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技术方案和措施为基础的原则
要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施工方案和措施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是关键。技术方案不可靠,实施过程就会出现问题,而且技术方案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技术管理者包括监理的责任都非常大。
(二)技术管理要坚持系统性的原则
技术管理有它的系统性。广义的系统性范围较广,这里不做描述。狭义的系统性是指技术管理要覆盖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技术管理不能仅关注某个环节或某个点。技术管理的系统性同样适用木桶理论:高度最低的木板决定木桶是不是能装水、能装多少水。
以吊装作业为例,机具起吊能力、钢丝绳的直径,卸扣、吊耳、吊物的生根点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计算,否则,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形成短板,都会导致整个作业的失败。
(三)技术管理要坚持预留冗余量的原则
技术管理必须预留一定的冗余量。目前,市场上的材料、设备规格尺寸大多处于负公差状态,如脚手管直径和壁厚、扣件、可调托撑、钢丝绳直径等。但在参数计算时是取标准尺寸计算的,而实际使用的明显达不到标准要求,所有的负公差累积在一起,就会出现问题;加上现阶段工人作业水平普遍下降,如扣件扭力不足、钢丝绳保养不善等,这就更容易出问题。因此在审核方案时要预留冗余量。比如,对支撑脚手架进行校核时,长细比验算的λ值不能太接近210;抗压强度计算值f不能太接近抗压强度设计值205 N/mm2。建议预留15%左右的余量。(www.xing528.com)
(四)技术管理执行“就高(标准)不就低(标准)”的原则
实施过程中执行标准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如土建专业自身不同标准之间的差异(如大体积混凝土规范和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测温点的要求不同)、土建和安装之间的差异、行业之间标准的差异等。如何执行这些标准,作为监理,原则上应该采取“就高(标准)不就低(标准)”的原则。
如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015年3月1日实施)中,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部分标准进行了调整。如原建设部87号文规定起重量超过300 k N及以上的起重的设备安装属于超过一定规模,要组织专家评审,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起重量超过600 k 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属于超过一定规模,两者标准差异较大。但建议在实施中还是应该按建设部高的标准执行,采用300 k N的标准。
(五)技术管理要充分利用社会技术管理资源
对技术要求高、风险大或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应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技术管理资源。在任何单位和项目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都有其管理的专业局限性。对一些技术要求高、风险大或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如果自身没有十分的把握,可以采取邀请专家会审或向专业机构咨询的方法来处理。专家的范围可以来自行业内、图书馆或科研机构等。通过专家会审可以使施工技术、施工方案更合理、更可靠、更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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