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评价机制不健全
内部评价是考察数字档案馆建设水平、调整发展战略、完善推进机制的主要参考依据,“具有强大的反馈、控制、激励和开发功能”[9]。然而,实践中大多高校并没有建立数字档案馆内部评价机制,或者由于没有责任认定机制和整改机制而对松散评价结果置之不理、无动于衷,因此并没有发挥绩效评价的功能和作用,评价作为数字档案馆内部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价的参与主体过于单一,缺乏系统、完善、持续的绩效评价机制[10]。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11]。高校只有重视内部评价,才能有效发掘数字档案馆建设的薄弱环节,才能为数字档案馆战略决策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外部评价缺失
外部评价缺失是外部治理机制缺失的典型表现。尽管国家档案局出台了《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等文件,有些省份还颁布了地方标准,如江苏省发布的《数字档案馆建设规程》(DB 32/T 1892-2011)等,但这些文件都是参照执行,将行使权完全下放到各单位,并没有明确外部评价主体和具体评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事业管理部门都没有建立专门的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价机构或组织,尤其是没有对高校的数字档案馆建设绩效开展针对性评价,也很少出台针对高校数字档案馆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高校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价中对数字档案馆的评价也多有忽视。政府所倡导的第三方评价也迟迟未能就位,有些高校对第三方外部评价相当不屑,甚至持对抗态度。然而,外部评价对形成良好的信息化治理局面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是教育信息化绩效评价必须重视的研究课题,也是高校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价必须重视的实践课题。
(三)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www.xing528.com)
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事业管理部门很少组织专家研制专门针对高校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实践中要么参考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中的指标体系,要么高校自己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国内高校对绩效考核制度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的、实践性强的标准体系,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对档案部门员工的质与量没有客观、科学的衡量标准,各高校都根据自己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参考依据[12]。还有些评价直接将档案馆业务工作的统计数据作为评价指标,这并不能全面反映数字档案馆的绩效水平,还有些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均等分配,没有很好地体现出评价的导向作用。而有些评价指标中又缺乏对高校数字档案及其管理工作的特点、工作性质的现实思考,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评估体系,评估工作也多流于形式,从而失去了评价的实际意义。
(四)自我评价形式化
外部评价缺失、内部评价机制不健全以及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等原因,使得高校或档案馆在开展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价时无章可循,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有时候尽管评价主体发现和感受到数字档案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但往往拿不出确实的证据或找不到科学可靠的参照标准,最终只能给出“合格”的判定。从档案馆自主评价的角度和实施过程来看,这种评价是完全的自我评价,因此自主评价结果只能反馈到档案馆的部门领导,而进入不了学校决策层的视野之中。档案部门在高校被定位为教辅部门,其协调力和话语权有限,绩效评价中的关系协调完全依赖档案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成本较高,难以达到协调的要求和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在缺少评价机制引导和规范的情况下,数字档案馆绩效评价活动是否开展基本上决定于档案馆领导的认识和需要,有些档案部门领导低估了绩效评价的作用,有些则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点,有些则因个人能力有限难以实施自我绩效评价,而有些即便是在各种因素作用下开展了自我绩效评价,也只是完成任务或交差事,使得自我评价流于形式。真正能够规范化、标准化开展自我绩效评价的档案馆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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