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听到正义感这个词的第一反应是:“感觉”这种东西怎么可能说得清楚,将一个模糊的、主观的东西作为格外讲求理性和逻辑的科学的研究对象,这成立吗?
这是成立的。实际上,我们熟悉的许多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概念都类似于正义感,它与人的感觉、意志等主观方面紧密相连。例如故意、过失、过于自信、主观恶性(这些词描述的完全是人主观的心理状态),这些词对于研究者来说没有模糊、费解的感觉,只是因为它们被许多的研究者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当正义感得到一样的重视和研究后,它也能像那些概念一样贡献于理论和实践。
科学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开始时模糊的东西分析、阐明得越来越清楚。正义感这个词并非凭空创设的一个新概念,法官、律师、普通民众都会在一些不同的场合使用到它,但对“正义感”这个词,绝大多数使用者都搞不清楚它的内涵和意义。对正义感进行研究,厘清对它的使用是具有价值的。
按照约翰·穆勒的说法,正义有两种要素:一是行为规则,二是赞同行为规则的情感。[1]一直以来我们对正义的研究只注意到了前者,忽略了后者。对正义感的研究,将补足一直以来的正义研究的欠缺,并致力一种更为完满和全面的对正义的研究,这将产生重要的理论意义。(www.xing528.com)
每当遭遇伤害和不公时,我们经常会使用正义感这个概念来表达一种心理状态或者抗议,正义感浸透于普通人的法律生活与思维。但是个体的正义感所包含的感性因素多,理性因素少,通过研究正义感并且建立合理的规则,可以为法官判断双方正义感的合理性提供指引,进而在司法判决中支持其中合理的一方,提高判决的可接受性。可以说,正义感是法官对法律事实做出不正义判断和正义判断的前置性概念,它决定了司法正义能否实现,以何种方式实现。法官以判决对“适当回报”方案的认可,对公民被激发起的合理正义感的疏导和平息直接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
正义感的研究对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公正、法治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建设公正法治的社会要求公民具有正义感,具有正义感是做出正义行为的前提,这样在做出选择和判断的时候才能做出正义的行为。高校大学生是承担起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的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是否具有正义感,对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的正义感培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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