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安全内涵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这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的法律,同时,全方位地解读了国家安全的内涵。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对“国家安全”的定义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引入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其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法》第二章以“专章”形式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列举了国家安全11个领域的任务,包括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的任务;二是将金融安全、粮食安全从传统的经济安全中分离出来,在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作了单独规定;三是与时俱进地提出依法维护国家在对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这些“战略新疆域”中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利益安全,以及相关活动、资产的安全。(www.xing528.com)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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