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是记载各地建置沿革、山川形势、农田水利、物产田赋、风土人情、文化艺术、名胜古迹和名人轶事的一种著作,具有综合性、地区性和科学性的特点,是地方的百科全书。
朔州地区修志较早。朔州旧志,据文献引文确定首纂于元代,但由于时间久远,早已不存。宋元时期,由于战争频仍,朔州地区长期处于少数民族的争夺侵扰和占领中,对修志不是很重视。明正德年间山西布政司右参政王崇文为明正德《大同府志》撰写的序文中就有“云、朔地自石晋割弃后,沦于左衽四百余年。志之不修。固其所也”的记载。
明朝建立后统治者很重视方志编撰,在开国之初就着手纂修方志。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下诏编纂大明志书。明成祖朱棣对地方志纂修也非常重视,永乐十六年(1418)“诏纂修天下郡县志书”,还颁布了《纂修志书凡例》,通令各地遵照执行。规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郭、山川、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里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21类。之后各地编纂州县志蔚然成风。明正德四年(1509),朔州知州李邦直纂修《朔州志》。以后又有知州毕鸾于嘉靖十年(1531)、知州许尔忠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续修《朔州志》。万历年间宋子质、王继文纂修了《马邑县志》。(www.xing528.com)
流传到今天详细记载朔州历史的还有明正德十年(1515)张钦编纂的《大同府志》。张钦是正德进士,官至工部左侍郎。此志是张钦于正德八年(1513)奉使代藩时所作。大同府明时领浑源州、应州、朔州、蔚州(今河北蔚县)及大同县、山阴县、马邑县、广昌县(今河北涞源县)、灵丘县及后来的平鲁、右玉等地。这部府志,“凡十八卷,四十门”,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形胜、山川、风俗、城池(堡附)、关塞、津梁、烽堠、宗藩、公署(官宇街坊附)、学校(书院义社学附)、仓场、驿递(铺舍附)、神祠、陵墓、寺观、土产、户口、田赋、土贡、武备(屯田附)、古迹、祥异、御戎、宦迹、寓贤、人物、烈女、仙释、圣朝制敕、古今文章、诗、文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这部志书说:“别立烽堠一门,又首卷图说中有车营战车诸图,为他书所无之例,盖大同在明代为严边,故尤详于武备云。”黄苇主编的《中国地方志词典》中说:“按此志资料搜罗极为宏富,考证也较精确,体例亦尚周备,甚合方志之体,不愧名著。”
朔州地方志编纂对朔州古代文化、政治经济发展起了巨大促进作用,它所保存的大量珍贵资料对今天国家建设仍有重要参考价值。对编修新地方志也有借鉴价值,它的精华部分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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