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的建筑生产方式,必然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何能客观地对相关产业进行统计,从而为经济政策决策提供依据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对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经济统计还处于探索阶段,统计指标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主要是由于:
1)目前的《国家产业分类》和统计体系中,没有将装配式建筑所形成的产业(或简称为建筑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因此在各级统计体系中,也没有把建筑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进行核算,而是将其分别计入其他相关产业中,而与其紧密相关的房屋建筑、建筑材料制造、室内装饰装修、服务业等领域的生产成果则被计入相应的产业部门中,与建筑产业相关联的产业部门约有50个左右。
2)传统的统计制度和方法是基于计划经济的,按主管部门进行统计的“条条”管理体制,其数据收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存在大量的数据误差,收集样本的客观性无法保证,不适应企业经营方向多元化的变化和市场经济活动中复杂的企业行为。
3)装配式建筑作为一个新的建造方式,其采用工业化生产为主要特征所形成的整个产业链,与传统建筑业统计中有相同的内容,也有不同的内容,应该说比建筑业统计的内容更多更广。
由于以上的原因,也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对建筑产业的统计数值都非常乐观,甚至有虚假夸大的成分。可以说我国现有的统计制度和体系都不能适应装配式建筑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笔者认为,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统计,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目标要求和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制定相关统计指标。笔者建议制定以下指标进行统计:
1)装配式建筑面积指标。国家提出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的目标,是一个地区的建筑面积的统计指标。这个统计指标应是各个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指标,因此也必须纳入装配式建筑统计。(www.xing528.com)
2)采用预制装配的部品部件、配件及其安装的投资占整个工程投资的比例,可以称为装配式建筑投资率。资金可以作为一个通用的计量标准来衡量装配式建筑所涵盖的内容,也可以更容易得出装配式建筑的产值等经济指标。
3)主体结构预制率,按预制构件体积进行统计。这一技术指标目前已是我国评价装配式建筑的主要指标,且已走入了唯预制率的误区。这一指标的重大缺陷就是仅对主体结构进行评价,而非装配式建筑所涵盖的四大系统的整体评价指标,因此不能总体评价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水平。
4)内装率,可按建筑面积来统计。内装系统是装配式建筑四大系统的重要内容,没有内装系统就不能称为装配式建筑。但这一指标也不能完整地评价装配式建筑,应结合主体结构预制率等指标进行装配式建筑总体评价。
当然还有很多技术和经济指标需要进行统计,但笔者认为以上四个指标应该纳入装配式建筑统计范畴,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市场竞争提供参考。此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大数据的概念给现有的统计学带来巨大影响。大数据简单地说就是对大量的数据特别是互联网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和应用,大数据结合云计算、BIM等技术,必然将对现有的统计制度和方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对装配式建筑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应用也会发生质的飞跃。但目前这些技术和应用还都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还有待于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一套更为科学、准确和完整的建筑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制度,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决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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