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图书馆基本建设工程招标计价方式有了较大的变革,工程量清单计价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造价计算方法,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新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图书馆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中“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目标;有利于将工程的“质”与“量”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馆方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但由于图书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还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阶段,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仍不够成熟,政策法规尚不够完善,招标制度也不够健全,招投标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完善图书馆项目建设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招投标管理,笔者认为,应着眼于实现招标投标的阶段性目标,就招标方而言,其阶段性目标具体是:①通过招标竞争使工程价格处于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内;②选择一个有资信,有能力,且技术、方案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③确定严格而又周密的合同条款,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工程顺利实施。通过这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笔者就如何实现学校图书馆基本建设招投标管理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确定合理的评标办法
现在的招投标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为公平合理,也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多倾向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目前,招投标常用的评标办法有两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计分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应视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1)利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的风险相对较大。低的工程造价固然可以节省建设方的成本,但也可能造成投标方前期盲目压价,后期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以劣充好的方法压低成本,或在施工期间通过变更等各种名义向馆方签证,一旦不成,就造成工期拖延或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如此就违背了最低报价法的初衷,最终也会造成损失。所以,在不具备相关条件支持、工程项目较大、工程技术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不建议采用此法。而当工程项目较小,施工技术要求一般时,采用此法可简化评标过程,降低工程造价。
(2)综合计分法不但考虑报价因素,而且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能力、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最终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综合计分法通常要先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常为有效投标报价之和除以投标单位数量,得出数值后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与之做比较,按分值扣减,但此法不是合理低价者获得商务最高分[3],因此我们在实践中采用的基准价计算办法是在全部有效标中去掉最高、最低投标报价值平均后,再与次低投标报价平均,这样就能保证合理低价者获得商务最高分。当然也要预防几家投标单位串标,可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标中有时能发现串标等疑点),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选择一个报价合理且较低的单位中标。当工程项目较大,造价较高且施工技术较为复杂时,建议采用综合计分法进行评标。当然在技术标评标时,不能仅仅流于形式,应仔细审查技术标上的质量保证措施和降低成本的措施,清单报价能否与技术标相对应,要严格审核技术标部分对商务标的影响,以确保合理低价中标。
(二)严把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关
近几年,图书馆发展速度加快,原有的设施及配套已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作为图书馆方,应选择一个有资信、有能力,且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来完成施工。图书馆因管理规范,一个工程项目的报名企业多则几十家,少则十几家,如何从中选择一家有实力,质量安全进度有保障,且报价又相对低廉的施工队伍,需要严把资格预审关。具体表现如下。
(1)在投标报名时,建立报名审核制度和投标人的信用档案。对投标企业的企业资质、技术力量、经济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诚信情况等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允许报名。(www.xing528.com)
(2)成立考察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认真考察,尤其在“挂靠”之风盛行的当前,考察的重点应放在项目经理的个人资质、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班子、管理水平上,可通过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已完工程业主单位走访,与投标申请人所在地质检站、建管部门沟通等多渠道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异常或有虚假、夸大内容者,资审一律不予通过。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项目经理到位率,加上未经出资方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等一些辅助条款。实践证明,好的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班子的灵魂,其素质高低决定着承包工程项目的成败,同时还能杜绝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
(三)签订严密的合同条款
图书馆基本建设在招投标阶段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确定的合同价格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实施和控制,现在采用的合同版本是2017年由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双方要签订严格而又周密的合同条款,以保证在合同实施中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控制,使工程顺利实施。作为图书馆基建部门,应把重点放在工程造价的合同价格形式确定,工程变更、结算的依据上。在现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按计价方式的不同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价格形式。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商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这种方式也称包干制。当设计图纸和规范能在招标时详细而全面地准备好、项目工期不长(一般不超过1年),规模较小,工程项目内容要求十分明确,技术不太复杂时,宜选用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工作量较小,结算工作也十分简单,且便于出资方进行投资控制。但如果是图纸和技术规范不够详细,工期较长,价格波动较大,工程质量及设计变动较多的工程,承包方承担的风险较大,为此会加大不可预见费用来消除这些变动因素带来的风险,从而提高工程造价,这样最终对出资方是不利的,所以这种方式不适于大、中型的建设工程。可行的办法是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增加一些必要的条款,由图书馆出资方分担建设期的部分风险,从而降低承包商的不可预见费用,使总造价下降。这样做对馆方与承包方双方都是非常有利的。
(2)如果在招标时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特别是一些装饰工程,有的只有示意图,无详细结构图等,这种情况下,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要避免出资方与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的话,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比较合适的。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优点是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便于出资方评标时相互对比,做出有利己方的决定,也给了出资方一定的灵活性。但固定单价合同也存在缺陷,比如,一旦工程量变化较大,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大量增减内容,就会引起纠纷。为了在合同的履行中更好地分清责任和费用的支出,应在合同中进一步增加有关风险约定的条款。合同应规定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单工程量的比例,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其适用单价相应下调或上浮一定百分比。如某校综合实验大楼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中作了如下规定:“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当该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幅度≤15%时,单价仍按原投标单价执行;当变化幅度>15%时,超过15%部分工程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综合单价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当该清单项目完全取消时直接扣除该部分工程款,发包人不另作补偿;工程量清单以外增加的项目统一按《××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期和省、市相应的工程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取费按民用类工程中限计取,总造价优惠作为增加的工程款(甲方签证材料主材价不做下浮)。”[4]经发包人签证同意的材料、设备暂定价格的调整,只调整材料、设备的差价及差价的税金。承包人对原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及工程量进行复核,根据规定若有异议须在一个月内提出书面意见,并在同等时间内经发包人确认后,对项目及工程量(合同造价)进行调整。若逾期则视作认可,同时工程款支付基数也做相应调整。
(3)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招标方向承包方支付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从实际应用的需求和图书馆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上三种合同的应用方式不用严格区分。一份考虑完备的合同往往可以看到以上三类合同的影子。
图书馆基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招投标又是一项基础性的前期工作,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新的计价模式,在现行政策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图书馆基建管理人员应以确定合理的评标办法、严把投标企业资格预审关、签订严密的合同条款等方法来实现招标投标的阶段性目标,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从而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最终为城市的发展提供硬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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