商品粮供应和工资开支的压力,配合了工业和基本建设的压缩,也增加了农业战线的劳动力。

第二,集中全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62年5月28日,县委下发《关于恢复农业生产的初步方案》,具体分析了1957年以来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情况,指出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困难与前景,并提出了恢复农业生产的十大措施。县委强调各行各业都要以支援农业为中心,从资金和人力上向农业倾斜。为配合落实生产队核算制,财政在发放农业贷款时直接贷给生产队,公社、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贷款。1962年,在财政预算支出中,全县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3.5万元,占总支出的35.89%。由于农业建设投资的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农业生产机械拥有量、农田化肥施用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第三,继续进行关、停、并、转,理顺工业内部的各种比例关系。关闭了亏损达2.2万元的造纸厂,砖瓦厂、建筑公司预制厂、粮食加工厂等由国营企业转为集体企业,全县地方国营企业由原来的4个厂缩减为3个厂。区、社所办的13个企业中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企业转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县办区管”。

与此同时,根据《国营企业管理工作条例》和《手工业工作条例》,还进行了企业内部关系的调整与整顿工作。首先贯彻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健全与加强了党的集体领导,增强了领导核心的团结,加强了车间党支部的监督保证作用。其次建立了以厂长为首的行政负责制,恢复与健全了职能机构和生产指挥制度,调整充实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骨干。三是紧密结合精简、清仓核资、增产节约等中心工作,以技术和财务成本管理为中心,改进了工资奖励制度,推行了计件工资、计时加奖励和单项奖制度。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初步建立起正常的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和生产秩序。

第四,继续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1962年基本建设投资由上年的583万元再次压缩到416万元,减少167万,减幅达28.6%。很多基建工程停建和缓建,基本建设规模压缩到同财力、物力相当的程度。

第五,消灭财政赤字,稳定市场。由于采取了诸如增加日用工业品、增加商业供应、增加财政收入、压缩基建投资和各项事业费,特别是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等措施,财政收支情况得以改善,市场供求关系紧张的矛盾逐步缓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社会集团购买力所占比例明显下降。大力贯彻稳定物价的政策,使国家计划价格大体稳定,贸易市场的价格有了大幅度的回落,高价商品、手工业品的价格下调,供求矛盾有所缓和,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62年生活物资供应额比上年增长55.7%,大部分物资已敞开出售,满足供应。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果断的调整措施,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迅速取得了成效。1962年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水平基本上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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