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当包括物质文化、科技文化、制度文化、观念文化等许多方面。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讨论传统文化时,通常限定在制度文化与观念文化范围内,本文也同样如此。那么儒家文化在传统文化中是否居于统治地位呢?按照目前许多人的看法,从汉代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措施之后,儒家就取得了传统文化的统治地位,一直到封建社会结束。其实这是一种错觉。
孔子讲“听其言而观其行”。我们看儒家文化的地位,不能光听历代统治者说什么,或做什么表面文章,而要看他们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奉行的是什么。更要看普通人实际信奉什么价值观念,遵循什么行为原则。
从表面上看,儒家的地位确实不低。孔子被称为“圣人”,而且一再加封。孟子被称为“亚圣”。朝廷设五经博士。儒家经典成为开科取士的主要标准,四书五经是读书人的必读书,孔孟语录成为文人的口头禅。历代统治者都表示了对儒学的尊崇,而且越到后世,这种崇儒的表面文章也做得越到位。
韩非曾在《说难》篇中指出,游说的困难,在于说者要掌握君主的心里想要什么,然后拿出自己相应的主张来说服他。“所说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君主几乎都是“阴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儒家用仁义去劝说他们,结果是“阳收其身而实疏之”。法家用利益去打动他们,结果是“阴用其言,显弃其身矣”。后来的历史实践证明的确如此。
儒家被捧得很高,名声很大,但他们讲仁义、施仁政,民贵君轻,以德治国那一套很少被采用。法家的商鞅、吴起、韩非均死于非命,身负恶名,但他们的主张却被采纳,付诸实施。从制度文化看,封建社会沿用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和法律调控的政治制度不正是法家设计的吗!“百代都行秦政制”。秦始皇采用法家主张建立的郡县制等中央集权制度,在表面崇尚儒家的两千多年里稳稳地占据着制度文化的核心地位。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同样如此。法家奖励耕战、崇本抑末、富国强兵的主张及严刑峻法的法制理论,成为后世的基本国策。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的盐铁会议,是儒法两种治国思想的大较量。代表儒家思想的贤良文学与推崇法家思想的桑弘羊等执政大臣,围绕盐、铁、酒由国家专卖的经济政策,展开激烈辩论。贤良文学的基本观点是“贵德而贱利,重义而轻财”。桑弘羊等人则认为盐、铁、酒类专卖可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尽管贤良文学振振有词,在辩论中似乎处于上风,但结果却是盐、铁专卖政策不变。这说明,在经济方面,儒家思想没有多大影响力。经济体制和政策的制定,主要遵循法家重利轻义的原则,统治者们更看重实际利益。崇儒、贵德、重义作为口号喊喊是可以的,但真正面临义与利的选择时,统治者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利。
观念文化层面,作为官方哲学的儒家学说似乎应占统治地位。其实未必如此。
首先应区分两种形态的观念文化,即显文化和隐文化。显文化主要以精英文化、典籍文化的形式出现,处于意识形态的表层或话语中心,是各个历史时期官方宣传倡导的主流文化。隐文化主要以世俗文化、民间文化的形式出现,更多地表现为习俗或实际行为中体现出来的观念,往往不引人注意,甚至被研究者所忽略。
两千多年来,由于历代统治者的提倡和儒家经典的广为传播,儒家成了显文化的中心和主流,这是不可否认的。道家和佛家处于次中心地位,法家似乎成了边缘文化。但在隐文化中,情况不同了,重利轻义的法家文化处于中心,重义轻利的儒家文化反而成了边缘文化。这一点对习惯于仅从显文化认识历史的人来说,也许难以接受,但尽管冷酷,却是事实。
重义轻利、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志士仁人的选择。志士仁人毕竟很少,大多数普通人往往重利而轻义。不妨举几个例子: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故其理也,有何怨乎!’”
《史记·汲郑列传赞》:“下邳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
廉颇与翟公的遭遇令人叹息。这种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廉颇门客的坦率表白,说明人与人的关系中利益占着多么重要的地位。这些人不是儒家推崇的志士仁人或君子,但也不算是坏人,他们表现出的是普通人的价值取向。
下面举几个重义与重利不同选择的例子:
主父偃方贵幸时,客以千数。及族死,无一人视,独孔车收葬焉。上闻之,以车为长者。
《汉书·主父偃传》
王方翼与凉州长史赵持满为友。持满为许敬宗所诬被诛,暴尸于城西。亲戚莫敢收视。方翼叹曰:“栾布之哭彭越,大义也。周文之掩枯骸,至仁也。绝友之义,蔽主之仁,何以事君!”乃收其尸,且礼葬之。高宗义之,不问。
《大唐新语》(www.xing528.com)
范希文贬饶州,朝廷方治朋党,士大夫莫敢往别。王侍制(王质)独扶病饯于国门。大臣责之曰:“君何自陷朋党?”王曰:“范公天下贤者,质何敢望之。若得为范公党人,公之赐质厚矣。”闻者叹服。
《语林》
苏轼自湖赴狱,亲友皆绝交。道出广陵,鲜于侁往见之,台吏不许通。或曰:“公与轼相知久,其所往来文字书简,宜焚勿留,不然且获罪”,侁曰:“欺君负友,吾不忍为,以忠义分谴,则所愿也。”
《西园闻见录》
脂习,京兆人。与少府孔融相善。太祖为司空,威德日盛。融书疏倨傲,习常责融。及融被诛,许中百官与融素善者皆莫敢收恤(李贽批曰:“千古如此”),习独抚而哭之曰:“文举,卿舍我死,我当复与谁语者!”后见武帝,武帝字之曰:“元升,卿故慷慨。”
《初潭集》
释昙迁与范蔚宗、王昙首游款,后蔚宗被诛,门有十二丧,交知无敢近者(李贽批曰:“千古如此”),昙迁抽货衣物,悉营送葬。宋孝武闻而叹赏,语徐曰:“卿著《宋书》,勿遗此士”。
《初潭集》
李夷简弹杨凭,贬临贺尉,亲友无敢送者(李贽批曰:“千古如此”),徐晦独蓝田与别。权德舆谓之曰:“毋乃为累首?”对曰:“晦自布衣蒙杨公知奖,今日远谪,安得不与之别!”数日,夷简奏为御史,晦谢曰:“平生未尝得望颜色,公从何而取之?”夷简曰:“君不负杨临贺,肯负国乎!”
《初潭集》
这些事例都是古代史书中用于表彰忠义之士的。《二十四史》中,类似的材料极多。孔车、王方翼、王质、鲜于侁、脂习、昙迁等人的行为,确实体现了儒家重义轻利、取义成仁的道德理想,也闪耀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芒。包括岳飞、文天祥、林则徐在内的许多忠臣义士、民族英雄,都是传统文化中让我们引以为荣的一面。但这又不是传统文化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部分。要了解历史的全貌,必须正视那些令我们尴尬的大量事实,因为历史不是我们随意挑选的结果。上述材料中,与义士的高尚行为同时存在的还有许多人的不高尚行为。西汉名臣主父偃被诛,上千门客“无一人视”。赵持满被诛,“暴尸于城西,亲戚莫敢收视”。范仲淹贬饶州,“士大夫莫敢往别”。苏轼因文字获罪,“亲友皆绝交”。孔融为魏晋名士,以好客闻名,朋友很多,但被杀后,“许中百官与融素相善者皆莫敢收恤。”写《后汉书》的范晔被族诛,“门有十二丧,交知无敢近者。”杨凭贬临贺尉,“亲友无敢送者”。这些记载也许细节上有出入,但基本可以反映世俗人情的实况。在亲友被贬、被害时,不敢去看,去送别,更不敢收尸安葬的许多人,大都是官员或知识分子,即属于士大夫阶级。他们受过儒家文化的正规教育,熟读四书五经,应该说重义轻利的思想对他们影响较深。而一旦面对义与利发生冲突的重大关头,即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时,他们为了保住权势富贵或身家性命,就做出了舍义而取利的选择。可见他们真正的价值取向并非如口头上所表白的重义轻利,而是如廉颇门客坦言的“天下以市道交”,重利而轻义。
如果仅凭历史上少数志士仁人的高尚行为,就断定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占主导地位,未免失之偏颇。冷静地审视历史,会发现重利轻义才是王侯将相到知识分子、普通百姓的主要价值取向。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不是什么“道德中心主义”,而是功利主义。
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他们极少受教育,儒家文化对他们的直接影响很小。他们一生忙忙碌碌,为生计而奔波,主要考虑的是怎样维持温饱,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他们遵循习惯形成的道德规范,勤劳节俭、安分守己地过日子,虽然也会有仁人志士那样舍生取义的壮举,但在比例上不会很大。肯定地说,重义轻利不是他们的主导观念,功利主义才是他们行为的基本原则。这有许多民间的俗语和无数事实可以作证。
显文化与隐文化的关系,与弗洛伊德学说中意识和潜意识的关系有些类似。显文化是冰山浮出水面的部分,隐文化是水面以下的部分。显文化很醒目,人们容易看见。隐文化却不易被人发现。在观念文化中,对人们实际行为制约作用大的,恰恰是隐文化部分,因此也格外重要。但遗憾的是,隐文化常常被研究历史和文化的学者所忽视。比如,看到孔融被诛,“许中百官与融素善者皆莫敢收恤,习独抚而哭之”,人们不由自主地为脂习重友情、讲义气的行为感到振奋,觉得他表现了中国人重义轻利的传统文化特点。大家都在不经意中,将“百官与融素善者皆莫敢收恤”这一事实从视域中轻轻抹去,似乎这些百官的行为既不体现某种价值取向,也不属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从制度文化与观念文化的客观事实中可以看出,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占统治地位。“阳儒阴法”这句话可谓切中要害,中国传统文化表面的主导是儒家,是道德理想主义;实际的核心是法家,是专制主义加上功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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