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刘文江,男,汉族,1973年生。200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获得文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获得文学博士学位。2004—2009年,先后担任文学院工会副主席、主席。甘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民俗学会理事。现为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研究所副教授。
柯杨先生的大名我自小就听闻,我父亲的同事——汉焕和王惠卿两位伯父是他带过的兰大中文系六八届毕业生。长达十几年的时间,汉焕伯父每每在假期回乡省亲途经兰州时,总要到老师家中拜访,他们对自己班主任的爱戴与钦佩我至今还历历在目。到了我1991年考进兰大中文系,柯老师是系主任,他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就是入学教育。这是许多届同学都念念不忘的一课:一位盲人乞丐在巴黎街头行乞,无人问津。这时走过来一位诗人,他说:“我帮助你。”诗人为乞丐写下了这样两句话:“春天来了,可我什么都看不见。”于是,乞丐获得了无比多的同情。柯先生告诉我们:“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在那一时期,“文学热”已经退潮了,考进中文系的大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些迷茫,可是柯先生的这句话,在这一瞬间温暖了我们,让我们觉得,自己仿佛在这个故事里也能见到巴黎的春天。
柯杨先生在“花儿会”上
不久之后的冬天,系里有幸请到了著名学者叶嘉莹先生讲学。一周的时间,柯先生作为系主任始终作陪主持。叶先生讲唐代边塞诗时神思遄飞,情绪激越,可是讲着讲着忽然回眸,莞尔一笑,问道:“我讲得是不是有些野马行空了?”柯老师立即机智作答:(我们这儿大西北正好)允许野马!全场为这个场景欢声雷动。叶嘉莹先生喜欢吟诵,刚好我们中文系的林家英先生也精擅此道,几位教授在逸夫科学馆的报告厅里,各显风采,现在回忆起来仍觉得回味无穷。
1999年,我跟随武文教授攻读中国民间文学方向的研究生。得蒙武老师引荐,柯老师给我和几位同门开设了民俗学研究方法论的课程。后来我又留校做了民间文学概论的教师,这样和柯先生更为熟识。在两位老师的指引下,我于民俗学开始略窥门径,对柯先生的学术成就也逐渐开始了解。
柯先生最有建树的学术领域是“花儿”研究,在我们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研究中它属于歌谣学。这是民俗学各门分支在现代中国学术建立的背景中最先兴起的学科,以1928年在北京大学出版《歌谣周刊》广为搜集和研究各地民间歌谣为标志。可是到了“歌谣学运动”的热潮过去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这门学科渐趋冷落。其原因无外乎歌谣研究始终在“五四”一代学者建立的“情感与形式”的框架中开展,难以找到突破口。这同样给热爱民歌的柯先生造成了困扰,他也多次在与我的学术漫谈中,设想了各种突破口:例如,是不是可以引入现代西方民俗学“民俗主义”(或伪民俗,Fakelore)的观念体系,考察现代“花儿”的继承与发展;例如,是不是可以采取文化地理学的方法,建立一个民歌地图,把不同曲牌的流传按照地域空间一一标注在地图上,以此来考察流传过程中的变异。这些想法,有的已经连缀成文;而有的则因为一直未成熟,便停留在他的笔记里,这些不可以不说是遗憾。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当他了解到美国哈佛大学两位学者创立的“帕里—洛德”(米尔曼·帕里与阿尔伯特·洛德)理论之后,他的学术生涯又焕发了新的生命。
2015年6月,柯杨先生在香港作讲座(www.xing528.com)
“帕里—洛德”理论又称作口头程式理论,他们的创新之处在于摆脱了西方传统古典学研究《荷马史诗》的窠臼,把研究的重点转向了史诗艺人身上。这一理论有两大基石:一是程式在史诗的创编与演述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史诗艺人在已经规定的传统中的即兴发挥。这些观点自20世纪30年代提出,一直绵延到70年代洛德的巨著《故事的歌手》出版,是20世纪世界民俗学最有影响力的学派之一。作为一位成熟的学者,柯先生在这一学派的理论传入中国后,迅速地把握了其中三昧,展现了他作为学者“求取新知”的特质。根据口头程式理论的一些观点,柯老师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后来结集为《诗与歌的狂欢节——“花儿”与“花儿会”之民俗学研究》一书。其中最重要的当属《莲花山程式论》这篇论文。在这篇文章中,柯先生重点指出了:“莲花山‘花儿’的对唱,还有一些特殊的讲究和规矩,可以称之为对唱程式。就像拦路歌、问候歌、问名歌、征求意见歌、告别歌等等,都是按照传统的对歌程序历时地出现的,从相逢、对歌到告别的不同阶段,所唱内容亦有一定的规定性,不能随心所欲地乱唱”,“需要说明的是,正规的对唱程式只出现在一年一度的‘花儿会’上,平素在田间劳动或在山野赶路,人们随意唱几首‘花儿’是常有的事,却没有这么多讲究。所以说,‘花儿会’上的对唱程式,不但是一种传统风俗,显示了歌手们的礼仪、涵养和对赛歌规程的尊重,而且有助于歌手们的即兴创作。因为,这种程式实际上是把集体对歌分成了若干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又对所唱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规限,这就使歌手们有了通盘的考虑和分阶段的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实际上,即使是阿尔伯特·洛德自己,一度还在怀疑除了史诗艺人之外的其他体裁的歌手,能否拥有像荷马这样的诗人/歌手的创编能力?例如,他在早期就认为非洲颂诗和颂诗歌手的表演是模式化的,但当80年代中期他受邀在现场观察了南非口头诗人演唱的非洲颂诗之后,他承认了这样的观点:处在传统规约中的创编无处不在。尽管柯杨先生未必知晓洛德思想的转变,但他的研究其实已经证明了口头程式理论的普适性,也就是同样能够用来研究抒情性短歌谣。
而且,柯杨先生根据自己的田野经验,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需要对民众艺术表演中的“讲究”进行研究,这里其实蕴含着非常广远的学术可能。
“讲究”是我们在生活世界和信仰体系中经常见到的一个词语,它似可对译为英语世界民俗学理论中的“norm”(有标准、规则之义)一词。在柯先生颇为欣赏的另一派美国民俗学理论流派——“表演学派”那里,它又意味着口头艺术表演中的“责任”与“评价”(responsibility and evaluation)。例如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鲍曼教授认为:在艺术交流的语境里,一方面表演者要对观众承担展示自己交流能力的责任,这种交流能力是一种社会认可的“言说”方式,体现了他们的知识和才能;另一方面,从观众来说,表演者的表演此时成为评价对象,他们依据传统和对“创造力”本身的理解,去评价“这一个”表演者的表达方式、艺术技巧与有效性等。艺术交流是一个表演者和观众同时存在的、浑然的体系,柯先生说:(这些程式与讲究),“是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所有的歌手都能在自己的实践中遵守它,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那么,是不是这种程式就约束了歌手们的创造性呢?答案是否定的。民间歌手是程式的主人,不是程式的奴隶。歌德在他的十四行诗中写道:‘在限制中显露出来能手,只有法则能够给我们自由。’民歌的程式源于聆听的需要,……歌手们往往无意为诗而自中法度,即所谓‘流水下滩非有意,白云出岫本无心’,他们的‘我口唱我心’是真情的流露,是一种天籁。”
柯先生的探索无形中暗合了“表演理论”的观点。这与他敏锐的学术观察力和一直保持的学术“好奇心”有关,这些都建立在他开放的学术视野基础上。他曾经和来自荷兰的高文厚、施聂姐夫妇合作调查“花儿”,也曾指导过来自美国民俗学重镇——印第安纳大学的苏独玉博士撰写有关“花儿”的博士论文。这位女士现在是知名的民俗学者,目前担任该大学民俗学与民族音乐学系高级讲师。
柯杨先生(前排左一)与周老师和学生们在一起
柯杨先生的离去实在太过突然,就像我们在许多类似经历中获得的感受那样:珍贵的东西总在一刹那失去,而且永不再回来。我们再也见不到柯先生,不能和他再谈论“花儿”。对我们而言,失去了一位师长;对学术界而言,则永远失去了一位孜孜以求追寻新知的学人!让我们永远记住敬爱的柯先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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