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一层和地上单层汽车库、修车库,其汽车坡道可直接排烟,且不大于一个防烟分区,故可不设排烟系统。但汽车库、修车库内最远点至汽车坡道口不应大于30m,否则自然排烟效果不好。对于敞开式汽车库,四周外墙敞开面积达到一定比例,本身就可以满足自然排烟效果。但是,对于面积比较大的敞开式汽车库,应该整个汽车库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否则应该考虑排烟系统。
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库应设独立的排烟系统,中小型汽车库可与地下汽车库内的通风系统组合设置,平时作为排风排气使用,一旦发生火灾,转换为排烟使用。
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 的梁划分。
排烟系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的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补风系统,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汽车库、修车库的通风系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另一种是机械排风、自然补风系统。结合汽车库、修车库的通风系统设置情况与排烟系统的设计,两种系统经常兼用,将送风系统兼作补风系统,排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
当采用排烟、排风组合系统时,其风机应采用离心风机或耐高温的轴流风机,确保风机能在280℃时连续工作30min,并具有在高280℃时风机能自行停止的技术措施。排风风管的材料应为不燃材料。由于排气口要求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而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因此各自的风口应上、下分开设置,确保火灾时能及时进行排烟。
(二)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排烟量的确定
机械排烟管道风速,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应大于20m/s;采用内表面光滑的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超过10m/s。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于30000m³/h,且不小于表3-3的规定,比采用换气次数法更具实施性。(www.xing528.com)
表3-3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
注: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入法取值。
(三)汽车库、修车库排烟系统的设施设置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洞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
(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3)房间外墙上的排烟口(窗)宜沿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窗)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
每一个防烟分区都应设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在穿过不同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应设置烟气温度大于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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