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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要求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校在建设档案数据中心时,应该依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和参考《浙江省档案馆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建设基本要求(暂行)》等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应在机房配置工控机作为现场管理服务器,采集及处理机房的监控、温湿度、门禁等各种数据,并由KVM切换系统实现集中监控。中心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要求

高校在建设档案数据中心时,应该依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和参考《浙江省档案馆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建设基本要求(暂行)》等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一)总体要求

高校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档案数据中心时,应考虑到计算机机房的环境必须满足各种电子设备对稳定、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等的要求,同时考虑防火、承重、防雷、防潮、防尘等情况,建设一个安全可靠、舒适实用、节能高效、技术先进和具备可扩展性的机房,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保障设备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和档案数据安全。

(二)选址布局与面积

档案数据中心机房应选档案馆建筑相对核心位置,应对安全、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结构荷载、水患及空调系统室外设备的安装位置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经济比较,强电、弱电可顺利通达,人员活动相对较少,道路畅通,周围环境清洁通风,阴面朝向,环境温度应有利于节约能源,应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远离水灾地震自然灾害隐患区域,应远离强震源和强噪声源,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不宜建在公共停车库的正上方。

数据中心的组成根据数字档案馆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应分为主机房、监控操作区(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两大部分。主机房用于置放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UPS主机、空调、消防监控等设备,为这些设备提供自动运行环境。监控操作区作为技术人员监控、操作及管理主机房设备的场所。主机房与监控操作区用玻璃或轻质耐火材料墙分隔。技术人员办公用房、设备维修与临时堆放场地、数字化加工用房等应另行安排,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不得用作办公或数字化加工场地。主机房布局应按信息系统功能及网络平台划分区域,如登记备份中心、数字档案馆、电子文件中心、门户网站区域等,各网络平台及区域配置相对独立,各区域的服务器群、存储群、网络交换与配线等部署摆放相对集中,提高系统与数据安全性。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布局区域划分、设施设备的数量以及操作所需场地空间确定,并预留今后发展空间。主机房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监控操作区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外门与通道一般应将人员进出通道与设备运输、装卸通道分开。[2]

(三)设计与装修

中心机房设计的强电负载均衡、网络集线交换、温度、湿度、电磁场强度、防水、防火、防盗、防震、楼板承重、静电能力、防雷接地、监控、降噪音等各项指标应均能满足设计目标以及设备、环境施工与系统连续运行要求。

中心机房设计与建设应请专业机房设计单位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出具科学合理的机房设计装修方案与工程图纸,并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中心机房的设备对强电的负载与稳压的要求较高,应规划计算机房各项设备功率、需稳压供电的设备功率,设计各项功率负载。机房应专设三相五线制市电电源,并配置进电的市电配电柜与UPS配电柜,经市电配电柜分多路分别给UPS不间断电源、机房空调、照明配电、备用设备等配电;市电经UPS稳压输出后,经UPS配电柜后分为多路给机房服务器、网络交换设备、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应急照明等设备供电。有条件的档案馆可架设双路供电,以防区域性断电故障。

中心机房内的综合布线系统以《结构化布线系统设计总则》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为设计依据,在中心机房网络机柜内设模块式配线架,集中管理链接各信息点网络配线,布线系统应支持数据和语音信号的传输。数据中心布线系统应根据网络架构进行设计,设计范围应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主机房要设置主配线区、中间配线区、水平配线区和设备配线区,也可设置区域配线区,主配线区可设置在主机房的一个专属区域内,占据多个房间或多个楼层的数据中心可在每个房间或每个楼层设置中间配线区,水平配线区可设置在一列或几列机柜的端头或中间位置。承担数据业务的主干和水平子系统应采用OM3/OM4多模光缆、单模光缆或6A类及以上对绞电缆,传输介质各组成部分的等级应保持一致,并应采用冗余配置,主机房布线系统中,所有屏蔽和非屏蔽对绞线缆宜两端各终接在一个信息模块上,并固定至配线架,所有光缆应连接到单芯或多芯光纤耦合器上,并固定至光纤配线箱。主机房布线系统中12芯及以上的光缆主干或水平布线系统宜采用多芯MPO/MTP预连接系统,存储网络的布线系统宜采用多芯MPO/MTP预连接系统,数据中心布线系统所有线缆的两端、配线架和信息插座应有清晰耐磨的标签,数据中心布线系统与公用电信业务网络互联时,接口配线设备的端口数量和缆线的敷设路由应根据数据中心的等级,并在保证网络出口安全的前提下确定。[3](www.xing528.com)

机房的防雷和接地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机房内所有设备的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等都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新建档案馆在机房设计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规定,建设防雷接地装置。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应与其他接地线绝缘,供电线路与接地线宜同路径敷设,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

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防范系统应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温湿度自动报警系统等组成,各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在监控操作区采用KVM(Keyboard Video Mouse,键盘、显示器、鼠标)切换系统对各安防系统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操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在机房配置工控机作为现场管理服务器,采集及处理机房的监控、温湿度、门禁等各种数据,并由KVM切换系统实现集中监控。下班与节假日机房无人值守的单位,还应具备将安防系统切换到单位物管监控中心管理的功能。

中心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有关规定。主机房一般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有条件的单位可按照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要求,配置管网式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其他单位应配置手提灭火器,灭火剂不得对电子信息设备造成破坏性损害。机房在装修门窗、墙壁、顶棚时要采用气密性好、不起尘、吸音、防潮、易清洁、符合环保要求、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具有表面静电耗散性能的防火耐火的材料。选用高压细水雾技术的新建档案馆,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灭火系统可按照《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 45-2009)规定,整体设计闭式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消防要求严格施工及操作管理。[4]

(四)必要设备配置

中心机房的主机房应配备大功率机房专业空调或精密空调,确保机房的各种设备能7×24小时正常运行工作,温湿度控制在标准温度23℃±1℃,标准湿度在40% ~ 55%范围之内。主机房空调不得用家用空调代替,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备用空调,主机房空调应保证专路电力供应,不得用照明电路供电,主机房空调必须配备断电应急报警处置功能,以及空调停机后续电启动功能。监控操作区可使用中央空调或一般空调,适宜人员操作或值班。

中心机房的UPS配置应采用在线式UPS集中供电,不得用多个后备式UPS分散供电。UPS功率应根据机房设备的功率计算,电池配备在2小时后备时间以上,UPS应配备断电报警处置功能,新建和有条件的档案馆可专设UPS动力机房或专门UPS蓄电池组区域。

主机房的机柜数量配置与摆放应根据设备需要与场地实际情况来设计,充分考虑设备装卸、散热冷却、维修测试以及网络传输安全的需要,各类应用服务、存储、网络交换的机柜必须按功能相对集中且适当冗余部署,便于管理操作与数据安全,同时预留今后几年设备添置而需新增的机柜空间。在中心机房的外门应安装门禁系统,机房的外门采用单向门禁,进入时通过门禁通行,出门时采用出门按钮。门禁系统供电采用机房的 UPS 供电,可在市电断电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使用。机房各门门锁采用磁力锁,紧急情况下断电开门,符合消防疏散的要求。

对主机房与监控操作区分隔或配置服务器较多的机房应专设服务器的KVM切换系统,实现1人同时值守多台服务器,实时管理各项档案信息系统运行。

记录档案与电子文件的数据光盘、磁带、硬盘、活动硬盘等脱机管理的物理载体,不得存放于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中。应设立专门存储库房,配备专门存储装具,制定并实施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磁带、硬盘等磁性载体的保存与管理要求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 15-1995)执行。光盘的保存与管理要求按照《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38-2008)和《电子档案存储用可录类蓝光光盘(BD-R)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 74-2019)执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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