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县政府贯彻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等的方针,帮助和扶持资本主义工商业恢复和发展。1950年,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到1937户,从业人数2504人;1951年增加至2426户,从业人数2877人,资本额达3055万元(旧版人民币),销售总额4414万元,资本主义工商业贸易额占全县工商业贸易总额的40%多。资本主义工商业对全县经济的恢复起到积极作用,但少数资本主义工商企业主投机倒把,牟取暴利。1953年10月,县委、县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县工商界代表大会,决定对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7月至8月,县政府先后成立国营百货公司和纱布公司,对资本主义商业户则釆用由其自愿申请为经销店的形式进行改造。1956年底,全县发展棉布、百货、杂货经销店66个,从业人员212人,还有1000多户半商半农的小商小贩转移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5月,县委、县政府部署对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安排工作。7月至8月,全县各圩共组织商业合作小组24个,参加的商业户126户,从业人员210人。由国营商店和供销社安排组织的经销店85户,代购代销店5户,参加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人数352人,占全县私商总人数的30%。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提出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从个别的公私合营推进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实行定息制度。1956年1月25日,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会议和工商界代表会议,全面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会后,工商界纷纷向政府申请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组织合作商店。3月底,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基本完成。8月,县政府核批177户个体工商业共276人,资金23779元。至此,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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